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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軍禮部總論

《大學衍義》補。

《祭告祈禱之禮》

《湯誥》曰:「敢用元牡,敢昭告於上帝神后,請罪有夏,以 與爾有眾請命。」

蔡沈曰:「元牡,夏尚黑,未變其禮也。」

《泰誓》曰:「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於上帝,宜於 冢土,以爾有眾,底天之罰。」

蔡沈曰:「冢土,大社也。言予小子畏天之威,早夜敬懼,不敢自寧,受命於文王之廟,告於天地神祇,以爾有眾,致天之罰於商也。」

《武成》曰:底商之罪,告於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 「將有大正於商。」

孔穎達曰:「名山謂華,大川謂河,蓋自豐鎬往朝歌必道華涉河也。曰,舉武王告神之語。」

《周禮》大祝,「大師宜於社,造於祖,設軍社,類上帝。國將 有事於四望,及軍歸獻於社,則前祝。」

賈公彥曰:「王出六軍,親行征伐,故曰大師。」 「宜於社者,軍將出,宜祭於社,即將社主行不用命,戮於社也。造於祖者,出必造,即七廟俱祭,取遷廟之主,行用命,賞於祖也。設軍社者,社在軍中,非常而祭。曰類將有事於四望者,軍行所過山川,造祭乃過也。獻於社者,征伐有功,獻捷於社也。」

《王制》:「天子將出征,類於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 征之地,受命於祖,受成於學。」

曾子問曰:「古者行師,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 巡狩,以遷廟主行,載於齋車,言必有尊也。」

吳澂曰:「遷廟主謂祔禰時所遷昭穆最上之廟一主也,在昭廟、穆廟之上最尊最親者也。君將出行時遍告有廟之諸主,又特告此無廟之一主而載之以行也。」

臣按:先儒謂「齋車」 示有齋敬之心焉。

《曾子問》曰:「古者行師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問 曰:「何謂也?」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 於祖禰,遂奉以出,載於齋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後就 舍,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乃出,蓋貴 命也。」

陳澔曰:「既以幣玉告於祖廟,則奉此幣玉猶奉祖宗之命也,故曰主命每舍必奠神之也,反則設奠以告而埋藏之,不敢褻也。」

臣按:先儒謂「廟無虛主,有廟者不可以其主行主命」 ,謂雖無木主,但所受於神之命即是主也。

《春秋左氏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 受脤,神之大節也。」

孔穎達曰:「宗廟之祀則有執膰,兵戎之祭則有受脤,此是交神之大節也。」

《孔叢子》曰:「天子命有司以特牲告社,告以所征之事 而受命焉。舍奠於帝學以受成,然後乃類於上帝,柴 於郊以出,以齋車載遷廟之主及社主行,大司馬職 奉之。無遷廟主,則以幣帛皮圭告於祖禰,謂之主命, 亦載齋車。凡行主皮圭幣帛,皆每舍奠焉,而後就館。 主車止於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廟主居於道左,社主」 居於道右,其所經名山大川,皆告焉。以上師行之儀

《出師之律》

《武成》「丁未,祀於周廟。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越三 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

臣按:此武功成,告祖及天之禮。先祖後郊者,鄭氏謂其自近始,蔡氏以為由親而尊,臣竊以謂武王伐商,受命於文考,及其成功也先告焉,因告文考遂及七世之廟,故又三日然後以所以成文考之志者告天焉。蓋武王成《文考》之志而《文考》又所以成天之志也,豈以遠近為先後哉?

底商之罪,告於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惟有道 曾孫周王發,將有大正於商。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以 濟兆民,無作神羞。」

臣按:王者之師代天致罰,非其人得罪於天,天理所不容、人情所不堪,必不輕易以動眾也。其始也必以其人所積之惡、所犯之罪以告於皇天后土,軍旅所至之地、所經過之山川,皆必致吾所以興師及彼不可不討之意以告於神明。苟揆之理,反諸身而有一毫利己之私、一念忿人之意,不合於天、不順於人,決不敢輕舉焉。《孟子》曰:「征者正也。己必正而後可以正人,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 不正之事,言之人且不可,況神乎?神所不可聞者,人決不可為也。一己為之且不可,況役使千萬人而為之乎?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獻楚俘於王,駟介百乘,徒 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 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 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 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