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1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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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 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 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穀梁傳》:「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 不言及之者,為內諱也。」

《胡傳》:「按《左氏》,須句,風姓,實司太皞與有濟之祀,邾人 滅之。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公伐邾,取須句而反其 君焉。審如是,固得崇明祀、保小寡之禮,何以書取乎? 不請于王命而專為母家報怨,謀動干戈于邦內,擅 取人國而反其君,是以亂易亂,非所以為禮也,與收 奪者無以異矣。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 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記》稱「邾 婁復之以矢」,蓋自戰于升陘始也。魯既敗績,邾亦幾 亡,輕用師徒,害及兩國,亦異於誅暴禁亂之兵矣,故 諱不言公而書「及」,內以諱為貶。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

《春秋》:僖公二十有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 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公羊傳》:偏戰者日爾,此其言朔何?《春秋》辭繁而不殺 者正也。何正爾?宋公與楚人期戰于泓之陽,楚人濟 泓而來,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濟而擊之。」宋公曰:「不 可。吾聞之也,君子不厄人,吾雖喪國之餘,寡人不忍 行也。」既濟未畢陳,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陳而擊之。」 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陳,然後 襄公鼓之,宋師大敗。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 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 過此也。

《穀梁傳》「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戰,未有以尊 敗乎卑,以師敗乎人者也。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 則驕其敵。襄公以師敗乎人,而不驕其敵,何也?責之 也。泓之戰,以為復雩之恥也。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 取之。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 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故曰:「禮人而不答, 則反其敬;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 其智;過而不改,文之,是謂之過。」襄公之謂也。古者被 甲嬰冑,非以興國也,則以征無道也。豈曰以報其恥 哉?宋公與楚人戰于泓水之上,司馬子反曰:「楚眾我 少,鼓險而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 攻人厄,須其出。」既出,旌亂于上,陳亂于下。子反曰:「楚 眾我少,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須其成 列而後擊之,則眾敗而身傷焉,七月而死。倍則攻,敵 則戰,少則守。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 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 信之所以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為道?道之貴 者時,其行勢也。」

《胡傳》泓之戰,宋襄公不阨人于險,不鼓不成列,先儒 以為至仁大義,雖文王之戰不能過也,而《春秋》不與, 何哉?物有本末,事有終始,順事恕施者,王政之本也。 襄公伐齊之喪,奉少奪長,使齊人有殺無虧之惡,有 敗績之傷,此晉獻公之所以亂其國者,罪一也。桓公 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而一會,虐二國 之君,罪二也。曹人不服盍姑省德無闕,然後動而興 師圍之,罪三也。凡此三者,不仁非義,襄公敢行,而獨 愛重傷,與二毛則亦何異盜跖之以「分均出後」為仁 義,陳仲子以避兄離母居於陵為廉乎?夫計末遺本, 飾小名妨大德者,《春秋》之所惡也。故詞繁不殺,而宋 公書「及」,以深貶之也。

齊侯伐宋

《春秋》:「僖公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左傳》,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公羊傳》:「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疾重故也。」

《穀梁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不正其以惡 報惡也。」

衛侯燬滅邢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左傳》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 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禮至為銘曰:「余 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公羊傳》:「衛侯燬。何以名?絕。曷為絕之?滅同姓也。」 《穀梁傳》:「燬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胡傳》:「衛侯何以名?滅同姓也。《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 滅同姓。」則名者謂其絕先祖之裔,蔑骨肉之恩,故生 而書名,示王法不容誅也。聖人與天地合德,滅人邦 國而絕其祀。同姓與異姓奚別焉?而或名或否,何也? 正道理一而分殊,異端二本而無分。分殊之弊,私勝 而失仁;無分之罪,兼愛而失義。《春秋》之法,由仁義行 而人道立者也,可以無差等乎?然則晉滅虞,楚滅夔, 亦同姓也,曷為不名?曰:諸侯滅同姓,則名其常也。有 名有不名,例之變也。邢雖伐衛,而經無譏文者,為能 救齊也。衛人曾不反思,而遷怒於邢,又遣禮至昆弟 往仕焉,誘其守而殺之于外,與虞公貪璧馬以易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