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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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又定「時享及祼獻禮。」建奉先殿。

按《明會典》,「洪武三年,又定,時享仍用四孟月,孟春特 享於各廟,各具禮樂,餘時俱奉三祖神主,合享於德 祖之廟。德祖仍南向,三祖以次東西向。初獻各奏本 廟樂,亞獻、終獻徹饌還宮,同奏德廟樂。」洪武三年 冬,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始於乾清宮別建奉 先殿,朝夕焚香,朔望瞻拜。時節獻新。生忌致祭用常 饌,行家人禮。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三年,禮臣崔亮奏:「《周禮》大宗伯, 以吉禮事邦國之神鬼,以肆獻,祼享先王,灌以鬱鬯, 謂始迎尸求神時也。《禮記郊特牲》曰:『魂氣升於天,體 魄歸於地,故祭有求諸陰陽之義,殷人先求諸陰聲 是也。《祭統》云:『祭之屬莫重於灌』。凡大祭有三始宗廟 以樂為致神始,以祼為歆神始,以腥為陳饌始』。」按《說 文》:祼,祭也。從示,果聲。酌鬯以灌地。夏氏曰:「灌者,謂以 圭瓚酌爵以獻尸,尸受酒而不飲,因灌於地,故謂之 灌也。」鬯,《說文》曰:「鬯以秬釀鬱金草,芬芳攸服,以降神 也。」徐氏曰:「秬,黑黍也。服,服事也。」周人尚臭,祼用鬱金 鬯。以秬黍搗鬱金草取汁而用之和釀,其氣芬香調 鬯,故謂之秬鬯。陸佃云:「秬者百穀之華,鬯者百草之 英,故先王煮以合鬯。」圭瓚,《禮書》云:「圭,柄也;瓚,杓也。」徐 氏曰:「瓚亦圭也。圭狀,剡上邪銳之,於其首為杓形,謂 之瓚,於其柄為注水道,所以灌。瓚之言進也,以進於 神。」今定擬宗廟之祭,奠帛之前,宜舉用祼禮。所用圭 瓚,宜依《周禮》,以玉為之。瓚口徑四寸,深至二寸,圭通 長一尺二寸,博二寸「五分,厚五分,鼻一寸,作龍形,流 空五分。」瓚盤用金為之,口徑九寸,深五分,足徑七寸, 高九分。其鬱鬯用糯米代黑黍為酒,以鬱金汁和之。 是年之冬,享廟,行家人禮。次年始行灌禮。 奉先殿 在神霄殿之東,殿九室,如廟寢制。國家有太廟以象 外朝,有奉先殿以象內朝。每室一帝一后,如太廟寢 殿。其祔祧送遷之禮亦如之。凡祀方丘,朝日、夕月,冊 封告祭及忌祭在焉。餘皆於太廟行之。洪武三年十 月,建奉先殿。上以歲時致享,則享於太廟。至晨昏謁 見,節序告奠,古必有其所。下部考論以聞。於是尚書 陶凱奏:「古者宗廟之制,前殿後寢。《爾雅》云:『室有東西 廂曰廟,無廂有室曰寢』。廟是棲身之處,故在前;寢是 藏衣冠之處,故在後。自漢以來,建廟宮城外,已非一 日,故宋建欽先、孝思殿於宮中崇政之東,以奉神御。 今太廟祭祀已有定制,請於乾清宮左別建奉先殿, 以奉祭神御。」每日焚香,朔望薦新,節序及生辰皆祭 用常饌,行家人禮。

洪武四年、改設幃殿於太廟

按《明會典》:「洪武四年,罷廟庭幃設之次,改設黃布幃 殿於廟內,併具兩廡,中居祖考神位廡列。親王及功 臣。每奠獻祖考,則遣大臣各分獻,不讀祝。」

洪武七年,答祿與權請「行《禘禮》」,不果。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七年,御史答祿與權請舉禘祭, 不報。時答祿與權上言:古之有天下者,既立始祖之 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 祖配之,故曰禘。禘者,大也,王者之大祭也。周祭太王 為始祖,推本后稷以為自出之帝。今皇上受命已七 年,而禘祭未舉,宜令群臣參酌古今而行之,以成一」 代之典。下禮部、太常寺、翰林臣議,以為:「虞、夏、商、周四 代,世系明白,其始所自出,可得而推,故禘禮可行。自 漢、唐以來,世系無考,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當時所 論,不過祫已。祧之主,序昭穆而祭之,乃古人之大祫, 非禘也。宋神宗嘗曰:『禘者,所以審始祖之所自出』。是 則莫知始祖之所自出,禮不可行也。」今國家既已追 尊四廟,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則於禘祭之禮, 似難遽行。遂寢。

洪武九年、改建太廟。

按《明會典》,「洪武九年始改建太廟。其制:前為正殿,後 為寢殿,俱翼以兩廡。寢殿九間,以一間為一室,中一 室奉安德祖帝后神主。」懿祖東第一室,熙祖西第一 室,仁祖東第二室,主皆南向。几席、床榻、衾褥、楎椸、篋 笥、帷幔、器皿之屬,皆如事生之儀。及時享於正殿,則 設德祖帝后神座居中南向。懿祖神座左第一位,西 向,熙祖神座右第一位東向,仁祖神座左第二位西 向,凡座止設衣冠而不奉主。又以親王配享於東壁, 功臣配享於西壁。孟春擇上旬吉日,孟夏、孟秋、孟冬 俱用朔日,歲暮用除日,俱行合享之禮。奏《德廟樂》,罷 特享禮及各廟樂。洪武九年,新太廟成,奉安四代 神主,以親王并王妃二十一位侑於殿內東壁,功臣 十二位配於西壁,不分獻。自是四時之祭,皆行合享 之禮。

洪武二十五年定、凡時享值喪、不奏樂

按「《明會典》。凡時享值國喪,洪武二十五年議定,樂備 而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