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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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差代,尋舉為臺郎。」又司徒摘罰訪問,催含攝職 如此,臺府亦皆謂含既葬應除也。相是純臣,群臣之 首,奏令含釋服,亦無餘疑。至於含除,便獨為罪,竊謂 有負於情。臣之在事,小大欲盡,使在優崇。況國之大 制,當垂將來,心所不安,而不敷寫,謹重以聞,乞中書 見詰,猶百慮當一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