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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匐號咷,上闕奠酹,下困糊口,非孝道也。」因將人客於 九江,田種蓄牧,多所收獲,以解債負,土成冢立祀。三 年服闋,二兄仕進,叔矩以自替於喪紀,獨寢墳側,服 制如初,哀猶未歇。郡舉至孝。

《後漢書梁統傳》:「統曾孫商為大將軍。永和六年,商病 篤,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 廷,死必耗費帑藏,衣衾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 骨!百寮勞擾,紛華道路,秖增塵垢,雖云禮制,亦有權 時。方今邊境不寧,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氣絕之 後,載至冢舍,即時殯斂。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 制,殯已開冢,冢開即葬,祭食如存,無用三牲。孝子善 述父志,不宜違我言也。」及薨,帝親臨喪,諸子欲從其 誨,朝廷不聽。賜以東園朱壽之器,銀鏤黃腸玉匣,什 物二十八種,錢二百萬,布三千疋;皇后錢五百萬,布 萬疋。及葬,贈輕車介士,賜諡忠侯。中宮親送,帝幸宣 陽亭,瞻望車騎。

《崔駰傳》:「駰子瑗遷濟北相。歲餘,光祿大夫杜喬為八 使,徇行郡國,以贓罪奏瑗,徵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 理出,會病卒。臨終,顧命子寔曰:『人稟天地之氣以生, 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何地不可藏形骸,勿 歸鄉里。其賵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寔奉遺令, 遂留葬洛陽,剽賣田宅,起冢塋,立碑頌。葬訖,資產竭』」 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時人多以此譏之。寔終 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餘。

《楊震傳》:「震為太傅,延光三年,上巡岱宗,樊豐等因乘 輿在外,競修宅第。震部掾高舒召大匠令史考校,得 豐等所詐下詔書具奏須行還上之。豐等聞惶怖,會 太史言星變逆行,遂共譖震,有詔遣歸本郡。震行至 城西夕陽亭,乃慷慨謂其諸子門人曰:死者士之常 分。吾蒙恩居上司,疾姦臣狡猾而不能誅,惡嬖女傾 亂而不能禁,何面目復見日月!身死之日,以雜木為 棺,布單被,裁足蓋形,勿歸冢次,勿設祭祠。」因飲酖而 卒,時年七十餘。弘農太守移良承樊豐等旨,遣吏於 陝縣留停震喪,露棺道側,讁震諸子代郵行書,道路 皆為隕涕。歲餘,順帝即位,樊豐、周廣等誅死。震門生 虞放、陳翼詣闕追訟震事,朝廷咸稱其忠,乃下詔除 二子為郎,贈錢百萬,以禮改葬於華陰潼亭,遠近畢 至。先葬十餘日,有大鳥高丈餘,集震喪前,俯仰悲鳴, 淚下沾地,葬畢乃飛去。

《荀淑傳》:「淑子爽,延熹元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 中,對策陳便宜曰:臣聞之於師曰:漢為火德。火生於 木,木盛於火,故其德為孝,其象在《周易》之離。夫在地 為火,在天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則 火王,其精在天,溫暖之氣,養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時 則廢其形在地,酷烈之氣,焚燒山林,是其不孝也。故」 漢制使天下誦《孝經》,選吏舉孝廉。夫喪親自盡,孝之 終也。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喪不得即去,殆非 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稱火德者也。往者孝文勞謙,行 過乎儉,故其遺詔以日易月,此當時之宜,不可貫之 萬世。古今之制,雖有損益,而諒闇之禮,未嘗改移,以 示天下,莫遺其親。今公卿群僚,皆政教所瞻,而父母 之喪,不得奔赴。夫仁義之行,自上而始,敦厚之俗,以 應乎下。《傳》曰:「喪祭之禮闕,則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 者眾矣。」曾子曰:「人未有自致者,必也親喪乎!」《春秋傳》 曰:「上之所為,民之歸也。」上所不為,而民或為之,故加 刑罰。若上之所為,民亦為之,又何誅焉?昔翟方進以 自備宰相,而不敢踰「制。至遭母憂,三十六日而除。夫 失禮之源,自上而始。古者大喪,三年不呼其門,所以 崇國厚俗,篤化之道也。事失宜正,過勿憚改。天下通 喪,可如舊禮。」奏聞,即棄官去。後遭黨錮,隱於海上,又 南遁漢濱,積十餘年,以著述為事,遂稱為碩儒。黨禁 解,五府並辟,司空袁逢舉有道,不應。及逢卒,爽制服 三年,當世往往化以為俗。時人多不行妻服,雖在親 憂,猶有弔問喪疾者。又私諡其君父及諸名士。爽皆 引據大義,正之經典,雖不悉變,亦頗有改。

《趙典傳》:典父戒為太尉。桓帝立,以定策封廚亭侯。父 卒,襲封,歷太常。後以諫爭違旨,免官就國。會帝崩,時 禁藩國諸侯不得奔弔,典慨然曰:「身從衣褐之中,致 位上列,且烏鳥反哺報德,況於士邪?」遂解印綬符策 付縣而馳到京師。州郡及大鴻臚並執處其罪。而公 卿百寮嘉典之義,表請以租自贖,詔書許之。

《陳蕃傳》:蕃為樂安太守,民有趙宣,葬親而不閉埏隧, 因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鄉邑稱孝,州郡數禮請之。 郡內以薦蕃,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 所生。蕃大怒曰:「聖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 不欲數,以其易黷故也。況乃寢宿冢藏,而孕育其中, 誑時惑眾,誣汙鬼神乎?」遂致其罪。

《趙咨傳》:「咨徵拜議郎,抗疾京師。將終,告其故吏朱祇、 蕭建等,使薄斂素棺,藉以黃壤,欲令速朽,早歸后土, 不聽子孫改之。乃遺書敕子引曰:『夫含氣之倫,有生 必終,蓋天地之常期,自然之至數。是以通人達士,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