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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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皇太子右衛率府,質江南富民子為軍。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三月庚寅,摘五衛軍五千人 隸中都虎賁司。六月甲戌,以宿衛之士,比多穴雜,遵 舊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閥閱者,餘皆革去。八月己未, 立皇太子右衛率府。十月丙辰,樂實言:「江南平垂四 十年,其民止輸地稅商稅,餘皆無與。其富室有蔽占 王民奴使之者,動輒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 知。乞自今有歲收糧滿五萬石以上者,令石輸二升 於官,仍質一子而軍之。其所輸之糧,移其半入京師, 以養御士,半留於彼,以備凶年。富國安民,無善於此。」 帝曰:「如樂實言行之。」十一月,尚書省臣言:「比年衛士 大濫,率多無賴。請充衛士者,必廷見乃聽。」從之。 按 《兵志》:武宗至大二年七月,樞密院臣言:「去年日本商 船焚掠慶元,官軍不能敵。」江浙省言:「請以慶元、台州 沿海萬戶府新附軍往陸路鎮守,以蘄縣、宿州兩萬 戶府陸路漢軍移就沿海屯鎮。臣等議:世祖時,伯顏、 阿朮等相地之勢,制事之宜,然後安置軍馬,豈可輕 動。」前行省忙古䚟等亦言,以水陸軍互換遷調。世祖 有訓曰:「忙古䚟得非狂」醉而發此言。以水路之兵習 陸路之伎,驅步騎之士,而從風水之役,難成易敗,於 事何補。今欲禦備姦宄,莫若從宜於水路沿海萬戶 府新附軍三分取一,與陸路蘄縣萬戶府漢軍相參 鎮守。從之。 又按《志》:武宗至大二年,太后將幸五臺, 徽政院官請調軍扈從,省臣議,昔大太后嘗幸五臺, 於住夏探「馬赤及漢軍內,各起扈從軍三百人,今遵 故事。」從之。十一月,樞密院臣言:去歲六衛漢軍內,以 諸處興建工役,故用六千軍士於上都。臣等議,來歲 車駕行幸,復令騎卒六千人,備車馬器仗,與步卒二 千人扈從。制可。 又按志:武宗至大二年十二月上 尊號,百官行朝賀禮,樞密院調軍一千人備儀仗。 按《續文獻通考》:武宗二年八月,置太子右衛率府,命 右丞相脫虎脫、御史大夫不里牙敦領府事,取河南 蒙古軍萬人隸之。王約曰:「左衛率府舊制有之,今置 右府何為諸公深思之,不可以累儲宮也。」太子又命 取安西兵器,給宿衛士,約謂詹事完澤曰:「詹事移文 千里取兵器,人必驚疑,主上聞之奈何?」完澤曰:「實不 慮及此。」

至大三年,汰廣武康里衛軍。以尚書省臣言,立黃沙 寨於紹慶路。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春正月,汰廣武康里衛軍,非 其種者還之元籍,凡隸諸王阿只吉火郎撒及迤南 探馬赤者,令樞密院即其處參定為籍。丁未,立右衛 阿速親軍都指揮使司。十一月,尚書省臣言,「四川行 省紹慶路所隸容米洞田墨連結諸蠻,攻劫麻寮等 寨,方調兵討捕,遣千戶塔朮往諭田墨施什用等來 降,宜立黃沙寨,以田墨施什用為千戶,塔朮為河東 陝西等處萬戶府千戶所達魯花赤,廖起龍為來寧 州判官,田思遠為懷德府判官,賞賚遣還。」從之。 按 《兵志》:三年十月,上皇太后尊號,行冊寶禮,用內外儀 仗軍數,及防護五色甲馬軍二百人。

至大四年,詔分汰衛士,以樞密院奏置隆鎮萬戶府, 又以各萬戶府移鎮慶元、處州、台州等路。

按《元史仁宗本紀》:至大四年三月,帝即位。夏四月壬 寅,詔分汰宿衛士,漢人、高麗、南人冐入者,還其原籍。 庚戌,拘收下番將校不典兵者虎符、銀牌。癸亥,敕諸 使臣非軍務急速者,毋給金字圓牌。五月己酉,詔存 恤軍人。閏七月甲辰,樞密院奏,「居庸關古道四十有 三,軍吏防守之處僅十有三。舊置千戶,位輕責重。請」 置隆鎮萬戶府,俾嚴守備。制曰:「可。」冬十月辛巳,以蘄 縣萬戶府鎮慶元,紹興沿海萬戶府鎮處州,宿州萬 戶府兼鎮台州。十二月庚辰,復以陝西屯田軍三千 隸紅城萬戶府。 按《兵志》,武宗至大四年正月,省臣 等傳,皇太子命以大朝會,調蒙古、漢軍三萬人備圍 宿,仍遣使發山東、河北、河南、淮北諸路「軍至京師,復 命都府左右翼右都威衛,整器仗車騎。六月,以諸侯 王駙馬等來朝,命發各衛色目漢軍八百二十六人 至上京,復命指揮使也干不花領之。」 又按《志》:「四年 二月,合祭天地、太廟、社稷,用蹕街清道及守內外壝 門軍一百八十人,命以圍宿軍為之,事畢還役。七月, 以奉迎武宗玉冊,祔廟,用」清路蹕街軍一百五十人, 管軍千戶百戶各一員。九月,以祭享太廟,用蹕街清 路軍一百五十人,千戶、百戶各一員。 又按《志》:武宗 至大四年六月,帝御大安閣,樞密院官奏,「嘗奉旨,令 各門置軍守備。臣等議,探馬赤軍士,去其所戍地遠, 卒莫能至,擬發阿速唐兀等軍,參漢軍用之,各門置 五十人。」制可。 又按《志》,四年十月,以江浙省嘗言兩 浙沿海瀕江隘口,地接諸番海寇出沒,兼收附江南 之後三十餘年,承平日久,將驕卒惰,帥領不得其人, 軍馬安置不當。乞斟酌衝要去處,遷調鎮遏。樞密院 官議,慶元與日本相接,且為倭商焚毀,宜如所請。其 餘遷調軍馬,事關機務,別議行之。十二月,雲南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