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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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翔府屯田軍人,準充平陽軍數,仍于鳳翔屯田,勿 遣從軍。刁國器所管重僉軍九百一十五人,即日放 罷為民。陝西行省言,「士卒戍金州者,諸奧魯已」嘗服 役,今重勞苦。詔罷之,併罷山東、大名、河南諸路新僉 防城戍卒。 又按《志》,三年十月諭益都大小管軍官 及軍人等:「先李璮懷逆,蒙蔽朝廷恩命,驅駕爾等,以 為已惠。爾等雖有效過功勞,殊無聞報,一旦泯絕。此 非爾等不忠之愆,實李璮懷逆之罪也。今侍衛親軍 都指揮使董文炳來奏其詳,言爾等各有願為朝廷 出力之語,此復見爾等存忠之久也。今命董文炳仍 為山東東路經略使,收集爾等,直隸朝廷,充武衛軍 近侍勾當。比及應職,且當守把南邊,隄防外隙,庶內 境軍民各得安業。爾等宜益盡心,以圖勳效。」 又按 《志》,三年十月,詔田德實所管固安質子軍九百十六 戶,及平灤州劉不里「剌所管質子軍四百戶,還元管 地面屯駐。」

中統四年,詔「諸路漢軍毋隸萬戶管領。」又定萬戶、千 戶禿魯花人數,及簡各翼精銳充武衛軍,又簽各奧 魯近年軍籍之數赴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正月乙酉,以宋忽兒滅里及 沙只回回、鷹坊等兵戍商州、藍田諸隘,軍民官各從 統軍司及宣慰司選舉。乙巳,敕李平陽以所部西川 出征軍士戍青居山,其各翼軍在青居山者悉還成 都。」詔陝西行省塔剌海等收恤離散軍戶。詔:「以諸路 漢軍奧魯毋隸各萬戶管領,其科徵差稅,山東、河南」 隸統軍司,東、西兩川隸征東元帥府,陝西隸行戶部。 凡奧魯官內有各萬戶弟男及私人,皆罷之。丙午,詔 諸翼萬戶簡精兵四千充武衛軍。夏四月癸丑,選益 都兵千人充武衛軍。五月乙未,敕商州民就戍本州, 毋禁弓矢。秋七月,河南統軍司言:「屯田民為保甲丁 壯射生軍,凡三千四百人,分戍沿邊州郡,乞蠲他徭。」 從之。 按《兵志》:四年二月,詔統軍司及管軍萬戶、千 戶等,可遵太祖之制,令各官以子弟入朝充禿魯花。 其制,萬戶禿魯花一名,馬一十匹,牛二具,種田人四 名。千戶見管軍五百或五百已上者,禿魯花一名,馬 六匹,牛一具,種田人二名。雖所管軍不及五百,其家 富強,子弟健壯者,亦出「禿魯花一名,馬匹、牛具。種田 人同萬戶、千戶子弟充禿魯花者,挈其妻子同至從 人,不拘定數。馬匹、牛具除定去數目已上,復增餘者 聽。若有貧乏不能自備者,于本萬戶內不該出禿魯 花之人,通行津濟起發,不得因而科及眾軍。萬戶、千 戶,或無親子,或親子幼弱未及成人者,以弟姪充,候 親子年及十五,卻行交換。若委有親子,不得隱匿代 替;委有氣力,不得妄稱貧乏。及雖到來,氣力卻有不 完者,並罪之。」是月,帝以太宗舊制,設官分職,軍民之 事,各有所司,後多故之際,不暇分別。命阿海充都元 帥,專於北京、東京、平灤、懿州、蓋州路管領見管軍人, 凡民閒之事,毋得預焉。五月,立樞密院,凡蒙古、漢軍, 並聽樞密節制。統軍司、都元帥府除遇邊面緊急事 務就便調度外,其軍情一切大小公事,並須申覆,合 設奧魯官,並從樞密院設置。七月,詔免河南保甲丁 壯射生軍三千四百四十一戶雜泛科差,專令把守 巡哨。八月,諭成都路行樞密院,「近年軍人多逃亡事 故者,可於各奧魯內盡實僉」補。自乙卯年,定入軍籍 之數,悉僉起赴軍。十一月,女直水達達及乞烈賓地 合僉鎮守軍,命亦里不花僉三千人,付塔匣來領之。 并達魯花赤官之子及其餘近上戶內,亦令僉軍,聽 亦里不花節制。

至元元年遷各路戍兵改侍衛親軍定夜禁

按《元史世祖本紀》:「春正月癸巳,以鄧州保甲軍二千 三百二十九戶隸統軍司。二月,弛邊城軍器之禁。秋 七月癸未,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安西州行安撫司事。 八月壬寅,商州險要。陝西行省臣上言,乞增戍兵。陝 西獵戶移獵商州,河西鳳翔屯田軍遷戍興元,四川 各翼軍有地者徵其稅,給無田者糧。」皆從之。己未,發 「萬戶石抹糺扎剌所部千人赴商州屯田,亳州軍六 百八人及河南府軍六十人助欽察戍青居。敕山東 經略副使武秀選益都新軍千人充武衛軍,赴中都 城郯,以沂州監戰塔思萬戶孟義所部兵戍之。」冬十 月戊辰,改武衛軍為侍衛親軍。十二月丁卯,敕鄧州 沿邊增立茱茰、常平、建陵、季陽四堡。 按《兵志》:世祖 中統五年,隨州府驛路設置巡馬及馬步弓手,驗民 戶多寡,定立額數,除本管頭目外,本處長官兼充提 控官。其夜禁之法,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 點鐘聲動,聽人行。有公事急速及喪病產育之數,則 不在此限。違者笞二十七下,有官者笞七下,准贖元 寶鈔一貫。州縣城池相「離遠處,其間五七十里,所有 村店及二十戶以上者,設立巡防弓手,合用器仗,必 須完備,令本縣長官提調。不及二十戶者,依數差捕。 若無村店去處,或五七十里,創立聚落店舍,亦須及 二十戶數。其巡軍別設,不在戶數之內。關津渡口,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