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8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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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也。」主者便具行備。又詔曰:「漢文不使天下盡哀,亦 帝王至謙之志。當見山陵,何心而無服,其禮以衰絰!」 行秀等重奏曰:「臣聞上古喪期無數,後世乃有年月 之漸。漢文帝隨時之義,制為短喪,傳之于後。陛下社 稷宗廟之重,萬方億兆之故,既從權制除衰麻,群臣 百姓吉服。今者謁陵以敘哀慕,若加衰絰,進退無當, 不敢奉詔。」詔曰:「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為 欲,令哀喪之物在身,蓋近情也。群臣自當按舊制。」秀 等又奏曰:「臣聞聖人制作,必從時宜,故五帝殊樂,三 王異禮,此古今所以不同,質文所以迭用也。陛下隨 時之宜,既降心克己,俯就權制,既除衰麻,而行心喪 之禮。今復制服,義無所依。若君服而臣」不服,亦未之 敢安也。參議宜如前奏。詔曰:「患情不能跂及耳,衣服 何在?諸君勤勤之至,豈苟相違?」

按《宋書禮志》:晉文之崩也,羊祜謂傅元曰:「三年之喪, 自天子達。漢文除之,毀禮傷義。今上有曾、閔之性,實 行喪禮,喪禮實行,何為除服?若因此守先王之法,不 亦善乎?」元曰:「漢文以末世淺薄,不能復行國君之喪, 故因而除之。數百年一旦復古,恐難行也。」祜曰:「且使 主上遂服,猶為善乎?」元曰:「若上不除而臣下除,此為」 但有父子,無復君臣,三綱之道虧矣。習鑿齒曰:傅元 知無君臣之傷教,而不知兼無父子為重,豈不蔽哉! 且漢廢君臣之喪,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 盡情于其親,三綱之道,二服恆用于私室,而王者獨 盡廢之,豈所以孝治天下乎?《詩》曰:「猷之未遠。」其傅元 之謂也。文帝「崇陽陵先開一日,遣侍臣侍梓宮,又 遣將軍、校尉、當直尉、中監各一人,將殿中將軍以下 及先帝時左右常給使詣陵宿衛。」

泰始三年。春三月戊寅。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冬 十月。聽士卒遭父母喪者。非在疆場。皆得奔赴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四年春三月戊子,皇太后王氏崩。夏四月己亥, 祔葬文明皇后王氏于崇陽陵。秋七月己卯,謁崇陽 陵。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文明王皇后傳》,「后諱元 姬,年八歲誦《詩》《論》尢,善喪服。及笄歸于文帝,生武帝。 武帝受禪,尊為皇太后,宮曰崇化。泰始四年,后崩,時 年五十二,合葬崇陽陵。將遷祔,帝手疏后德行,命史 官為哀策。」 按《禮志》,「泰始四年,皇太后崩。有司奏前 代故事,倚廬中施白縑帳,蓐素床,以布巾裹革軺,輦 版轝細犢車皆施縑裹。」詔不聽,但令以布衣車而已。 其餘居喪之制,不改禮文。有司又奏:「大行皇太后當 以四月二十五日安厝。故事,虞著縗服,既虞而除。其 內外官寮皆就朝晡。臨位,御服訖,各還所次,除衰服。」 詔曰:「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禮也。受終身之愛,而無 數年之報,奈何葬而便即吉,情所不忍也。」有司又奏: 「世有險易,道有洿隆,所遇之時異,誠有由然,非忽禮 也。方今戎馬未散,王事至殷,交須聽斷,以熙庶績。昔 周康王始登翌室,猶戴冕臨朝;降于漢魏,既葬除釋, 諒闇之禮,自遠代而廢矣。惟陛下割高宗之制,從當 時之宜。」詔曰:「夫三年之喪,所以盡情致禮;葬已便除, 所以不堪也。當敘吾哀懷,言用斷絕,奈何奈何!」有司 又固請。詔曰:「不能篤孝,勿以毀傷為憂也。誠知衣服 末事耳,然今思存草土,率當以吉物奪之,迺所以重 傷至心,非見念也。每代禮典質文皆不同耳,何為限 以近制,使達喪闕然乎?」群臣又固請,帝流涕久之,迺 許。文明皇后崩。及武元楊后崩,天下將吏發哀,三日 止。《魏氏故事》,國有大喪,群臣凶服,以帛為綬囊,以 布為劍衣。新禮以傳稱「去喪無所不佩」,明在喪則無 佩也。更制齊斬之喪,不佩劍綬。摯虞以為:「《周禮》武賁 氏,士大夫之職也,皆以兵守王宮,國有喪故,則衰葛 執戈楯守門,葬則從車而哭。又成王崩,太保命諸大 夫以干戈內外警設,明喪故之際,蓋重宿衛之防。去 喪無所不佩」,謂服飾之事,不謂防禦之用。宜定新禮, 「布衣劍如舊,其餘如新制。」詔從之。漢魏故事,將葬, 設吉凶鹵簿,皆有鼓吹。新禮以禮無吉駕導從之文, 臣子不宜釋其衰麻,以服元黃,除吉駕鹵簿。又凶事 無樂,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摯虞以為葬有祥車 曠左則今之容車也。既葬,日中反虞,逆神而還。《春秋 傳》鄭大夫公孫蠆卒,天子追賜大路,使以行士喪禮, 葬有槁,乘車以載生之服。此皆不惟「載柩,兼有吉駕 之明文也。既設吉駕,則宜有導從,以象平生之容,明 不致死之義。臣子衰麻,不得為身,而釋以為君父,則 無不可。《顧命》之篇,足以明之。宜定新禮,設吉服導從 如舊,其凶服鼓吹宜除。」詔從之。大喪及大臣之喪, 執紼者輓歌。新禮以為輓歌出于漢武帝役人之勞, 歌聲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雖音曲摧愴,非經典所 制,違禮設銜枚之義,方在號慕,不宜以歌為名。除,不 輓歌。摯虞以為:「輓歌因倡和而為摧愴之聲,銜枚所 以全哀,此亦以感眾。雖非經典所載,是歷代故事。《詩》 稱『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為名,亦無所嫌,宜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