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門外。所過門橋、遣大臣奠酒三爵。
上欲步送。
梓宮預斷車靷。諸臣不知。尚固請乘輿見靷斷不敢
復言
上於
梓宮前步行。沿途哭不停聲。
梓宮每更舁校時、輒跪道左哀慟
皇太后妃等預往
殯宮。候慈寧宮人、及所派內府婦女、俱於
梓宮後隨行。〈轎車俱用黑幃〉王以下官員齊集者、各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隨行哭送。漢文武大小各官、先期
於
殯宮牆外齊集、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內府官員等在豹尾鎗後隨行公
主王妃以下、及大臣命婦、先至二門外、分翼排立。
梓宮至、舉哀跪迎。執事各官隨
梓宮進奉安畢。內府官捧冊置
梓宮左。捧寶置
梓宮。右焚紙錁。
上奠酒三爵。號泣良久。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
及大臣命婦俱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上居》: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旁,不還宮三日始設褥。每日三次。
上食時。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於
梓宮前舉哀。
十三日,行初次大祭禮,儀仗全設。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外藩王等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讀祝官捧祭文跪。
上跪。眾皆跪。讀文畢。
上奠酒三爵。痛哭盡哀。眾皆隨行禮。舉哀畢。讀祝官
捧祭文至燎位、奠酒三爵,眾皆退。次日復祭。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諸王大臣屢請回宮。
上乃還幕,居於《乾清門外之左》。十七日,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每日三次舉哀。
二十一日,行「大祭禮。」
上奠酒致祭。《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與初次大祭
同是日滿二十七日
皇太后及妃等、俱於坐處、分撥命婦釋服。
皇上率
皇太子皇子詣
梓宮前、行三跪九叩頭禮。俱分撥內大臣釋服公主
王妃等在院內原位排立。俟捧衣至,跪舉哀。候過興、隨後行。王以下各官預出大門外分翼排立。入《八分公夫人》以下大臣命婦出《角門》、在燎位兩傍排立。候捧衣至燎位。眾俱跪,奠酒時俱隨跪叩頭興。各釋服。
上憫念。
大行太皇太后姻戚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以 大行太皇太后遺留白金、幣帛分別親疏頒賞。命於 梓宮前謝恩。次日復祭。
上率王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畢。乃還居。於
乾清門內偏殿、仍服布服、衣履不解。二十四日
上見。
皇太后哀痛勞瘁。
慈顏瘦減。遣大臣太監奏請、滿月致祭時
皇太后不必親往。
皇太后不允。
外藩王等、因喪事、進獻馬匹等物如例
上特加軫念。令各減數。王以下、公以上納馬三匹《台》
吉以下納馬一匹
二十五日,行「滿月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鎮國將軍以上、民公以下、
滿、漢文武三品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鎮國將軍夫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舉哀、奠酒、致祭、行禮如常儀畢。
上還。
嗣後
上常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上食、舉哀,或還偏殿,或居殯宮側。
越日乃還。每遇滿月致祭,清明致祭。
上親詣奠酒。王以下齊集舉哀致祭行禮與初滿月
同
四月初三日,行《百日致祭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