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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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欲遵儉自抑,遺詔無起寢廟,但藏其主於光武廟 中,更衣別室。章帝復如之,後世遂不敢加,而公私廟」 皆為同堂異室之制。自是以來,更歷魏、晉、隋、唐,其間 非無奉先思孝之君、據經守禮之臣,而皆不能有所 裁正。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孫子,而更僻處於一隅,既 無以見其為七廟之尊、群廟之神,則又上厭祖考,而 不得自為一廟之主。以人情論之,則生居九重,窮極 壯麗,而沒祭一室,不過尋丈之間,甚或無地以容鼎 俎。而陰損其數。孝子順孫之心。宜亦有所不安矣。

臣按:古者天子七廟各自為室,自漢明帝以後始為同堂異室之制,行之千百餘年,一旦革之以復古制,蓋亦難矣,必欲酌古今之制果何如而可適今之宜而不失古人之意乎?臣竊以謂宜如周人宗廟都宮之制,七廟各為一室,太祖之廟居中,分為三昭三穆,其中有功德者別出之以為世室,如劉歆之說,兄弟相繼者名為一世,而各自為室,每歲四祭,如《周禮》所謂祠、禴、嘗、烝者,春祠則犆祭,夏秋冬則祫祭。如《王制》之說,春祠,每歲孟春,自初一齋戒為始,四日祭太祖廟,間一日祭一廟,前一日省視,祭畢即繹,歷十有四日遍七室。每室各祭,則群廟之主各得自伸其尊,而不厭於太祖矣。至於夏之禴,秋之嘗,冬之烝,則先期各於其廟告以時祫之意。至日,各迎其主,合食於太祖之廟而已。祧者不與焉,則主祭者不勞而行之不難矣。所謂大祫、大禘者,說者謂五年一禘,三年一祫,非古制。大儒程頤有言:「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 朱熹謂「先祖之祭似祫,始祖之祭似禘。」 二儒之言,雖為人家而發,然揆之於「義而合,推而上之,似亦可行。請於每歲立春之日行大祫之禮,凡毀廟、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之廟。大禘之禮則於冬至之日行之,於始祖之廟,而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以始祖配之焉。」 後世人主,多是崛起,未必皆如三代,世系有所據依,功業有所積累。所謂始祖者,創業之君也。始祖所自出之帝,據其所可知者也。請以宋朝為比,而即光宗之世論之,所謂始祖者,太祖也;太祖者,宋創業之君也。太宗、仁宗二帝有功德,不祧,以為兩世室。神宗、哲宗、徽宗、欽宗、高宗、孝宗六室為親廟。前此順、翼、宣三祖,真、英二宗,皆在三昭三穆之外,親盡而祧。所謂僖祖者,太祖之高祖,開國之初,即追封以為親廟,其所知者止此。自此以上,更不可考,是為太祖所自出之帝,宜別為一廟,以藏其主,而以順、翼、宣三祖祔其中。遇行禘禮,則請僖主出就太祖之廟祀之,而以太祖配焉。大祫則太祖正東向之位,而凡毀廟、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如常儀。如此,則太祖名號,既與廟相稱,而亦不失其所以追王崇祀僖祖之心矣。若夫祭天享帝,則惟以太祖配焉。夫然則尊尊親親,各得其宜,而古禮庶幾可行之今乎?是雖不盡合古人之制,而古人之意,或亦略得其彷彿矣。《傳》曰:「非天子不議禮。」 顧臣何人,輒敢妄議。蓋述所聞,以比擬前代之制,非敢以為今日可行也。臣昧死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