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于眾賓右。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
〈注〉既卒也。「卒爵不拜,立飲立授」,賤者禮簡。
眾賓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
〈注〉次三人以下也,「不拜」禮彌簡。
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
〈注〉謂《三人》也。
眾賓辯有脯醢。
〈注〉亦每獻薦于其位,「位」在下,今文《辯》皆作「遍。」
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注〉不復用也。
揖讓升,賓厭介升,介厭眾賓升,眾賓序升,即席。
〈注〉序,次也。即,就也。今文厭皆為「揖。」〈疏〉自此至「舉觶」者,降論偏獻眾賓訖,將以旅酬之事。
一人洗,升,舉觶于賓。
〈注〉一人,主人之吏,發酒端曰「舉。」
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坐祭, 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升實 觶,立于西階上。賓拜。
〈注〉賓拜拜,將受觶。
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受以興。
〈注〉舉觶不授下主人也。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親受,謙也。
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坐奠觶于其所。
〈注〉所薦西也。
舉觶者降。
〈注〉事巳。
設席于堂廉,東上。
〈注〉為工布席也。側邊曰廉。《燕禮》曰:「席工于西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此言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則工席在階東。〈疏〉自此下至「樂正告于賓」乃降,論主人樂賓之事。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 絃,右手相。
〈注〉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瑟先者,將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眾賓之少者為之,每工一人。《鄉射禮》曰:「弟子相工,如初入,天子相工,使視瞭者」,凡工瞽矇也,故有扶之者。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固相師之道。後首者,變于君也。挎,持也。相瑟者,則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內絃側擔之者。
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
〈注〉《正》,長也。
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相者東面坐,送《授瑟》,乃降。
〈注〉降立于西方,近其事。
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
〈注〉三者皆《小雅》篇也。《鹿鳴》,君與臣下及四方之賓燕,講道修政之樂歌也。此采其已有旨酒,以召嘉賓,嘉賓既來,示我以善道,又樂嘉賓有孔昭之明德,可則傚也。《四牡》,君勞使臣之來樂歌也。此采其勤苦王事,念將父母,懷歸傷悲,忠孝之至以勞賓也。《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之樂歌也。此采其更是勞苦,自以為不及,欲「諮謀于賢知而以自光明也。」
卒歌。主人獻工,工左瑟。一人拜,不興,受爵。主人阼階 上拜送爵。
〈注〉一、人工之長也。凡工賤,不為之洗。
薦脯醢,使人相祭。
〈注〉《使人相》者,相其祭酒、祭薦。
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
〈注〉坐授之。
眾工則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
〈注〉祭飲獻酒重,無不祭也。今文辯為「遍。」
大師則為之洗。賓、介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
〈注〉大夫若君賜之樂,謂之大師,則為之洗,尊之也。賓介降,從主人也。工,大師也。上既言「獻工」矣,乃言「大師」者,大師或瑟或歌也。其獻之瑟,則先歌,則後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
〈注〉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詩以為樂也。《南陔》《白華》《華黍》,《小雅》篇也,今亡,其義未聞。
主人獻之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 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
〈注〉一人,笙之長者也。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鄉射禮》曰:「笙一人拜于下。」〈疏〉自此至「不祭」,論獻笙者之事。
眾笙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
〈注〉亦受爵于西階上,薦之,皆于其位,磬南。今文《辯》為「遍。」
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 臺》,笙《由儀》。
〈注〉間,代也。謂一歌則一吹六者,皆《小雅》篇也。《魚麗》,言太平年豐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優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