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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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十,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縢皆一,麥飯九

斗,米二斗,皆自備,并其介冑、戎具藏於庫,有所征行, 則視其入而出給之。其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橫刀 而已。凡民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 「越騎」,其餘為步兵。武騎、排䂎手步射。每歲季冬,折衝 都尉率五校兵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 百步,每校為步隊十,騎隊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 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諸校皆斂人騎為隊;二通,偃 旗槊、解幡;三通旗槊舉,左右校擊鼓,二校之人合譟 而進。右校擊鉦,隊少卻,左校進逐至右校立所,左右 擊鉦,少卻,右校進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復擊鉦,隊還; 左校復薄戰,皆擊鉦,隊各還。大角復鳴;一通,皆卷幡、 攝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舉,隊皆進;三通,左右校皆 引還。」是日也,因縱獵,獲各入其人。其隸於衛也,左右 衛皆領六十府,諸衛領五十至四十,其餘以隸東宮 《六率》。凡發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衝勘契乃發。 若全府發,則折衝都尉以下皆行,不盡則果毅,行少 則別將。行。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錢二萬 五千。刺史、折衝、果毅歲閱不任戰事者,鬻之以其錢 更市,不足則一府共足之。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 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 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 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甲十番,外為十二 番,亦月上。

貞觀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二年,始置左右 屯營於元武門,領以諸衛將軍,號「飛騎。其法:取戶二 等以上,長六尺、闊壯者,試弓馬四次,上翹關,舉五負, 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復擇馬射為百騎,衣五色袍,乘 六閑駁馬、虎皮韉,為游幸翊衛。」

高宗龍朔二年始取府兵為衛士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龍朔二年始取府 兵越騎步射,置左右羽林軍,大朝會則執仗以衛階 陛,行幸則夾馳道為內仗。武后改百騎曰千騎。」

總章元年十二月置安東都護府總兵二萬人以鎮撫之

按《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二月壬午,李勣敗高麗, 克扶餘、南蘇木底、蒼巖城。九月癸巳,李勣敗高麗王 高藏,執之。十二月丁巳,俘高藏以獻。」

按《通鑑綱目》:「總章元年十二月,分高麗五部百七十 六城、六十九萬餘戶,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縣,置 安東都護府於平壤以統之。擢其酋帥有功者為都 督、刺史、縣令,與華人參理。以薛仁貴檢校安東都護, 總兵二萬人,以鎮撫之。」

中宗景龍元年改羽林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景龍元年 九月,改左右羽林衛千騎為萬騎,仍分為左右。 景龍二年,朔方總管張仁愿築三受降城。」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初朔方軍與 突厥以河為境,時默啜悉眾西擊突騎張仁愿請乘 虛奪取漠南地,於河北築三受降城,首尾相應,絕其 南寇之路。以拂雲祠為中城,距東西城各四百餘里, 於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 度山畋牧,減鎮兵數萬。仁愿建城不置壅門守具。或 問之,仁愿曰:「兵貴進取,寇至當併力出戰,回首望城 者斬之。安用守備,生其退恧之心也?」其後常元楷為 總管,始築壅門。

景龍四年八月,詔「以萬騎補外官,更置飛騎。」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云云。

睿宗景雲元年改左右羽林衛為羽林軍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八月 癸卯,「改左右羽林衛依舊為羽林軍。」

景雲二年,改「左右屯衛、宗衛」名。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八月 庚午,「改左右屯衛為左右威衛,左右宗衛率府為左 右司禦府。」

元宗先天元年以左右龍武軍分日更上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宗以萬騎平韋 氏,改為左右龍武軍,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制,若宿衛 兵。是時良家子避征戍者,亦皆納資隸軍,分日更上, 如羽林。」

先天二年,詔「府兵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又敕 「諸州團練兵馬,令刺史押掌。」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先天二年 正月,敕河北諸州團結兵馬,皆令本州刺史押掌。 按《唐書兵志》,先天二年詔曰:「往者分建府衛,計戶充 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 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鎮者,十 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按《冊府元龜》:「先天二年正月,元宗詔曰:『往者皇運伊 始,戎政肇修,兩置軍旅,初分府衛,計戶充兵,纔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