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五十六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十
明黃佐樂典二〈太簇章第三 夾鐘章第四〉
樂律典第五十六卷
律呂部彙考十
《明黃佐樂典二》
《太簇章第三》
太簇之均,應孟春,中氣斗建寅,合辰亥。其數七十二, 律八寸為宮。子聲半數三十六,律四寸。變數三十五, 律三寸八分四釐強。
《通》曰:「太簇者何?太亦為泰,蓋言大也,簇亦為族,奏也, 進也,太奏進陽氣而發達萬物也。孟春中氣者何?雨 水是也,寅,引也,斗建之辰,位於東北維。杓建寅,昏參 中,衡建寅,夜半軫中,魁建寅,旦尾中。」〈日出卯正二刻入酉初二刻〉 三陽開陰而成《泰》,是謂「陬月」,其宿箕尾。
「斗循天而南至于尾,為宮臣。」 又南至于箕,為風師。天津也。
其分野:燕、幽州。〈周禮曰其山鎮醫無閭其川河泲〉合辰者何?日躔,娵 訾之次在亥,與寅合也。
自危十二度至奎初度,為娵訾之次。娵諏同,訾觜同,謂營室、東壁二星也。娵訾之歎,則口開方。營室、東壁,四方似口,故因名云。分野豕韋氏之虛,故又謂之《豕韋》焉。
《律書生鐘分》曰:「寅九,分八。」〈三自丑三分二〉「九分」者,本《黃鐘》之 寸數也。以三乘丑上數,得之。〈三分為丑上數〉八者,得黃鐘全 數九分之八也。四丑下數得之。〈八為丑下數四謂四其實四二如八〉黃 鐘之實: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寸法,凡得一萬 九千六百八十三者八,故太簇之實十五萬七千四 百六十四。雖分自黃鐘九分之八,然益林鐘全數三 分之一,亦無不同也。又置八於寅而三之。〈林鐘上生故四其實 三其法〉卯二十四,辰七十二,巳二百一十六,午六百四 十八,未一千九百四十四,申五千八百三十二,酉一 萬七千四百九十六,戌五萬二千四百八十八,亥則 得太簇之實。以律法計之,八寸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 七十二、《爾》〈其譜曰四〉半之,則「《三十六律》四寸也。」〈其譜曰高五〉「變 半律生」,自變林鐘七萬七千六百七十二,計三寸八 分四釐五毫六絲六忽八初,約以分法得三十五,小 分二百一十六,舉大數則三十六爾。〈譜同上〉當為林鐘 之徵,以子聲半數應之。無射之角、中呂之羽,則以變 半數應之。《顓帝曆》首建寅,律首應鐘者何?斗建寅,則 日月會於亥故也。
其自為宮也,南呂為徵,姑洗為商,應鐘為羽,蕤賓為 角,大呂為變宮,夷則為變徵。其應聲也,於夷則為變 徵,於夾鐘為變宮,於無射為角,於中呂為羽,於黃鐘 為商,於林鐘為徵。調起蕤賓,應鐘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姑洗商徵和, 夷則應之。
《通》曰:「太簇律本八寸為管,則七寸七分虛;三分龡口, 則其數六十九,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律書曰七寸七分二商〉 七音六孔,太簇為宮。〈自吹口至底中翕聲八寸〉南呂為徵:〈去吹口五寸三 分〉《姑洗》為商。〈去吹口七寸一分〉應鐘為羽,〈去吹口四寸六分六釐〉《蕤賓》 為角,〈去吹口六寸二分八釐〉大呂為變宮:〈去吹口四寸一分八釐三毫〉《夷則》 為變徵,〈去吹口五寸五分五釐一毫附〉律娶妻,則南呂代宮,以變宮 大呂為角。呂生子,則姑洗代宮,以變徵夷則為角。此 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三分損一。下生南呂者,太簇 之實八寸三分其實得二寸六分以為法。下生者,倍 故南呂五寸三分。
舊法:下生者,倍其實,得十六以為法。三其一,得三以分其法。用十五,得三者五,為五寸;餘一,為三分寸之一。合之為《南呂》。
黃鐘、大呂天樞之氣,居其所不動,故不為他均所役。 惟太簇始以全律聲應黃鐘,為商;於林鐘徵,則半聲 應於無射角於中呂羽於夾鐘,變宮;於夷則變徵,則 變半聲應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寅,林鐘之徵也; 丙寅,中呂之羽也;戊寅,太簇之宮也;庚寅,黃鐘之商 也;壬寅,無射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之。蕤賓六變, 中呂之羽,八變林鐘之徵,應鐘六變無射之角,八變 黃鐘之商。蓋太簇引商刻羽,應鐘從宮,一變《蕤賓》。〈為徵〉 二變《大呂》:〈為商〉三、《變夷則》〈為羽〉四變《夾鐘》。〈為角〉五變《無射》。〈變宮〉 六變,中呂。〈變徵〉七變黃鐘八變林鐘九變太簇。凡宮倡 商和,黃鐘之管角、羽並起,則南呂之管宮、徵相應,及 應夷則之羽、中呂,則宮無非角矣;林鐘之管宮、徵相 應,則太簇之管角、羽並起,及應夾鐘之徵、無射,則徵 無非羽矣。此《大合樂紀》,宮、角以倡,而徵、羽和之,五聲 所以用其四也。奏黃鐘,則南呂以羽合姑洗為慢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