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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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紇石烈良弼傳》:世宗即位,召拜尚書右丞。大定八年, 有事南郊,良弼為大禮使。自收國以來,未嘗講行是 禮,歷代典故,又多不同,良弼討論損益,各合其宜,人 服其能。

丞相襄傳契丹之亂,廷臣議罷郊祀,又欲改用上辛。 上遣使問之,對曰:「郊為重禮,且先期詔天下。又藩國 已報表賀,今若中罷,何以副四海傾望之意?若改用 正月上辛,乃祈穀之禮,非郊見上帝之本意也。大禮 不可輕廢,請決行之,臣乞於祀前滅賊。」既而賊破,郊 禮成,進封南陽郡王。

《張暐傳》:「暐遷右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承安元年八 月壬子,上召暐至內殿,問曰:『南郊大祀,今用度不給, 俟他年可乎』?暐曰:『陛下即位於今八年,大禮未舉,宜 亟行之』。上曰:『北方未寧,致齋之際,有不測奏報如何』? 對曰:豈可逆度而妨大禮。」

《續文獻通考》:章宗明昌六年十一月,有事於南郊。時 翰林學士党懷英攝中書侍郎,讀祝冊。上曰:「讀冊至 朕,名聲微下,雖曰尊君,然在郊廟,禮非所宜,當平讀 之。」

元成宗大德六年,合祭五方帝於南郊,翰林國史院 檢閱官袁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 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為九,或為 二,作《祭天名數議》。圜丘不見於《五經》,郊不見於《周官》, 作《圜丘非郊議》;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議》。三歲一郊 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於古經,《周官》以禋 祀為大,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 栗,用牲於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群祀而合祠,非周 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而尊之義也;明 堂,文而親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 禮也,卜不得常為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見於《三禮》, 尊地而遵北郊,鄭元之說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 多采用之。

泰定時,將有事南郊,學士撰祝冊,有曰:「章亥復生,不 足以步皇元之幅員。」又云:「太祖皇帝正東向之位。」趙 孟頫曰:「天子父事天子誇疆理於其父,可乎不可乎? 且《禮》,大祫,太祖東向居中,子孫在左者南向,故稱昭, 在右者北向,故稱穆。若南郊之位,上帝南面,太祖自 宜西向,故事稱配天作主公不用,何也?」其人謝服。 《見聞錄》:洪武時,崔亮精天文禮儀,司天臺言朔日以 來,日中有黑子,占者多以為祭天不順禮所致,命亮 制之。亮引周、漢、唐、宋及元損益不同,復以國朝前議 圜丘從祀之禮,以漢唐為煩,故止祀日月星辰太歲 為簡當。上然之而止。復問:郊祀天地,列位皆正中,而 百官朝參則列東西,避正中,何也?亮對以「天子祭天, 升自午陛;祭社,升自子陛。蓋社主陰,陰,北方也,故君 南向以答陰也。郊主陽,陽,南方也,故君北向以答陽 也。若群臣朝參,無答神之義,俱當避君上之尊。故升 降則皆由卯陛,朝班則分列東西,以避馳道,此其義 不同。」上由是益重亮。

天地祀典部雜錄

《春秋繁露》:「王者歲一祭天於郊。」天者,百神之君,王者 所最尊也。《春秋》之義,國有大喪者,止宗廟之祭而不 止郊祭。不止郊祭者,不敢以父母之喪廢事天之禮 也。

《五經異義》:《尚書》夏侯歐陽說:「類,祭天名也。以事類祭 之奈何?天位在南方,就南郊祭之是也。」

《禮含文嘉》五祀:南郊、北郊,西郊、東郊,中兆、正謀。五者, 天子、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所以承天也。

《禮記外傳》:王者冬至之日,祭昊天上帝於圜丘,諸侯 不祭天。王肅云:「天惟一帝。」鄭元以天有六帝,星辰之 位,列於壇下,燔牲玉於壇上。夏至日祭皇地祇於方 澤,配以后土。立冬之日,祭神州地祇於北郊,配以后 稷。

《春秋感精符》:人主與日月同明,四時合信,故父天母 地,兄日姊月。注曰:「父天,於圜丘之祀也;母地,於方澤 之祭也。兄日於東郊,姊月於西郊。」

《五經析疑》:「王者一歲七祭天地,仲春后妃郊禖,禖亦 祭天也。」

《五經通義》王者所以祭天地何?王者父事天,母事地, 故以子道事之也。祭日以丁與辛何?丁者,反覆自丁 寧;辛者,當自剋辛也。

司馬相如《封禪書》:「濯濯之麟,遊彼靈畤。孟冬十月,君 徂郊祀。馳我君車,帝以享祉。」

《夢溪筆談》:上親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歲事,先景靈宮, 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於南郊。予集 《郊式》時,曾預討論,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則郊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