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7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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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起居,退就公食。」

聖宗統和十二年賜高年民李在宥束帛袍帶羊酒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十二年正月霸州民李在宥年一百三十三賜束帛錦袍銀帶月給羊酒仍復其

家。

聖宗統和十六年五月乙酉還上京婦人年踰九十 者賜物。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太平四年三月戊子千齡節詔賜諸宮分耆老食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