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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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者不得變,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聞之,精神者,天

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 之鬼。鬼之為言歸也。且尸塊然獨處,豈有知哉?裹以 幣帛,鬲以棺槨,支體絡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鬱為 枯腊,千載之後,棺槨朽腐,迺得歸土,就其真宅。由是 言之,焉用久客。昔帝堯之葬也,窾木為匵,葛藟為緘, 其穿「下不亂,泉上不泄。」「故聖王生易尚,死易葬也。 不加功於亡用,不損財於亡謂。今費財厚葬,留歸鬲 至,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謂重惑。於戲,吾不為也。」祁 侯曰:「善。」遂臝葬。

《朱雲傳》雲「年七十餘,終於家,遺言以身服斂,棺周於 身,土周於槨,為丈五墳,葬平陵東郭外。」

《霍光傳》:「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大中大夫任宣 與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 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璧珠璣玉衣,梓宮 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樅木外臧槨十五具,東園溫 明,皆如乘輿制度。載光尸柩以轀輬車,黃屋左纛,發 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士軍陳至茂陵,以送其葬。發三」 河卒穿復土,起冢祠堂,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如 舊法。

《金日磾傳》:「日磾薨,賜葬具冢地,送以輕車,介士軍陳 至茂陵。」

《拾遺記》:「郅奇字君珍,居喪盡禮。所居去墓百里,每夜 行,常有飛鳥銜火夾之,登山濟水,號泣不息,以淚灑 石則成痕,著朽木枯草,必皆重茂。以淚浸地即鹽,俗 謂之鹽鄉。昭帝嘉其孝異,表其邑曰『孝感鄉』。」

《漢書朱邑傳》:邑病且死,囑其子曰:「我故為桐鄉吏,其 民愛我,必葬我桐鄉,後世子孫奉嘗我,不如桐鄉民。」 及死,其子葬之桐鄉西郭外。民果共為邑起冢立祠, 歲時祠祭,至今不絕。

《西京雜記》:安定嵩真明算術,成帝時人。真嘗自算其 年壽七十三,綏和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晡死,書其壁 以記之。又曰:「北邙青隴上,孤檟之西四丈所,鑿之入 七尺,吾欲葬此地。」及真死,依言往掘,得古時空槨,即 以葬焉。

《漢書翟方進傳》:「方進為丞相,封高陵侯,食邑千戶。身 既富貴,而後母尚在,方進內行修飭,供養甚篤。及後 母終,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以為身備漢相,不 敢踰國家之制。」

《薛宣傳》:宣為丞相,坐善定陵侯淳于長罷就第。初,宣 有兩弟,明、修。明至南陽太守。修歷郡守,京兆尹少府。 善交接,得州里之稱。後母常從修居官。宣為丞相時, 修為臨菑令。宣迎後母,修不遣。後母病死,修去官持 服,宣謂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駮不可。修遂 竟服。繇是兄弟不和。

《孔光傳》:「光字子夏,孔子十四世之孫也。年七十,元始 五年薨。莽白太后,使九卿策贈以太師博山侯印綬, 賜乘輿祕器金錢雜帛,少府供張諫大夫持節與謁 者二人,使護喪事,博士護行禮。太后亦遣中謁者持 節視喪,公卿百官會弔送葬,載以乘輿,轀輬及副各 一乘,羽林孤兒諸生合四百人輓送車萬餘兩,道路」 皆舉音以過喪將作,穿復土,可甲卒五百人起墳,如 大將軍王鳳制度。

《董賢傳》:「詔將作大匠為賢起大第北闕下,重殿洞門, 木土之功,窮極技巧,柱檻衣以綈錦,下至賢家僮僕, 皆受上賜。及武庫禁兵,上方珍寶,其選物上第,盡在 董氏,而乘輿所服,迺其副也。及至東園祕器,珠襦玉 柙,豫以賜賢,無不備具。又令將作為賢起冢塋義陵 旁,內為便房,剛柏題湊,外為徼道,周垣數里,門闕罘」 罳甚盛。哀帝崩,太后遣使者召莽。既至,以太后指,使 尚書劾賢,罷歸第。即日賢與妻皆自殺,家惶恐夜葬。 莽疑其詐死,有司奏請發賢棺至獄。視臝。其屍, 因埋獄中。賢所厚吏沛朱詡自劾去,大司馬府買棺 衣,收賢尸葬之。王莽聞之大怒,以他罪擊殺詡。 原《涉傳》涉祖父武帝時以豪傑自陽翟徙茂陵,父哀 帝時為南陽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死,官賦斂 送葬皆千萬以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產業。時又少 行三年喪者。及涉父死,讓還南陽,賻送行喪冢廬三 年,繇是顯名。涉自以為前讓南陽賻送身得其名,而 令先人墳墓儉約,非孝也,迺大治其冢舍,周閣重門。 初,武帝時,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謂其道為「京兆阡。」 涉慕之,迺買地開道立表,署曰「南陽阡」,人不肯從,謂 之「原氏阡。」涉入里門,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 宅者,涉即往候,叩門家哭。涉因入弔,問以喪事,家無 所有,涉曰:「但潔埽除沐浴待。」涉還至,主人對賓客歎 息曰:「人親臥地不收,涉何心鄉此?願徹去酒食。」賓客 爭問所當得,涉迺側席而坐,削牘為疏,具記衣被棺 木。下至飯含之物,分付諸客。諸客奔走市買,至日昳 皆會,涉親閱視,已謂主人願受賜矣。既共飲食,涉獨 不飽,迺載棺物,從賓客往至喪家,為棺斂勞倈畢葬。 其周急待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