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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六十八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三十二

  明四神宗萬曆八則 熹宗天啟五則 愍帝崇禎三則

禮儀典第六十八卷

喪葬部彙考三十二

明四

神宗萬曆七年定親王以下及宗室葬祭事例

按《明會典》:「萬曆七年,凡親郡王將軍等葬,俱世長子 一人送至墳所,當日即回。凡王葬妃及將軍等葬,其 妻得親至墳所看視一次,當日即回。凡將軍病故無 嗣者,其葬許弟一人送至墳所,當日即回。凡妃夫人 病故無嗣者,其葬許姪一人送至墳所,當日即回。凡 親郡王、將軍受封之後,止許出城祭掃一次,當日即」 回。凡宗室庶人并母妻喪,所在官司會同該府教授 等官,于本處空閑相應地內造墳安葬。凡宗室為事, 送發高牆,病故安葬在彼,其女及婿願留供祀者,鳳 陽府月給衣糧三石。

萬曆九年議准、親王每墳撥給軍校五名。郡王不許 一概濫給

按《明會典》云云。

萬曆二十四年,皇太后陳氏崩。

按《明外史孝安皇后傳》:「后陳氏,穆宗次后也。通州人。 隆慶元年,冊為后。后無子,多病,出居別宮。神宗即位, 上徽號曰仁聖皇太后。六年進貞懿,十年進康靜。二 十四年七月崩,諡曰孝安貞懿恭純溫惠佐天弘聖 皇后。」

萬曆四十年,皇貴妃王氐薨。閣臣奏請「禮宜從厚」,力 爭之。葬天壽山。

按《明外史孝靖皇太后傳》:太后,神宗妃,光宗生母也。 初為慈寧宮宮人,年長矣,帝過慈寧,私幸之,有身。十 年四月,封恭妃。八月,光宗生,是為皇長子。三十四年, 元孫生,加慈聖徽號,進封皇貴妃。四十年,病革,光宗 至,宮門猶閉,抉鑰而入。后目眚,手光宗衣而泣曰:「兒 長大如此,我死何恨!」遂薨。光宗泣,左右皆泣。大學士 葉向高言,「皇太子母妃薨,禮宜從厚。」不報。力爭,乃得 請。諡溫肅端靜純懿皇貴妃,葬天壽山。按《葉向高 傳》,貴妃王氏,太子生母也。薨四日不發喪,向高以為 言,乃發。而禮官上其儀注,稽五日不行,向高復爭之, 疏乃下。按《翁正春傳》,萬曆三十八年九月,拜禮部 左侍郎,代吳道南署部事。王貴妃薨,久不卜葬。正春 以為言。命偕中官往。擇地得吉。中官難以煩費,正春 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他日國母也。奈何以天下儉 乎?」奏上,報可。

萬曆四十一年冬十一月,皇太子妃郭氏薨。

按《明外史光宗孝元皇后郭氏傳》:「后于萬曆二十九 年冊為皇太子妃,四十一年十一月薨,諡恭靖。 萬曆四十二年春二月,皇太后李氏崩,議定喪禮。夏 五月,合葬昭陵。」

按《明通紀》:萬曆四十二年二月初九日,慈聖宣文明 肅貞壽端獻恭熹皇太后午時崩逝。聖諭:合行喪儀, 該部從優查例開具來看。聖諭諭內閣:「朕聖母皇太 后自去年十一月內違和以來,朕齋虔竭誠祈禱,在 於聖母前日,每視藥侍膳。」聖母諭朕:「內外有罪輕的 當赦的赦天下有災傷之處,錢糧免的免些。朕正在 回奏,待聖體萬安,發旨:擬行間,慈母偶爾崩逝,朕心 哀切,痛悼不已。卿等擬赦稿來看。欽此。」《大行皇太后 遺誥》例於次日即頒,時已三日,故特請十二日皇上 禮服具成,百官恭詣慈寧宮門外哭臨。群臣上《恭慰 疏》。輔臣葉向高、方從哲、吳道南等上《聖母諡議》。大行 慈聖宣文明肅貞壽端獻恭熹皇太后。三月,吏部具 題:陵工在邇,乞點工部侍郎林如楚到部,署印督理。 五月,命閣輔率中書官詣南薰殿恭寫聖母孝定貞 純欽仁端肅弼天祚聖皇太后神主神位。輔臣等歷 稽祖制,凡太后神主俱不用「太」字。蓋因太后之號,乃 臣子尊奉之稱。若神主神位,則列於帝后之側,於禮 未宜。乃遵舊例題稱,隨具揭奏明。奉旨云:「具見詳慎。」 十五日,署吏部事兵部尚書王象乾言:「山陵大事,舉 行在邇,一切監禮、護送執事等官,需人甚眾。見今部 寺卿貳寥寥數員,恐分遣無人、步送無人,於典制有 虧,瞻觀不雅,非皇上孝事慎禮之深意。伏乞盡點會 推諸臣,以補欠缺,以襄大典,真目前急務也。」閣臣葉 向高請申飭防守揭云:「恭遇聖母皇太后梓宮發引, 內外大小官員及旗校軍匠人等,幾於舉國而行。內 地空虛,不無可慮。伏乞嚴諭兵部行該管衙門,申明 禁令,巡輯奸宄,以保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