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8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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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九卷目錄

 軍禮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總一則 高祖一則

  後漢總一則 靈帝中平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延康一則

  魏總一則

  晉總一則 武帝太康二則 元帝太興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宋文帝元嘉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陳總一則 宣帝大建一則

禮儀典第三百九卷

軍禮部彙考一

周制,「軍旅之事,大宗伯、大司馬、大司寇各帥其屬以 董其事。」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軍禮同邦國。」

王昭禹曰:「先王以賓禮一天下,有不帥則軍禮於是乎用 。」 鄭康成曰:「同謂威其不協僭差者。」 軍禮之別有五。

《大師》之禮,用眾也。

鄭鍔曰:「五軍以為師,以師統軍,以軍統旅,以旅統卒,以卒統兩,以兩統伍,上下相統。聞鼓進,聞金止。此大師之禮以用眾,故欲其同 。」 楊氏曰:「先王行師,其坐作進退,以鼓鐸鐲鐃為之節而不可亂,左不攻左,右不攻右,則刑誅隨之。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勇者不敢先,怯者不敢後,所謂大師之禮用眾以此。」

《大均》之禮,恤眾也;

鄭鍔曰:「以衣服則均而無等降之殊,以飲食則均而無貴賤之別,貴而為將者暑不張蓋,賤而為士者亦宿車下,《左傳》所謂『均服振振,自廬以往,振廩同食』,此大均之禮也,以恤眾固欲其同。」

《大田》之禮,簡眾也。

鄭康成曰:「古者因田習兵,閱其車徒之數 。」 王昭禹曰:「春教振旅,夏教茇舍,秋教治兵,冬教大閱,此所以簡其能。」

小宗伯之職,「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

鄭鍔曰:「古者大師,則先有事於社與廟,然後載社主與遷廟之主以行。不用命,戮於社,故載社主將以行戮;用命賞於祖,故載遷廟之主將以行賞。《小宗伯》掌社稷宗廟之禮,宜載以行,乃言立者,蓋社本不在軍,因用師始立之。立者出於一時之故,廟主為尊,載之以行,不敢忽也,故言奉。奉以言其肅欽之至。帥有司」 者,蓋帥大祝也。《大祝職》曰:「大師宜於社,造於祖。」 設軍社,國將有事於四望,及軍歸獻於社,則前祝。故知此所謂有司,為大祝明矣。

若軍將有事,則與祭。有司「將事于《四望》。」

鄭司農曰:「謂軍祭、表禡、軍社之屬,《小宗伯》與其祭事 。」 鄭鍔曰:「軍將有事則與祭者,主帥奉祭,小宗伯以職當立之,奉之故當與也。小宗伯已與祭於軍中,則四望之祭必遣其所屬之有司往行事焉,理之宜也。戰必禱於神,欲氣勢之增倍。而四望又山川之尤大者,國家所賴以為阻固,是以將戰則禱焉,欲其為兵之」 捍蔽。

肆師之職,「凡師甸用牲于社,宗則為位。」

易氏曰:「師甸者,田而後用。師者必載社之石主、祖之木主,示有所受命 。」 鄭鍔曰:「大甸獵之甸,乃四時蒐苖獮狩之田。師甸則大用師以對敵之時。」 何以明之?以所祭之神知之,用師則載社主與遷廟之主以行,此用牲於社宗,大戰則類造於上帝,封於大神,祭兵於山川。此有類造封祭之事,豈四時之田所宜有耶?故知以《師》甸言。社者主也。宗者遷廟之主。不曰祖曰宗者,宗繼祖者也。載主而行,不在國之常位,而祭不可以無位,無位則鬼神無所依,故為位然後祭。《小宗伯》于軍旅甸後禱祠,為位則止為位。於肄儀之時,《肆師》于用牲以祭時,則為位者,蓋所掌者立祀用牲之禮故也。

類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

鄭鍔曰:「上帝至尊,不可以瀆,因其事類然後告祭,故名曰類。類者上帝之祭,造者祖廟之祭,此日類造上帝,何也?蓋王者出征所至,以事類告天,故兼言之。封者累土增高,非山川之大神,則無累土為壇以封崇之禮,兵之所在必增高以祭之,非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