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8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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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十卷目錄

 軍禮部彙考二

  北魏總一則 明元帝永興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北齊總一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北周總一則 明帝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一則 建德二則 宣政一則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二則 太宗貞觀二則 高宗永徽一則 顯慶二則 中宗嗣聖

  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文宗太和一則

禮儀典第三百十卷

軍禮部彙考二

北魏

北魏始制「露布」之禮。

按《隋書禮儀志》:「後魏每攻戰剋捷,欲天下聞知,乃書 帛建於竿上,名為露布。其後相因施行。」

明元帝永興五年大閱畿內男子部署將帥躬自校覽並行貙劉禮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永興五年「春正月己巳,大閱, 畿內男子十二以上悉集。庚寅,大閱於東郊,部署將 帥,以山陽侯奚斤為前軍,眾三萬,陽平王熙等十二 將,各一萬騎。帝臨白登,躬自校覽焉。」

按杜佑《通典》:「永興五年,以九月、十月之交,親行貙劉 之禮。」

太武帝神麚二年冬十月振旅凱旋於京師告於宗廟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按禮志。神麚二年。帝 將征蠕蠕。省郊祀儀。四月以小駕祭天神畢。遂親戎。 大捷而還。歸格于祖禰。遍告群神。

文成帝和平三年制戰陣法耀兵示武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和平三年十有二月乙卯,制 戰陣之法十有餘條。因大儺耀兵,有飛龍騰蛇魚麗 之變,以示威武。」按《禮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歲除 大儺之禮,遂耀兵示武。更為制令步兵陳于南,騎士 陳于北,各擊鐘鼓,以為節度。其步兵所衣,青赤黃黑, 別為部隊,楯槊矛㦸,相次周回轉易,以相赴就。有飛 龍」騰蛇之變,為「函箱魚鱗」四門之陣,凡十餘法,跪起 前卻,莫不應節。陣畢,南北二軍皆鳴鼓角,眾盡大譟, 各令騎將六人去來挑戰,步兵更進退以相拒擊。南 敗北捷,以為盛觀。自後踵以為常。

北齊

北齊制「皇帝親征及命將春蒐大射之禮。」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天子親征纂嚴,則服通天冠,文 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左貂,附蟬以出。 誓訖,擇日備法駕,乘木輅以造于廟,載遷廟主於齋 車,以俟行次。宜於社,有司以毛血釁軍鼓,載帝社石 主於車,以俟行次。擇日,陳六軍,備大駕,類於上帝次, 擇日祈后土、神州、岳鎮海瀆源川等。乃為坎盟,督將」 列牲於坎南,北首。有司坎前讀盟文,割牲耳承血,皇 帝受牲耳遍授大將,乃寘於坎,又歃血,歃遍,又以寘 坎。禮畢,埋牲及盟書。又卜日,建牙旗於墠,祭以太牢, 及所過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將屆戰所,卜剛日,備 元牲,列軍容,設柴於辰地,為墠而禡祭。大司馬奠矢, 有司奠毛血,樂奏《大濩》之音。禮畢,徹牲柴燎。戰前一 日,皇帝禱祖,司空禱社。戰勝則各報以太牢,又以太 牢賞用命戰於祖,引功臣入旌門,即神庭而授版焉。 又罰不用命於社,即神庭行戮訖,振旅而還。格廟詣 社訖,擇日行飲至禮。文物充庭,有司執簡紀年號月 朔,陳六師凱入格廟之事。飲至策勳之美,因述其功, 不替賞典焉。命將出征,則太卜詣太廟,灼靈龜,授 鼓旗於廟。皇帝陳法駕,服袞冕,至廟拜於太祖。遍告 訖,降就中階,引上將操鉞授柯曰:「從此上至天,將軍 制之。」又操斧授柯曰:「從此下至泉,將軍制之。」將軍既 受斧鉞,對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制。臣既受 命,有鼓旗斧鉞之威,願無一言之命於臣。」帝曰:「苟利 社稷,將軍裁之。」將軍就車載斧鉞而出,皇帝推轂度 閫,曰:「從此以外,將軍制之。」後齊常以季秋皇帝講 武於都外,有司先萊野為場,為二軍進止之節。又別 墠於北場,輿駕停觀,遂命將簡士教眾,為戰陣之法。 凡為陣,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其還,則長者在前,少者 在後;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鉦鼓。刀楯為 前行,戰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為後行。將帥先教士 目,使習見旌旗指麾之蹤,發「起之意。旗臥則跪。教士 耳,使習金鼓動止之節,聲鼓則進,鳴金則止。教士心, 使知刑罰之苦,賞賜之利。」教士手,使習持五兵之便, 戰鬥之備。教士足,使習跪及行列嶮泥之塗。前五日, 皆請兵嚴於場所,依方色建旗為和門。都墠之中及 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應講武者,各集於其軍。戒鼓一 通,軍士皆嚴備,二通將士貫甲,三通步軍各為直陣 以相俟。大將各處,軍中立旗鼓,下有司陳小駕鹵簿。 皇帝武弁乘革輅,大司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 陪列。位定,二軍迭為客主,先舉為客,後舉為主,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