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1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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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不朝,貶其爵可也,何為憤怒自將而攻之也?移 此師以加宋、魯,誰曰非天討乎?《春秋》天子之事,述天 理而時措之也。既譏天王以端本矣,三國以兵會伐, 則言從王者,又以明君臣之義也。君行而臣從,正也。 戰于繻葛而不書戰,王卒大敗而不書敗者,又以存 天下之防也。三綱,軍政之本,聖人寓軍政于《春秋》,而 書法若此,皆裁自聖心,非國史所能與也。

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春秋》:桓公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 戰于郎。」

《左傳》: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 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 周班後鄭,鄭人怒,請師于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 稱侵伐。先書「齊、衛」,王爵也。

《公羊傳》:郎者何?吾近邑也。吾近邑,則其言來戰于郎 何?近也。惡乎近?近乎圍也。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 績?內不言戰,言戰乃敗矣。

《穀梁傳》:「來戰者,前定之戰也。內不言戰,言戰則敗也。 不言其人,以吾敗也。不言及者,為內諱也。」

《胡傳》:《春秋》加兵于魯眾矣,未有書「來戰」者,此獨不稱 「侵伐」而以「來戰為文,何也?兵凶器,戰危事,聖人之所 重也。誅暴禁亂,敵加于己,蓋有不得已而應之者矣。 未有悖道縱欲,得已不已而先之者也。魯桓弒立,天 下大惡,人人之所得討也。鄭伯則首盟于越以定其 位;齊侯則繼會于稷以濟其姦。曾不能修方伯之職」, 駐師境上,聲罪致討,伸天下之大義也。今特以私忿 小怨,親帥其師,戰于魯境,尚為知類也哉?此《春秋》之 所必誅而不以聽也。故以三國為主,而書「來戰于郎」, 鄭人主兵而首齊,猶衛州吁主兵而先宋。

公及鄭師伐宋

《春秋》:桓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 戰于宋。」

《左傳》: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君子曰:「苟信不 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公羊傳》:戰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惡乎嫌?嫌與 鄭人戰也。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內不言戰,言 戰乃敗矣。

《穀梁傳》:「非與所與伐戰也,不言與鄭戰,恥不和也。于 伐與戰,敗也。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

《胡傳》:「『既書伐宋,又書戰于宋』者,責賂于鄭而無厭,屢 盟于魯而無信者宋也。二國聲其罪以致討,故書曰 『伐』。夫宋人之罪則固可伐矣,然取其賂以立督者魯 桓也;資其力以篡國者鄭突也。無諸己然後可以非 諸人。《春秋》之義,用賢治不肖,不以亂易亂也,故又書 曰『戰于宋』。來戰者罪在彼戰于郎是也;往戰者罪在」 內。戰于宋是也。

公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

《春秋》桓公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 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左傳》「宋多責賂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 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鄭人來請修好。

《公羊傳》「曷為後日?」恃外也。其恃外奈何?得紀侯、鄭伯, 然後能為日也。內不言戰,此其言戰何?從外也。曷為 從外?恃外故從外也。「何以不地?近也。惡乎近?近乎圍。」 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猶可以地也。

《穀梁傳》:「其言及者,由內及之也;其曰戰者,由外言之 也。戰稱人,敗稱師,重眾也。其不地,于紀也。」

《胡傳》,《左氏》以為鄭與宋戰,《公羊》以為宋與魯戰,《榖梁》 以為紀與齊戰。趙匡考據《經》文,內兵則以紀為主而 先于鄭;外兵則以齊為主而先于宋,獨取《穀梁》之說, 蓋齊紀者,世讎也。齊人合三國以攻紀,魯鄭援紀而 與戰,戰而不地于紀也。不然,紀懼滅亡不暇,何敢將 兵越國助魯、鄭以增怨乎?齊為無道,恃強陵弱,此以 紀為主,何也?彼為無道,加兵于己,必有引咎責躬之 事,《禮儀》辨喻之文,猶不得免焉,則亦固其封疆,效死 以守,上訴諸天王,下告諸方伯,連率與鄰國之諸侯, 其必有伸之者矣。不如是而憤然與戰,豈已亂之道 乎?力同度德,動則相時,小國讎大國,而幸勝焉,禍之 始也。息伐鄭而亡,鄭勝蔡而懼,蔡大敗楚而滅。今紀 人不度德,不量力,不徵詞,輕與齊戰而為之援者,弒 君之賊,篡國之人也。不能保其國,自此戰始矣。《春秋》 以紀為主,省德相時,自治之意也。

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春秋》:「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 衛人、陳人伐鄭。」

《公羊傳》:「以者何?行其意也。」

《穀梁傳》:「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人以其死, 非正也。」

《胡傳》《師》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鄭突 之背己,故以四國伐鄭。魯怨齊人之侵己,故以楚師 伐齊。蔡怨囊瓦之拘己,故以吳子伐楚。蔡弱于吳,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