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侍衛公侯伯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在地宮圓城內排立。參領阿達哈哈番等官、在圓城外享殿後兩旁排立。舉哀」 至吉時、恭奉
世祖章皇帝神位、捧至地宮、安設正中石床上。 孝康皇后神位、捧至地宮、安設左石床上。
端敬皇后神位捧至地宮、安設右石床上畢。將地宮石
「門掩閉。輔臣在地宮前跪奠酒三爵。內大臣侍衛文武各官、俱立舉哀、各退。」 是日儀仗俱焚訖。次日、輔臣率內大臣侍衛文武各官、詣
陵謁辭。俱進地宮圓城內排立。舉哀畢。輔臣等跪于 陵前、奠酒三爵。文武各官俱三跪九叩頭、兩旁排立。
舉哀畢各退回京
享殿告成。《奉安》
世祖章皇帝神位於寶座上正中、南向。
孝康皇后神位於寶座上左設南向。
端敬皇后神位於寶座上右。設南向讀祝《致祭 章皇后喪儀》。
康熙二年二月十一日
慈和皇太后崩。是日鹵簿全設。王以下文武各官齊集。
宮門外,「公主、王妃以下,縣君及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宮內,俱服縞素。王以下各官輪班,每日二次進內舉哀。王以下各官不嫁娶,不作樂,各官命婦去首飾,凡二十七日。軍民人等摘冠纓,婦女去首飾,凡七日。」 次日,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照前齊集舉哀,至晚各退。
第三日早,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舉哀》。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以後不齊集。
第四日早,王以下各官齊集,至日午各散。嗣後在部院衙門辦事及在內值班,衣帶皆縞素,冠皆摘纓。
第五日禮部題頒
哀詔。本部堂官至內院接捧至部、遣官頒發。各省及
朝鮮國
詔到日、在外文武各官摘冠纓素服、出城門跪接。舉
哀候過隨行捧
詔安設衙門內案上、三跪九叩頭。宣讀畢。舉哀。又三
跪九叩頭。自次日起,「文武各官於衙門內朝夕舉哀二次,凡三日服白布服。二十七日,各官命婦去首飾,服素服。二十七日,軍民人等摘冠纓,婦女去首飾,服素服。七日服內俱不作樂,不嫁娶。」
禮部移文直省、免其遣官進香
奉移
梓宮詣壩上。儀仗全設。內大臣侍衛齊集宮門外。王
貝勒等齊集東華門外。各官齊集東安門外。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先期一日、赴壩上
梓宮將發。內府官員執爵。禮部尚書捧授。輔臣跪接
奠酒三爵。眾俱跪。隨叩頭立。舉哀。
梓宮出。〈舁梓宮校尉仍用鑾儀衛服色〉內大臣侍衛排跪。舉哀。候過。
隨行。〈一半隨送一半散。〉內府婦女六十名。附近
梓宮後、乘馬隨行
梓宮出東華門。王貝勒等排跪舉哀。候過。隨行在內
大臣侍衛之次、出東安門。各官俱排跪舉哀。候過隨行〈一半隨送一半散。〉往送官員,各按旗行。每過門橋,內府官執爵,禮部堂官奠酒。
梓宮至壩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分翼排列跪
接立舉哀。隨入王貝勒等各官在門外分翼排立。候奉安。
梓宮畢。王、貝勒、內大臣、侍衛、都統、精奇尼哈番、尚書、
俱進內、分翼排立。輔臣跪、奠酒三爵。王等各官、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皆跪、隨三叩頭立。舉哀畢、各散。
清明致祭,「公、侯、伯以下、參領、阿達哈哈番以上一半齊集。內大臣、侍衛輪派前往。輔臣跪奠酒三爵,各官隨跪叩頭。」
行「初祭禮,儀仗全設。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以下各官一半齊集。公主、王妃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命婦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俱齊集致祭。」 禮部堂官讀祭文,眾皆跪。讀畢,輔臣跪,奠酒三爵,眾皆隨跪叩頭立舉哀。
皇太后親族夫人至焚祭文處奠酒三爵。眾皆散。是日、
滿二十七日,眾皆除服。
次日行《常祭》禮止,內府官員齊集,奠酒三爵,行跪叩頭禮。
「行滿月致祭禮。民公、侯、伯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一半齊集,奠酒三爵,行跪叩頭禮。」 嗣後每遇滿月致祭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