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8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上公。須臾不見,安異之,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 世隆盛焉。

《曹褒傳》:永元四年,褒遷射聲校尉。在射聲營舍,有停 棺不葬者百餘所,褒親自履行,問其故吏,對曰:「此等 多是建武以來絕無後者,不得埋掩。」褒乃愴然,為買 空地,悉葬其無主者,設祭以祀之。

《陳寵傳》:「寵轉廣漢太守。先是,洛縣城南,每陰雨,嘗有 哭聲聞于府中,積數十年。寵聞而疑其故,使吏按行, 還言衰亂時,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儻在。于 是。寵愴然矜歎,即敕縣盡收斂葬之,哭聲遂絕。」 《張霸傳》:「霸字伯饒,蜀郡成都人也。永元中,為會稽太 守,四遷為侍中。當為五更,會疾卒,年七十,遺敕諸子 曰:『昔延陵使齊子死嬴博,因坎路側,遂以葬焉。今蜀 道阻遠,不宜歸塋,可止此葬,足藏髮齒而已。務遵速 朽,副我本心。人生一世,但當畏敬於人,若不善加己, 直為受之』。諸子承命,葬于河南梁縣,因遂家焉。」 《王忳傳》:「忳字少林,廣漢新都人也。忳嘗詣京師,于空 舍中見一書生疾困,愍而視之。書生謂忳曰:『我當到 洛陽,而被病,命在須臾。腰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 後乞藏骸骨』。」未及問姓名而絕。忳即鬻金一斤,營其 殯葬,餘金悉置棺下,人無知者。後歸數年,縣署忳大 度亭長。初到之日,有馬馳入亭中而止。其日大風飄 一繡被,復墮忳前,即言之於縣,縣以歸忳。忳後乘馬 到雒縣,馬遂奔走,牽忳入它舍。主人見之,喜曰:「今禽 盜矣。」問忳所由得馬,忳具說其狀,并及繡被。主人悵 然良久,乃曰:「被隨旋風,與馬俱亡,卿何陰德而致此 二物?」忳自念有葬書生事,因說之,並道書生形貌及 埋金之處。主人大驚,號曰:「是吾子也,姓金名彥,前往 京師,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大恩久不報,天以此 章卿德爾!」忳悉以被馬還之,彥父不取,又厚遺忳,忳 辭讓而去。時彥父為州從事,因告新都令假忳休息, 自與俱迎彥喪,餘金俱存,忳由是顯名。

《戴良傳》:良字叔鸞。母卒,兄伯鸞居廬啜粥,非禮不行。 良獨食肉飲酒,哀至乃哭,而二人俱有毀容。或問良 曰:「子之居喪,禮乎?良曰,然。禮所以制情佚也,情苟不 佚,何禮之論?」夫食旨不甘,故致毀容之實,若味不存 口,食之可也。論者不能奪之。

《陳忠傳》:「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服闋還職。 忠因上言,孝宣皇帝舊令,人從軍屯及給事縣官者, 大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請依此制。太 后從之。」至建光中,尚書令祝諷,尚書孟布等奏,以為 孝文皇帝定約禮之制,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貽則 萬世,誠不可改,宜復建武故事。忠上疏曰:「臣聞之《孝 經》始於愛親,終於哀戚。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貴 賤,其義一也。夫父母於子,同氣異息,一體而分,三年 乃免於懷抱。先聖緣人情而著其節,制服二十五月。 是以《春秋》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閔子雖要絰 服事以赴公難,退而致位以究私恩,故稱君使之非 也,臣行之禮也。周室陵遲,禮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詩 自傷曰:「瓶之罄矣,惟罍之恥。」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 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制,大臣有寧告之科, 合於致憂之義。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趨 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 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彫損。大漢之 興,雖承衰敝,而先王之制,稍以施行。故籍田之耕,起 於孝文;孝廉之貢,發於孝武。郊祀之禮,定於元成;三 雍之序,備於顯宗。大臣終喪,成乎陛下,聖功美業,靡 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 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 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咸得其所。宦豎不便之 竟,寢忠奏而從諷布議,遂著於令。

《范式傳》:「式字巨卿,與汝南張邵為友。邵字元伯,後元 伯寢疾篤,同郡郅君章殷子徵晨夜省視之。元伯臨 盡歎曰:『恨不見吾死友』。尋而卒。式忽夢見元伯,元冕 垂纓,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當以爾時葬,永 歸黃泉。子未我忘,豈能相及』。式怳然覺寤,悲歎泣下, 具告太守,請往奔喪。太守許之。式便服朋友之服,投」 其葬日,馳往赴之。式未及到而喪已發引。既至壙,將 窆而柩不肯進。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耶?」遂停柩。 移時,乃見有素車白馬,號哭而來。其母望之曰:「是必 范巨卿也。」巨卿既至,叩喪言曰:「行矣元伯,死生路異, 永從此辭。」會葬者千人,咸為揮淚。式因執紼而引柩, 於是乃前。式遂留止冢次,為修墳樹,「然後乃去。」 《繆彤傳》:「彤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太守隴西梁湛召 為決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彤送喪還隴西。始葬,會 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他郡,彤獨留不去,為起墳 冢,乃潛穿井傍,以為窟室,晝則隱竄,夜則負土,及賊 平而墳已立。其妻子意彤已死,還見大驚,關西咸稱 傳之,共給車馬衣資,彤不」受而歸。

《風俗通》:汝南范孟博,父字叔矩,遭母憂,既葬之後,饘 粥不贍,叔矩謂其兄弟,「禮不言事,辯杖而起,今俱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