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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五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三十九

  禮記喪大記 坊記 奔喪 問喪

禮儀典第七十五卷

喪葬部彙考三十九

《禮記》

《喪大記》

疾病,外內皆埽,「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 牖下,廢床,徹褻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 俟絕氣。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 手。」

陳注手足為四體,各一人持之,為其不能自屈伸也。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內子未命則 死於下室,遷尸於寢,士之妻皆死於寢。

陳注諸侯與夫人皆有三寢。君正者曰路寢,餘二曰小寢。夫人一正寢,二小寢,卒當於正寢也。大夫妻曰命婦,而云世婦者,世婦乃國君之次婦,其尊卑與命婦等,故兼言之。內子,卿妻也。下室,燕處之所,又燕寢亦曰下室也。士之妻皆死於寢,謂士與其妻,故云「皆」也。《士喪禮》云「死於適室」,此云「寢」,寢室通名也。大全臨川吳氏曰:「此《記》止是記君、大夫、士與其正妻死處,不及其次妻也。世婦謂大夫之正妻,非言諸侯次婦,以其名稱與諸侯次婦同,故注疏因而言其死處也。天子適后之次稱夫人,故諸侯以天子之次婦為適妻之稱;諸侯適夫人之次稱世婦,故大夫以諸侯之次婦為適妻之稱,遞降一等也。內子即大夫之正妻」,未受夫人之命,則未可稱「世婦」,故但稱「內子。」「內子」,蓋已命、未命之通稱,「世婦」亦內子也。

《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

陳注《虞人》,掌林麓之官。階,梯也。狄人,樂吏之賤者。

小臣復,復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元赬, 世婦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稅衣,皆升自東榮。中 室履危,北面三號,捲衣投於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 榮。

陳注「君以袞」,謂上公用袞服也。循其等而用之,則侯伯用鷩冕之服,子男用毳冕之服,上公之夫人用褘衣,侯伯夫人用揄狄,子男夫人用屈狄。此言「君以袞」,舉上以見下也;「夫人以屈狄」,舉下以知上也。赬,赤色。元赬。元衣,纁裳也。世婦、大夫妻言世婦者,大夫妻與世婦同用襢衣也。褘衣而下六服,說見前篇。爵弁,指爵弁服而言,非用弁也。六冕則以衣名冠,四弁則以冠名衣也。榮,屋翼也。天子諸侯屋皆四注,大夫以下但前簷後簷而已。翼在屋之兩頭似翼,故云「屋翼」也。中屋,當屋之中也。履危立於高峻之處,蓋屋之脊也。三號者,一號於上,冀魂自天而來;一號於下,冀魂自地而來;一號於中,冀魂自天地四方之間而來,其辭則「皋某復」也。皋,長聲也。三號畢,乃捲斂此衣,自前投而下,司服者以篋受之。復之小臣即自西北榮而下也。

其為賓,則「公館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 左轂而復。

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袡。凡復,男子稱 名,婦人稱字。「唯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

陳注《士喪禮》「復衣,初用以覆尸,浴則去之。」此言「不以衣尸」,謂不用以襲也。以絳緣衣之下曰袡,蓋嫁時盛服,非事鬼神之衣,故不用以復也。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

陳注啼者,哀痛之甚,嗚咽不能哭,如嬰兒失母也。兄弟情稍輕,故哭有聲。婦人之踊,似雀之跳,足不離地,爵踊是也。

既正尸,子坐於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於東方,有 司庶士哭於堂下北面;夫人坐於西方,內命婦姑姊 妹子姓立於西方,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

陳注此言國君之喪,正尸遷尸於牖下,南首也。姓,猶生也。子姓,子所生,謂眾子孫也。內命婦、子婦,世婦之屬。姑姊妹,君之姑姊妹也。子姓,君女孫也。外命婦,卿大夫之妻也。外宗,謂姑姊妹之女。

大夫之喪,主人坐於東方,主婦坐於西方,其「有命夫 命婦則坐,無則皆立。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於 東方,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於西方。凡哭尸於室者, 主人二手承衾而哭。」

陳注承衾而哭,猶若致其親近扶持之情也,謂初死時。《疏》曰:「君與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貴賤;士位下,故坐者等其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