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3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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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歷三代及漢,其名雖改而其實一也。漢火行用戌 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 之功也。王者因之,上享宗廟,旁及五祀,展其孝心,盡 物示恭也。魏晉以降,悉沿其制。唐乘土德,貞觀之際 以前寅日蜡百神,卯日祭社宮,辰日享宗廟。《開元定 禮》,三祭皆於臘辰,以應土德。今以戌日為臘,而以前 七日辛卯行蜡禮,恐未為宜。況宗廟、社稷並遵臘享, 獨蜡不以臘,請下禮官議。」議如峴言,今後蜡百神、祀 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

仁宗天聖三年改定大蜡祝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三年,同知禮 院陳詁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 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又 《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 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 畷云。」

皇祐 年定大蜡百神壇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臘日蜡百神壇高 四尺,東西七步二尺,南北六步四尺。皇祐定壇高八 尺,廣四丈。」

神宗元豐六年更定蜡祭之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所言:「記 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歷代蜡祭,獨 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 月令》以蜡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蜡之後 日請蜡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 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後。」先是,太常 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 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已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 農、后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 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按文獻通考作元豐

六年

徽宗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改定大蜡壇位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蜡百神,四方蜡壇廣」

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 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 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 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 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蒼龍、朱鳥、麒麟、白虎、元武、五 水墉、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 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后土、田 畯,設於南方蜡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於南 方蜡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蜡壇卯階之南。其 位次於辰星。

高宗紹興十九年十一月命復蜡祭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紹興十九年。「有司 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蜡東方、西方為大祀,蜡南 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

按《文獻通考》:「紹興十九年,臣僚言:『《月令》,『臘先祖五祀, 勞農以休息之』。釋者謂:『蜡祭也,所以報一歲之成功, 求嗣歲之福也』。今已行享臘,而報農之祀或闕,請並 行蜡祭』。」有司檢會,以臘前一日蜡祭東西方百神,禮 料一視感生帝,內從祀視釋奠文宣王從祀;蜡祭南 北方百神,一視鎮、嶽、海瀆,內從祀視釋奠武成王從 祀。

按《玉海》,「紹興十九年五月乙酉,詔定蜡祭。從戶部郎 周莊仲之言也。」

孝宗乾道四年蜡祭四郊各為壇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道四年,太常少 卿王瀹又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 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后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 以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嶽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 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蜡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蜡 於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按《玉海》,乾道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禮官王瀹等言: 「東西蜡備,登歌三獻,而南北方正配從祀,一奠而已, 請如中祀儀式。」從之。

蜡臘部彙考二

《禮記》:

《月令》

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 門閭,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

陳注天宗,日月星辰也。割祠,割牲以祭也。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又祭及門閭之神也。臘之言獵,以田獵所獲之物而祭先祖及五祀之神,故曰臘也。又蔡邕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秦曰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