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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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明堂;後辛,饗祀北郊。」兼博士劉蔓議:「漢元鼎五年 以辛巳行事,自後郊日,略無違異。元封元年四月癸 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漢家郊祀, 非盡天子之縣,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後漢永平以 來,明堂兆於國南,而郊以上丁,故供修三祠,得并在 初月。雖郊有常日,明堂猶無定辰。何則?郊丁社甲,有 說則從,經禮無文,難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 寅丑。且《禮》之奠祭,無同共者,唯漢以「朝日,合於報天 爾。若依《漢書》五供,便應先祭北郊,然後明堂,則是地 先天食,所未可也。」兼太常丞蔡仲熊議:「『《鄭志》云:『正月 上辛,祀后稷於南郊,還於明堂,以文王配』。故宋氏創 立明堂,郊還即祭』。是用《鄭志》之說也。蓋為志者失,非 元意也。」元之言曰:「未審周明堂以何月,於《月令》則以 季秋。」按元注《月令》季秋大饗云:「大饗遍祭五帝。」又云: 「大饗於明堂,以文武配。」其時秋也,去啟蟄遠矣。又《周 禮大司樂》:「凡大祭祀,宿縣。」尋宿縣之旨,以日出行事 故也。若日闇而後行事,則無假預縣。果日出行事,何 得方俟郊還?《東京禮儀志》不記祭之時日,而《志》云:「天 郊夕牲之夜,夜漏未盡八刻進熟。明堂夕牲之夜,夜 漏未盡,七刻進熟。尋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進獻奏 樂,方待郊還。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 日明堂,十二日宗廟。按隆此言,是審于時定制。是則 《周禮》二漢及魏皆不共日矣。《禮》以辛郊,《書》以丁祀,辛 丁皆合,宜臨時詳擇』。」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議:「《春秋 傳》以正月上辛郊祀,《禮記》亦云『郊之用辛』」,《尚書》獨云 「丁巳用牲於郊。」先儒以為先甲三日辛,後甲三日丁, 可以接事天神之日。後漢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 光武皇帝於明堂。辛既是常郊之日,郊又在明堂之 前,無容不郊而堂,則理應郊堂。司徒西閤祭酒梁王 議《孝經》鄭元注云:「上帝亦天別名。如鄭旨,帝與天亦 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據。魏泰和元年正月丁未, 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此則已行之前。准驍騎將軍江淹議,郊旅上天,堂祀 五帝,非為一日再黷之謂,無俟釐革。尚書陸澄議:「遺 文餘事,存乎舊書。郊宗地近,勢可共日。不共者,義在 必異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 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於明堂,配上帝。永平二年 正月辛未,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和 二年,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祀五帝於明堂。柴山祀地, 尚不共日,郊堂宜異,於例益明。」陳忠《奏事》云:延光三 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 日宗廟,十七日世祖廟。仲遠五祀,紹統五供,與忠此 奏,皆為相符。高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廟各一日。摯 虞《新禮》議:「明堂南郊,間三兆,禋天饗帝共日之證也。 又上帝非天,昔人言之已詳。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 北郊。後漢唯南郊備大駕,自北郊以下,車駕十省其 二。今祀明堂,不應大駕。」尚書令王儉議:「前漢各日,後 漢亦不共辰。魏、晉故事,不辨同」異。宋立明堂,唯據自 郊徂宮之義,未達祀天旅帝之旨。何者?郊壇旅天,甫 自誥朝,還祀明堂,便在日昃。雖致祭有由,而煩黷斯 甚。異日之議,於理為弘。《春秋感精符》云:「王者父天母 地。」則北郊之祀,應在明堂之先。今宜親祠北郊。明年 正月,上辛祀昊天,次辛瘞后土,後辛祀明堂,御並親 奉,車服之儀,率「遵漢制。南郊、大駕、北郊、明堂,降為法 駕。袞冕之服,諸祠咸用。」詔可。

鬱林王隆昌元年二月祀明堂以世祖配

按《南齊書鬱林王本紀》,隆昌元年二月辛卯,車駕祀 明堂。按《禮志》,隆昌元年,有司奏,參議明堂咸以世 祖配。國子助教謝曇濟議:「案《祭法》,禘郊,祖宗,並列嚴 祀。鄭元注義,亦據兼饗,宜祖宗兩配,文武雙祀。」助教 徐景嵩、光祿大夫王逡之謂宜以世祖文皇帝配。祠 部郎何佟之議:「周之文武,尚推后稷以配天,謂文皇 宜」推世祖以配帝,雖事施於尊祖,亦義章於嚴父焉。 左僕射王晏議,以為:「若用鄭元,祖宗通稱,則生有功 德,沒垂尊稱,歷代配帝,何止於郊?今殷薦上帝,允屬 世祖,百代不毀其文廟乎?」詔可。

東昏侯永元二年議明堂以祖宗並配

按《南齊書東昏侯本紀》,不載。按《禮志》,永元二年,何 佟之又建議曰:「『案《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 頊而宗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元 云:『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祀昊天於圜丘 也。祭上帝於南郊,曰祭祀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 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眾』。王肅 云:『祖宗是廟,不毀之名』。」果如肅言,殷有三祖三宗,並 應不毀,何故止稱湯契?且王者之後存焉,舜寧立堯、 頊之廟,傳世祀之乎?漢文以高祖配泰畤,至武帝立 明堂,復以高祖配食,一人兩配,有乖聖典。自漢明以 來,未能反者,故明堂無兼配之祀。竊謂先皇宜列二 帝於文祖,尊新廟為高宗,並世祖而泛「配,以申聖主 嚴父之義。先皇於武皇,倫則第為季,義則經為臣。設 配饗之坐,應在世祖之下,並列,俱西向。」國子博士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