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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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圖

桁圖

《圖說》

《既夕禮》云:「皆木桁久之。」注云:「桁所以庋苞筲甕甒也。 久當為灸,灸謂蓋塞其口,每器異桁。」賈釋云:「皆木桁 久之者,謂自苞筲以下,皆灸塞之,置於木桁也。」然苞 筲等燥物,直苞塞之無冪;甕甒濕物,非直灸塞其口, 又加冪覆之。又《孔義》云:「桁以木為之,置於地,所以庋 甕甒也。」又阮氏《梁正等圖》云:「桁制若今之几,狹而長, 以承藏具,實未見聞。」

賵方

賵方

《圖說》

《士喪禮下》篇曰:「書賵於方,若九,若七,若五。」注云:「方,板 也。書賵,奠賻贈之人名,與其物於板,每板若九行,若 七行,若五行。」賈釋云:「以賓客所致,有賵、有賻,有贈、有 奠。」直言書賵於方者,舉首而言也。但所送有多少,故 行數不同。《公羊》《穀梁》皆云:「車馬曰賵。」《禮志》曰:「賵馬入 廟門。」《既夕禮》云:「君賵元纁,束馬兩。」注云:「賵所以助主 人送葬也。」則賵者,施於生及送死者。其下注亦云:「賵 者,生死兩施」是也。兩馬,士制也。謂士在家常乘兩馬, 若出使及征伐則乘四馬。又賻之言補也,助也,謂補 助主人之不足也。《公羊》云:「貨財曰賻。」又下經云:「知生 者賻。」然則賻者,施於生者也。贈者,送也。《士喪禮下記》 云:「凡贈幣無常。」注云:「賓之贈也,玩好」曰贈,在所有也。 玩好者,謂生時玩弄之具,與死者相知,皆可以贈死 者。故經云:「若就器,則坐奠於陳。」就,猶善也。善器則玩 好之器也。以所贈無常,唯玩好所有,奠於明器之陳 也。奠者,謂賓致之物,或可堪為奠祭者也。然則四者, 或隨親疏,或各主於所知也。是故小功兄弟有服之 親,且賵且奠,許其厚也。所知則賵而不奠,降于兄弟 也。知死者贈,知生者賻,以其各主于所知也。

遣策

遣策

《圖說》

《士喪禮下》篇云:「書遣于策。」注云:「策,簡也。遣猶送也。」賈 釋云:「策,簡也」者,編連為策,不編為簡。上云「書賵于方」, 此云「書遣于策」者,《聘禮記》云:「百名以上書之于策,不 及百名書之于方。」上以賓客賵贈物,名字少,故書于 方則盡也。今主人自遣送亡者于苞筲以下,明器用 器之等,并死者玩好之物,名字數多,故書于策。《釋器》 云:「簡謂之畢。」郭璞云:「今簡札也。」《說文》云:「簡,牒也。牘,書 版也。」蔡邕《獨斷》曰:「策,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然 則單執一札謂之簡,連編諸簡,乃名為策。故于文策 或作冊,象其編簡之形。」《句命決》云:「《春秋》二尺四寸書 之,《孝經》一尺二寸書之。」故六經之策皆稱長二尺四 寸。蔡邕言二尺者,謂漢世天子策書所用,故與《六經》 異也。一行可盡者,書之于簡;數行乃盡者,書之于方; 方之數不容者,乃書之于策。《孔義》云:「牘,方版。」然則牘 與方,似同一物,而異其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