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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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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卹典部彙考

  周總一則 平王一則 惠王一則 襄王一則 靈王一則

  漢高祖一則 景帝中二年一則 宣帝地節一則

  後漢明帝永平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晉總一則

  宋世祖大明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陳高祖永定一則

  北魏世祖神麚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武帝建德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遼聖宗統和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乾德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嘉祐一則 神宗熙寧

  二則 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一則 高宗紹興五則 理宗寶祐一則

  金章宗泰和一則

  元世祖至元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順帝至元一則 至正一則

  明太祖洪武一則 成祖永樂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四則

皇清崇德一則 順治六則 康熙三則

 卹典部總論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 莊公元年

 卹典部藝文

  請卹郭嘉表        漢曹操

  贈鄭紹叔詔        梁武帝

  又卹周捨詔         同前

  賻陸雲公手詔        同前

  卹何點詔          同前

  卹孔休源手令       簡文帝

  為王侍御瓘謝宣弔並賻贈表

              唐李商隱

  乞賻贈劉季孫狀      宋蘇軾

  御祭溫州千百戶文     明太祖

禮儀典第一百三十卷

卹典部彙考

周制,諸侯諸臣及侯國札喪,有臨弔賻恤之禮。 按《周禮天官》宰夫,「凡邦之弔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 財用,凡所共者。」

鄭康成曰:「弔事,弔諸侯諸臣也。幣,所用賻也。器,所致明器也。始死弔而含襚,葬而賵贈,其加恩則有賻焉 。」 賈氏曰:「謂王使人弔諸侯,自弔諸臣,須從王行者,并有贈喪之具,百官當共,故宰夫總戒令之,與幣器財用凡所共者也。」

《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鄭康成曰:「哀謂親者服焉,疏者含襚 。」 鄭鍔曰:「隱公之時,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文公之時,王使榮叔歸含且賵是也。」

《秋官·小行人》:「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

王昭禹曰:「病疾為札,札而死曰喪,則在所賻補,以利傅之謂之賻;助其不足謂之補 。」 賈氏曰:「案《宗伯》云:『以喪禮哀死亡』,此云『國札喪,則令賻補之』。彼據弔葬致哀,此據設財物補其不足也。」

按《儀禮》:「君使人襚,徹帷,主人如初。襚者左執領,右執 要,入升致命。」

襚之言遺也。衣被曰「襚。」致命曰:「君使某襚。」

主人拜如初。襚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唯君命 出,升,降自西階,遂拜。賓有大夫,則特拜之。即位如西 階下,東面,不踊。大夫雖不辭,入也。

「唯君命出」,以明大夫以下時來弔,襚不出也。

平王四十九年天王遣使歸賵

按《春秋》,隱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 子之賵。」

按《左傳》:「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緩, 且子氏未薨,故名。」

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緩」也。子氏,仲子也,薨在二年。賵,助喪之物。

惠王二十一年夏許男新臣卒秋八月葬許穆公

按《左傳僖公四年》:「許穆公卒於師,葬之以侯,禮也。凡 諸侯薨於朝會,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 斂。」

《袞衣》,公服也,謂加二等。

襄王三十年王遣使歸含且賵

按《春秋文公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 按《左傳》:「王使榮叔來含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

《成風》,莊公之妾,天子以夫人禮賵之,明母以子貴,故曰「禮。」《釋例》稱「賵賻、襚含」,總謂之贈。言以夫人禮贈之,指為賵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