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8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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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伐,則宜於社,造於祖,類於上帝,還亦以牲遍告。梁 天監初,陸璉議定軍禮,遵其制。帝曰:「宜者請征討之 宜,造者稟謀於廟,類者奉天時以明伐,並明不敢自 專,陳幣承命可也。」璉不能對。嚴植之又爭之,於是告 用牲幣,反亦如之。

陳制:「《春秋》講武,依宋元嘉禮。」

按《隋書禮儀志》:「古者三年練兵,入而振旅,至於春秋 蒐獮,亦以講其事焉。」梁陳時,依宋元嘉二十五年蒐 宣武場,其法置行軍殿於幕府山南岡,并設王公百 官幕。先獵一日,遣馬騎布圍,右領軍將軍督右左領 軍將軍督左大司馬董正諸軍。獵日,侍中三奏,一奏 搥一鼓為嚴。三嚴訖,引仗為小駕鹵簿,皇帝乘馬戎 服,從者悉絳衫幘,黃麾、警蹕鼓吹如常儀。獵訖,宴會 享勞,比校多少,戮一人以懲亂法。會畢,還宮。

宣帝大建八年以凱旋大會文武

按《陳書宣帝本紀》:大建八年「夏四月甲寅,詔曰:『元戎 凱旋,群師振旅,旌功策賞,宜有饗宴。今月十七日,可 幸樂遊苑,設絲竹之樂,大會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