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8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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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吏,綃縠間趨,左姬右姜,紅紫相揉。況四海遏密,率 土之情是同;三軍縞素,為服之制斯一。遂使千門旦 啟,非塗堊于彤闈;百僚戾止,變服麤于朱韍。而耀金 在列,鳴玉節行,求之懷抱,固為未愜,「準以《禮經》,彌無 前事,豈可成服之儀。譬以山陵之禮,葬既始終已畢, 故有吉凶之儀。所謂成服,本成喪禮。百司外內,皆變 吉容,俠御獨不,何謂成服?若靈無俠御則已,有則必 應縗服。」謝岐議曰:「靈筵祔宗廟,梓宮祔山陵,實如左 丞議。但山陵鹵簿,備有吉凶,從靈輿者儀服無變,從 梓宮者皆服苴縗。爰至士禮,悉同此制。此自是山陵 之儀,非關成服。今謂梓宮靈扆,共在西階,稱為成服, 亦無鹵簿,直是爰自胥吏,上至王公,四海之內,必備 縗絰。」案梁昭明太子薨,略是成例,豈容凡百士庶,悉 皆服重?而侍中至于武衛,最是近官,反鳴玉紆青,與 平吉不異。左丞既推以山陵事,愚意或謂與成服有 殊。若「爾日俠御,文武不異,惟侍靈之人,主書宣傳,齋 幹應敕,悉應不改。」蔡景歷又議云:「俠御之官,本出五 百,爾日備服居廬,仍于本省引上登殿,豈應變服貂 玉?若別攝餘官,以充簪珥,則爾日便有不成服者。山 陵自有吉凶二儀,成服凶而不吉,猶依前議同。」劉舍 人德藻又議云:「愚謂祖葬之辰,始終永畢,達官有追 贈,須表恩榮,有吉鹵簿,恐由此義。私家放斆,因以成 俗。上服本變吉為凶,理不應猶襲紈綺。劉舍人引王 衛軍喪儀,及檢梁昭明故事,此明據已審。博士左丞 乃各盡事衷,既未取證,須更詢詳。宜諮八座詹事、太 常中丞及中庶諸通袁樞、張種、周弘正、弘讓、沈炯、孔 奐,時八座以下,並請案群」議,斟酌舊儀,梁昭明太子 喪《成服儀注》,明文見存,足為準的。成服日侍官理不 容猶從吉禮。其葬禮分吉,自是山陵之時,非關成服 之日。愚謂劉舍人議,于事為允。陵重答云:「老病屬纊, 不能多說,古人爭議,多成怨府。傅元見尢于晉代,王 商取陷于漢朝。謹自參緘,敬同高命。若萬一不死,猶 得展言,庶」與朝賢更申揚搉。文阿猶執所見,眾議不 能決,乃具錄二議奏聞,從師知議。

按《隋書禮儀志》,「陳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書 左丞庾持稱:晉宋以來,皇帝大行儀注,未祖一日,告 南郊、太廟,奏策奉諡。梓宮將登轀輬,侍中版奏已稱 某諡皇帝遣奠,出于陛階下,方以此時,乃讀哀策,而 前代策文猶云『大行皇帝,請明加詳正』。」國子博士領 步兵校尉知儀禮沈文阿等謂:應劭《風俗通》,「前帝諡」 未定,臣子稱大行,以別嗣主。近檢《梁儀》,自梓宮將登 轀輬,版奏皆稱某諡皇帝登轀輬。伏尋今祖祭已奉 策諡,哀策既在庭,遣祭不應猶稱大行。且哀策篆書, 藏于元宮,謂依《梁儀》稱諡,以傳無窮。詔可之。

文帝天嘉元年秋八月有司議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儀注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嘉元年 八月癸亥,尚書儀曹請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 除儀注。沈洙議謂「至親期斷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 喪,斷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頓除,故變之以纖縞。創 巨不可便愈,故稱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漸祛其 情。至加父在為母出適後之子,則屈降之以期,期而 除服,無復衰麻,緣情有本同之義,許以心制。心制既 無杖絰可除,不容復改元綅。既是心憂,則無所更淡 其心也。且禫杖期者,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懷 之感,故斷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 義,心喪以二十五月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喪,又申 明其制。齊建元中,太子穆妃喪,亦同用此禮,唯王儉 《古今集記》云:「心制終二十七月」,又為王逡所難。何佟 之《儀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 五月為斷。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喪之期,宜除于再 周,無復心禫之禮。詔可之。

天康元年夏四月帝崩六月葬永寧陵詔遠方悉停奔赴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康元年夏四月癸酉,世祖疾甚, 是日崩于有覺殿。遺詔曰:「朕疾苦彌留,遂至不救,修 短有命,夫復何言。但王業艱難,頻歲軍旅,生民多弊, 無忘愧惕。今方隅乃定,俗教未弘,便及大漸,以為遺 恨。社稷任重,太子可即君臨,王侯將相善相輔翊,內 外協和,勿違朕意。山陵務存儉速,大斂竟,群臣三日」 一臨,公除之制,率依舊典。六月甲子,群臣上諡曰文 皇帝,廟號世祖。丙寅,葬永寧陵。 按《廢帝本紀》,自梁 室亂離,東宮焚燼,太子居于永福省。天康元年四月 癸酉,世祖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于太極前殿,詔曰: 「上天降禍,大行皇帝奄棄萬國,攀號靡及,五內崩殞。 朕以寡德,嗣膺寶命,煢煢在疚,懼甚綴旒。方賴宰輔, 匡其不逮,可大赦天下。」又詔「內外文武,各復其職,遠 方悉停奔赴。」

宣帝太建二年春三月丙申皇太后崩夏四月乙卯臨海王伯宗薨戊寅皇太后祔葬萬安陵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廢帝本紀》,光大二年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