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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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黨類,改涅其面為兩旗,自號旗兒軍。」寇攘淮甸間, 人頗識之,朝廷遣兵捕之,遂以眾降。後累立功至防 禦使。

《癸辛雜識》:「回回之俗,凡死者專有浴屍之人,以大銅 瓶自口灌水,蕩滌腸胃穢氣令盡,又自頂至踵淨洗, 洗訖,然後以帛拭乾,用紵絲或絹或布作囊,裸而貯 之,始入棺。斂棺用薄松板,僅能容身,他不置一物也。 其洗屍穢水,則聚之屋下大坎中,以石覆之,謂之招 魂。置棹子坎上,四日一祀以飯,至四十日而止,其棺」 即日便出,瘞之於聚景園,園亦回回主之。凡賃地有 常價,所用磚灰,匠者園主皆有之,特以鈔市之。值方 殂之際,眷屬皆垢面捽,披其髮,毀其衣襟,躄踊號泣, 振動遠近。棺出之時,富者則丐人持燭撒果於道,貧 者無之。既而各隨少長拜跪如俗禮。成服者然後呫 靴尖,以樂相慰勞之意。止令群回誦「經。後三日再至 瘞所。富者多殺牛馬以饗其類,併及鄰里與貧丐者。 或聞有至瘞所,脫去其棺,赤身葬於穴,以死面朝西」 云。

《金史王翛傳》:翛遷禮部尚書,兼大理卿,使宋還,會改 葬太師廣平郡王徒單貞。貞,章宗母孝懿皇后父也。 帝欲用前代故事,班劍、鼓吹、羽葆等儀衛,宰臣以貞 與弒熙宗誅死,意難之。於是詔下禮官議,翛言:「晉葬 丞相王導,給前後羽葆、鼓吹、武賁、班劍百人。唐以來, 大駕鹵簿有班劍,其王公以下鹵簿,並無班劍兼羽」 葆,非臣下所宜用,國朝葬,大臣亦無之。上先知唐葬 大臣李靖等皆用班劍羽葆,怒曰:「典故所無固可從, 然用之亦不過禮。」

《張暐傳》:「暐遷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明昌元年,太傅 徒單克寧薨,章宗欲親為燒飯。是時孝懿皇后梓宮 在殯,暐奏,仰惟聖慈,追念勳臣,恩禮隆厚,孰不感勸。 太祖時享,尚且權停,若為大臣燒飯,禮有未安。今已 降恩旨,聖意至厚,人皆知之。乞俯從典禮,則兩全矣。」 章宗從之。霍王從彝母早死,溫妃石抹氏養之。溫妃 薨,上問從彝喪服,暐奏:「慈母服衰齊三年,桐杖布冠, 禮也。從彝近親至尊,壓降與臣下不同。乞於未葬以 前,服白布衣、絹巾,既葬止用素服,終制朝會從吉。」上 從其奏。

《元史廉希憲傳》:「希憲拜中書平章政事,至元元年,丁 母憂,率親族行古喪禮,勺飲不入口者三日,慟則嘔 血不能起,寢臥草土,廬於墓傍。宰執以憂制未定,欲 極力起之,相與詣廬,聞號痛聲,竟不忍言。未幾,有詔 奪情起復。希憲雖不敢違旨,然出則素服從事,入必 縗絰,及喪父亦如之。」

《遂昌雜錄》:「今中奉大夫浙東元帥白埜泰不華君,由 越守召入為祕書郎。未幾,母夫人歿於越,白埜君還 越,持喪,戒珠寺,朝夕臨屏,葷血不脫絰帶,家人欲一 見其面,不可得也。既畢葬,服闋乃始復初。近世禮俗 壞,如君者蓋甚寡。今以海寇逋誅,留斗城未返,令人 念之不忘。」

杭人王溪月,諱壽衍,字眉叟。少年為道士,便際遇晉 邸,其所交皆公卿大夫,後以「弘文輔道粹德真人」管 領開元宮。浙江省都事。劉君諱致,字時中,海內名士 也。晚年尤清勁。既卒,貧無以葬,王真人躬至其家,弔 容甚哀,周其遺孤,舉其喪葬之德清縣某鄉之原,與 其壽穴相近,春秋拜掃,若師友然。

《明外史張以寧傳》:「以寧字志道,古田人。洪武二年秋, 奉命使安南,封其主陳日煃為國王,御製詩一章遣 之。甫抵境而日煃卒,國人乞以印詔授其世子,以寧 不聽,留居洱江。上諭世子告哀於朝,且請襲爵。既得 命,俟後使者林唐臣至,然後入境將事。事竣,教世子 服三年喪,令其國人效中國行頓首稽首禮。安南大」 悅。天子聞而嘉之,賜金書,比諸陸賈、馬援,再賜御製 詩八章。及還,道卒。詔有司葬其柩,所在致祭。

《日知錄》:「洪武八年八月戊辰,詔百官聞父母喪者,不 待報,許即去官。時北平按察司僉事呂本言:『近制,士 大夫出仕在外,聞父母之喪,必待移文原籍審覈,俟 其還報,然後奔喪。臣竊以為中外官吏去鄉,或一二 千里,或且萬里,及其文移往還,近者彌月,遠者半年, 使為人子者銜哀待報。比還家則殯葬已畢,豈唯莫 睹父母形體,雖棺柩亦有不及見者,揆之於情,深可 憐憫。臣請自今官吏若遇親喪,許令其家屬陳於官, 移文任所,令其奔赴,然後覈實。庶人子得盡送終之 禮,而朝廷孝理之道彰矣』。」上然之,故有是令。

《明通紀》:「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龍江衛吏以過犯書 寫,值母喪,乞守制。吏部尚書詹徽不許。吏擊登聞鼓, 上切責徽曰:『吏雖罰,天倫不可廢。使母死不居喪,人 子之心終身有歉。夫與人為善,猶恐其不善者,若有 善而阻之,何以為勸』?徽大慚,吏得終喪。」

《日知錄》:「洪武二十七年四月,署北平按察司事監察 御史陳德文奏言,嫁母劉氏卒,奔喪。許之。德文四歲 喪父,家貧,隨母嫁陳氏,後年長歸宗。至是其母卒,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