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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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宗祀止用」三鼎,而 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宗廟祭祀,五齊三 酒。有設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 實八尊」是也。有設而酌者,若《司尊彝》所謂「醴齊縮酌, 盎齊涗酌,凡酒脩酌」是也。今太廟明堂之用,請以大 尊實泛齊,山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犧尊實醍齊,象 尊實沈齊,壺尊實三酒,皆為弗酌之尊。又以犧尊實 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並陳於阼階之上, 犧在西,象在東;壺尊實清酒為終獻,陳於阼階之下, 皆為酌尊。尊三其貳,以備乏匱。明堂雖嚴父,然配天 與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 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皇祐以來,以大慶殿為明堂, 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於紫宸殿。今明堂肇 建,宜於大慶殿;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宿齋 奏嚴,本以警備。仁宗詔明堂直端門,故齋夕權罷。今 明堂在寢東南,不與端門直。將來宗祀,大慶殿齋宿, 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請列於大慶殿門之 外。王者祀上帝於郊,配以祖,祀於明堂,配以禰。今有 司行事,乃寓端誠殿,未盡禮意。請非親祀歲,有司行 事,亦於明堂。」改儀仗使曰禮衛,鹵簿使曰禮器,橋道 頓逓使曰禮頓,《大禮》《禮儀》二使仍舊制。又設季秋大 享、登歌,並用方士。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議:明堂五 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 故分位於五室,與享於明堂。神宗「詔惟以英宗配帝, 悉去從祀群神。陛下肇新宏規,得其時制,位五帝於 五室,既無以禰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 之瀆,則神考絀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 也。」至是,詔罷從祀,而親祀五室焉。尋詔每歲季秋大 享,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罷有司攝事及五使儀 仗等。已而太常寺上《明堂儀》:「『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 致齋三日於內殿。有司設大次於齋明殿,設小次於 明堂東階下。祀日,行事、執事、陪祠官立班殿下,東西 相向。皇帝服袞冕,太常卿東上,閤門官、太常博士前 導。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太常卿奏請行禮」,太常卿 奏「禮畢,禮部郎中奏解嚴。」其禮器、牲牢、酒饌、奠獻、玉 幣、升煙、燔首、祭酒、讀冊、飲福、受胙并樂舞等,並如「宗 祀明堂儀。其行事、執事、陪祠官,並前卜日受誓戒於 明堂。行事、執事官致齋三日,前一日並服朝服,立班 省饌。祀日並祭服,陪位官致齋一日。祀前二日,仍奏 告神宗配侑。」

按《文獻通考》,「禮制局列上明堂七議:一曰古者朔必 告廟,示不敢專,請視朝聽朔必先奏告,以見繼述之 意;二曰,古者天子負扆南向以朝諸侯,聽朔則各隨 其方,請自今御明堂正南向之位,布政則隨月而御 堂,其閏月則居門焉;三曰,《禮記月令》,天子居青陽、總 章,每月異禮。請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定時令,使有 司奉而行之。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之 日。請以每歲十月,於明堂受新曆,退而頒之郡國。五 曰,古者天子負扆,公侯伯子男,蠻夷戎狄四塞之國, 各以內外尊卑為位。請自今元正冬至及朝會,並御 明堂,遼使依賓禮,蕃國各隨其方,立於四門之外。六 曰,古者以明堂為布政之宮。自今若有御札、手詔,並 請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廟堂,頒之天下。」七曰赦 書、《德音》。舊制宣於文德殿,自今請非御樓肆赦,並請 於明堂宣讀。九月,詔頒朔布政,自十月為始。其月,皇 帝御明堂,平朔左個,頒《天運政治》及八年戊戌歲運 曆數於天下。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輿自內殿出,負 扆坐於明堂,《大晟樂》作,百官朝於堂下。大臣陞階,進 呈所頒時令,左右丞一員跪請付外施行。宰相承制 可之。左右丞乃下,授頒政官,頒政官受而讀之,訖,出 閣門,奏禮畢,皇帝降御座,百官乃退,自是以為常。 按《玉海》,政和七年六月,明堂成,御製《上梁文》及《明堂 頌》。七月二十三日,詔以明堂制度編類成書,與《明堂 記》相為表裡。「十月御明堂,頒朔布政。十一月御明堂, 朝百辟。」

重和元年大饗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重和元年四月己卯,詔每歲以季 秋親祀明堂,如孟月朝獻禮。九月辛巳,大饗明堂。」

宣和元午九月辛酉大饗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宣和二年九月辛亥,大饗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欽宗靖康元年春二月丙午省明堂頒朔布政

按:《宋史欽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