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公腰間佩刀,雜而治之,即成神器,可以剋定天下, 星精為輔佐,以殲三猾。木衰火盛,此為異兆也。」上皇 曰:「余此物名為匕首,其利難儔。水斷蛟龍,陸斬虎兕, 魑魅魍魎,莫能逢之。斫玉鐫金,其刃不卷。」工人曰:「若 不得此匕首以和鑄,雖歐冶專精,越砥斂鍔,終為鄙 器。」上皇即解匕首,投於鑪中。俄而煙焰衝天,日為之 晝晦。及乎劍成,殺三牲以釁祭之。鑄工問上皇何時 得此匕首,上皇云:「秦昭襄王時,余行逢一野人,於陌 上授余,云是殷時靈物,世世相傳,上有古字,記其年 月。」及成劍,工人視之,其銘尚存,葉前疑也。工人即持 劍授上皇,上皇以賜高祖,高祖佩於身,以殲三猾。及 天下已定,呂后藏於寶庫中,守藏者見白氣如雲出 於戶外,狀如龍蛇。呂后改庫名曰「靈金藏。」及諸呂擅 權,白氣亦滅。及惠帝即位,以此庫貯禁兵器,名曰「靈 金內府」也。
《史記項羽本紀》:「沛公見項王,至鴻門謝項王,留沛公 與飲。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項王 默然不應。」
《楚漢春秋》:北郭先生獻帶於淮陰侯曰:「牛為人任用 力盡猶不置其革。」
《史記匈奴列傳》:「孝文前六年,遺匈奴黃金飾具帶一, 黃金犀紕一。」
《漢書龔遂傳》:「遂為渤海太守,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 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如帶牛佩犢?」
《雋不疑傳》:「不疑為郡文學,名聞州郡。暴勝之為直指 使者,素聞不疑賢,至渤海遣吏請與相見。不疑冠進 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盛服至門上謁,勝 之開閤延請。」
《洞冥記》:「帝所幸宮人名麗娟,年十四,玉膚柔軟,吹氣 勝蘭,不欲衣纓拂之,恐體痕也。麗娟以琥珀為佩,置 衣裾裡,不使人知,乃言骨節自鳴,相與為神怪也。」 《西京雜記》:「宣帝被收繫郡邸獄,臂上猶帶史良娣合 采婉轉絲繩繫身毒國寶鏡一枚,大如八銖錢。舊傳 此鏡照見妖魅,得佩之者為天神所福,故宣帝從危 獲濟。」
《後漢書南匈奴傳》:「光武三十一年,單于比弟左賢王 莫立,帝遣使者遺冠幘、絳單衣三襲,童子佩刀、緄帶 各一。」
《拾遺記》:魏明帝即位二年,昆明國貢嗽金鳥。帝得此 鳥,畜於靈禽之園,飴以真珠,飲以龜腦。鳥常吐金屑 如粟,鑄之可以為器。此鳥畏霜雪,乃起小屋處之,曰 辟寒。宮人爭以鳥吐之金用飾釵珮,謂之辟寒金。故 宮人相嘲曰:「不用辟寒金,那得帝王心。」
《魏略》:「漢陽嘉三年,疏勒王獻海西青石金帶各一。」 《東觀漢記》:「鄭遵破匈奴,上賜金剛鮮卑緄帶一具,金 銀帶各一。」
《三國魏志武帝本紀》〈注〉《曹瞞傳》:「太祖為人佻易,無威 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被服輕綃,身自佩 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
《三國典略》:文帝賜劉楨廓落帶,其後師死,欲借取為 殉,因與楨書曰:「夫物因人而貴,故在賤者之所,不御 至尊之側。今雖取之,勿嫌其不反也。」楨答曰:「荊山之 璞,耀元后之寶;隨侯之珠,燭眾女之妍;南垠之金,登 窈窕之首;鼲鼯之尾,綴侍臣之幘。此皆伏朽壤之下, 潛汙泥之中,而揚光千載之上,發采疇昔之外。」楨所 帶無他妙飾,若實殊異,尚可納也。
《魏略》:「文帝時,西域來獻紫珠腰帶。」
《吳時外國傳》:大秦國皆著鉤絡帶,扶南人悉著絡帶。 《晉書王祥傳》:「祥弟覽。初,呂虔有佩刀,工相之,以為必 登三公,可服此刀。虔謂祥曰:『苟非其人,刀或為害。卿 有公輔之量,故以相與』。祥固辭,強之乃受。祥臨薨,以 刀授覽曰:『汝後必興,足稱此刀。覽後奕世多賢才,興 於江左矣』。」
《傅元傳》:「元天性峻急,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 簪帶,竦踊不寐,坐而待旦。」
《羊祜傳》:「祜為都督荊州諸軍事,出鎮南夏。在軍常輕 裘緩帶,身不被甲。」
《拾遺記》:石季倫愛婢名翔風,以文辭擅愛。崇常擇美 容姿相類者十人,裝飾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視不相 分別,常侍於側,使翔風調玉以付工人,為倒龍之珮, 縈金為鳳冠之釵,言刻玉為倒龍之勢,鑄金釵象鳳 凰之冠,結袖繞楹而舞,晝夜相接,謂之「恆舞。」欲有所 召,不呼姓名,悉聽佩聲,視釵色。玉聲輕者居前,金色 艷者居後,以為行次而進。
《晉書顏含傳》:「含少有操行,兄沒,嫂樊氏因疾失明。含 每日嘗省藥饌,察問息耗,必簪履束帶。」
《列女傳》:「王凝之妻謝氏,字道韞,居會稽。太守劉柳聞 其名,請與談議。道韞乃簪髻素褥,坐於帳中。柳束修 整帶,造於別榻。」
《王徽之傳》:「徽之性卓犖不羈,為大司馬桓溫參軍,蓬 首散帶,不綜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