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誥》。置。
慈寧門內黃案上。王等齊集畢。大學士由黃案上
捧
遺誥授禮部。堂官跪受、興、捧出。
永康左門外置黃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親王以
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侍衛等、行三跪九叩頭禮。〈已下俱不贊。〉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禮部堂官由黃案上捧
誥置雲盤內授禮部官跪受、興。黃蓋御杖前導。至
午門外、置層臺案、上張黃蓋。未入八分公以下、及
「文武大小各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 畢。禮部官捧
誥置龍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黃蓋御杖等前導。由
大清門出。至禮部月臺所設案上。禮部官行三跪。
九叩頭禮。刊刻遣官頒行天下。是日、鹵簿全設
皇太后、
《皇上》。
皇太子皇子
妃等、公主等俱成服。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齊集
於
永康左門外成服。內府官員等齊集於
永康左門內成服公主和碩妃以下、縣君、奉恩將
軍恭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於
永康右門外成服
內三旗大小各官差役,護軍撥什庫、渾托和下、食糧男婦俱成服。
每日三次奠獻時
上親奠酒行禮。齊集。王以下、大小各官、公主妃以下、
命婦等俱隨行禮
初喪,三日內,每日哭臨三次。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大學士等及外藩王以下、公以上,至戚台吉等,禮部、工部、理藩院堂官入。
永康左門至
慈寧門內丹陛上、排立哭臨。未入八分公以下、侍
衛。《滿漢文武大小各官》、在
永康左門外哭臨
「漢文武官、由《鴻臚寺》分派隨旗哭臨。」 內府官員等、在
永康左門內哭臨。公主和碩妃等、及內府命婦、入慈寧門內西傍哭臨。世子妃以下、奉恩將軍恭人
及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在
永康右門外哭臨。其公主王妃以下、及命婦、每日
早齊集至晚俱退
「進紫禁城時,貝子夫人以上乘馬,公夫人以下步行,其從役親王妃准隨七名,世子、郡王妃六名,貝勒夫人五名,貝子夫人四名,入八分公夫人三名,未入八分公夫人及一品命婦各二名,二品以下命婦各一名,公主以下乘馬,步行及從役,名數各依妃等品級。其齊集處,設有蓆棚。」 第四日,諸王、貝勒、貝子、公、內大臣、侍衛、大學士、學士等。
上三旗都統、副都統等,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
塔布囊等、每日哭臨三次。文武大小各官、每日哭臨二次。凡二十七日。〈「自初喪日」 為始。〉親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於
梓宮未發引時、在
永康左門外齋宿。發引後、在
午門外齋宿未入《八分》公以下部院各官、并閑散
各官「二十七日內俱在。」
午門外齋宿。外藩王等每日哭臨畢、各歸寓邸
舊制、宗室公以上服素帛。今以
上自持麤布服。乃俱改用布。王以下各官不嫁娶、不
作樂齋戒二十七日。軍民人等摘冠纓,婦女去首飾,各齋戒二十七日。在京寺觀各聲鐘三萬杵。各部院衙門文移俱用藍印,惟題本用硃印。
詔旨、藍筆批答。
凡儀仗、每日陳設二次。至月滿止。遇祭期仍設。凡外藩公主王妃等至京、即入
永康右門詣
梓宮前哭臨。王以下台吉以上、至京、理藩院導入
永康左門在
慈寧門外、行三跪九叩頭禮。立於東傍哭臨。其外
藩公主、王等在二十七日內至京者、令成服。除服後至京者、男摘冠纓、婦女去耳環、各三日而止
遣侍衛二員頒
《遺誥》於朝鮮國。至日、令遵例制服。其在京朝鮮等國
使臣工部造給《孝服》,免其齊集。
凡罷黜宗室覺羅官員、仍給孝服。原品休致文武大臣、及八旗候補文武各官、俱給孝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