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宋楊復儀禮圖斬衰正義服圖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齊衰三月義服圖 殤大功降服圖 大功降正義服圖 小

  功殤降服圖 小功降正義服圖 緦麻降正義服圖 五服衰冠升數圖 本宗五服圖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己為姑姊妹女子女孫適人者服圖 大夫降服或不降圖 大

  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己為母黨服圖 母黨為己服圖 妻為夫黨服圖 己為妻黨服圖

   妻黨為己服圖 臣為君服圖 臣從君服圖 君為臣服圖 妾服圖 公士大夫士為

  妾服圖

禮儀典第七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宋楊復儀禮圖》

《斬衰正義服圖》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 升。

父為長子

為人後者

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箭笄髽三年。

妻為夫

妾為君

《義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

諸侯為天子

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卒父卒則為母。案此降服,乃降斬衰而為齊衰也。賈《疏》曰:「家無二尊,屈於父,為之齊衰。」

繼母如母

慈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母為長子

妾為君之長子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在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出妻之子為母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為人後者」 ,為其父母報。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

「公妾」 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七 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昆弟

為眾子

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不降,正降則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適孫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昆弟之為父後者。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女子子為祖父母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九升,冠十 升。

繼父同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