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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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今復見之,吾生淨土必矣。」又曰:「七日之期,斯為漸 矣。」即寢疾,制《遺誡》曰:「吾昔以知命之年,託業此山,自 審有必盡之期,便欲絕跡外緣,以求其志。良由性弱 於斷,遂令同趣相引,時賢過眷,情以類感,不覺形與 運頹。今年已八十三矣。仰尋違離之誨,俯慨自負之 心,徒令此生虛謝,以悼往疾之深。令於至時露骸松 林之下,即嶺為墳,與土木同狀。此乃古人之禮,汝等 勿違。苟神理不昧,庶達其誠。大哀世尊,亦當祐之以 道。」門徒號慟,若喪父母。師以世情難割,乃制七日展 哀,至期始順寂,即義熙十二年八月六日也。弟子不 忍露屍,與尋陽太守阮侃,奉全軀舉葬於西嶺,累石 為塔。謝靈運立碑,以銘遺德。張野作序,自稱「門人。」宗 炳復立碑於寺門,以表德業。

賢奕、盧多遜既卒,許歸葬。其子察護喪,權厝襄陽佛 寺。將易以巨櫬,乃啟其尸不壞,儼然如生,逐時易衣, 至祥符中亦然,蓋五月五日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