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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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累日,下哀痛之詔自責。尊宸妃為皇太后,諡章懿。 甫畢,章獻殿攢,幸洪福寺祭告,易梓宮。帝親哭視之, 后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太后者,以有水銀沃之,故不 壞也。帝嘆息曰:「人言其可信哉!」待劉氏加厚。

《宋史富弼傳》:「嘉祐六年三月,弼以母憂去位,詔為罷 春宴。故事,執政遭喪皆起復。帝虛位,五起之,弼謂此 金革變禮,不可施於平世,卒不從命。」

《龍川別志》:富鄭公、韓魏公同在中書,鄭公母老矣,一 日語及故事,宰相有起復視事者,魏公曰:「此非朝廷 盛事。」已而鄭公居母憂,朝廷屢起之,上章三辭,貼黃 言:「『臣在中書日,嘗與韓琦言之,決不當起』。魏公曰:『吾 但以實言之,不料以為怨』。」自此二人稍稍有隙。 《宋史郭稹傳》:「初,稹幼孤,母邊更嫁王氏,既而母亡,稹 解官」服喪。知禮院宋郊言「稹服喪為過禮。」詔下有司 博議,用馮元等奏,聽解官申心喪。

《聞見前錄》:伯溫上世范陽,以中直篤實,讀書謹禮為 家法。大父伊川丈人尤質直,平生不妄笑語。年七十 有九,以治平四年正月初一日捐館。初無疾,不食飲 水者累日。除夜,康節先公以下侍立左右。伯溫方七 歲,大父鍾愛之,亦立其傍。大父曰:「吾及新年往矣。」康 節先公以下皆掩泣,大父止之曰:「吾兒以布衣名動 朝廷,子孫皆力學孝謹,吾瞑目無憾,何用哭?」大父平 日喜用大杯飲酒,謂康節先公曰:「酌酒與汝別。」康節 同叔父滿酌大杯以獻,大父一舉而盡,再酌飲及半, 氣息微矣。謂康節曰:「吾平生不害物,不妄言,自度無 罪,即死以肉祭,勿做佛事,亂吾教,無令吾死婦人手。 汝兄弟候吾就小殮,方令家之人哭,勿叫號,俾我失 路。」康節先公泣涕以從。康節謀葬大父與程正叔先 生同卜地於伊川神陰原,不盡用葬書。大抵以五音 擇地,以昭穆序葬,陰陽拘忌之說,皆所不信。以是年 十月初三日葬開棺,大父顏貌如生,伯溫尚記之。 張唐英者,天覺丞相兄也。丞相少受學於唐英,唐英 有史才,嘗作《宋名臣傳》、蜀檮杌行於世。熙寧元年春, 以前御史服除還京,朝過洛,府尹同僚屬出賞花,皆 不見。唐英題詩傳舍云:「先帝昭陵土未乾,又聞永厚 葬衣冠。小臣有淚皆成血,忍向東風看牡丹。」尹聞之, 遽遣書為禮,卻而不受。蓋仁宗山陵初成,英宗厭代, 賴唐英還朝,不得歸臺。不然,河南尹者不免矣。 《宋史·宋綬傳》:「綬子敏求,同知太常禮院。石中立薨,子 繼死,無他子,其孫祖仁疑所服,下禮官議。敏求謂宜 為服三年,當解官斬衰。同僚援据不一,判寺宋祁是 其議,遂定為令,加集賢校理。從宋庠辟,通判西京,為 群牧度支判官。墜馬傷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為《仁 宗實錄》檢討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太常寺。英」宗 在殯,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為大行未發 引,不可踰年。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義服,服降而練, 可嫁娶矣。坐前後異議,貶秩知絳州。王珪、范鎮乞留 之,使成《實錄》。神宗曰:「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 得無責?」然敏求議初不誤,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 求為說,故因是去之。是歲,即詔還。

《聞見後錄》:先友周全伯喪嫡母,次所生母死,疑其為 服為位。全伯,程伊川子婿,伊川尚不能決。先人問之 司馬文正公曰:「某承問,有人居嫡母之喪,而所生母 卒,疑其所以為服及為位之禮。按《雜記》云:『有三年之 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又云:『有父之喪,如未葬而 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雖諸父』」 昆弟之喪,如當父之喪,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皆服 其除喪之服。卒事,反喪服。是先有喪而重有者,皆當 別為服也。又《曾子問》曰:「並有喪,如之何?何先何後?」孔 子曰:「其葬也,先輕而後重;其奠及虞,先重而後輕。」此 謂遭同月者也。今之律令,嫡、繼、慈、養與母同例,皆應 服齊衰三年。子之於母,嫡庶雖殊,情無厚薄,固當同 服。而《喪服小記》云:「妾附於妾祖姑。」蓋妾與女君,尊卑 殊絕,設位於他所可也。禮者大事,先賢不敢輕議,況 如某詎敢輒以許人?姑記所聞以報,尚裁為幸。予謂 文正公之於禮,可以為後世法矣,故表正之。

《宋史章頻傳》:「頻累遷刑部郎中,使契丹,至紫濛館卒。 契丹遣內侍就館奠祭,命副使吳克荷護其喪,以錦 車駕橐駝,載至中京,斂以銀飾棺,又具鼓吹羽葆,吏 士持甲兵衛送至白溝。詔遣其子訪乘傳扈其柩以 歸。」

《邵雍傳》:雍疾病,司馬光、張載,程顥,程頤晨夕候之,將 終,共議喪葬事於外庭,雍皆能聞眾人所言,召子伯 溫謂曰:「諸君欲葬我近城地,我當從先塋爾。」既葬,顥 為銘墓,稱雍之道純一不雜,就其所至,可謂安且成 矣。

《朱子大全集》:《伊川年譜》:神宗之喪未除,百官以冬至 表賀。先生言節序變遷,時思方切,請改賀為慰。及除 喪,有司又將以開樂置宴,先生又奏請罷宴,曰:除喪 而用吉禮,則因事用樂可矣,今特設宴,是喜之也。 《貴耳集》:元祐初,司馬公薨,東坡欲主喪,遂為伊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