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隊
「靖安砦」 四族總兵馬一千九百八十二,為四甲五十九隊。
「瓦亭砦」 四族,總兵馬五百九十一,為四甲十九隊;「安國鎮」 五族,總兵馬六百三十四,為五甲二十二隊。
「耀武鎮」 一族總兵馬三十二為一隊。
新砦兩族總兵馬一百九。
《東山砦》四族總兵馬二百二,為四甲九隊。
彭陽城三族,總兵馬一百八十四,為六甲十二隊。《德順軍》強人三千六百七十六,壯馬二千四百八十五,為三十六甲一百三十五隊。本軍二十一族,總兵馬二千五百二,為三十六隊。
「德隆砦」 七族總兵馬二百五十六,為一十七甲十九隊。
靜邊砦二十四族,總兵馬一千八百七,為三十六隊。
《水洛城》十九族,總兵馬一千三百五十四,為十九甲三十八隊。
「通邊砦」 五族總兵馬一百七十六,為六隊。
環慶路鎮、砦二十八,強人三萬一千七百二十三,壯 馬三千四百九十五,總一千一百八十二隊。
《安塞砦》四族,強人三百五十一,壯馬三十,為十六隊。
《洪德》砦「二族強人二百七十三,壯馬五十三,為十隊。」
肅、遠砦三族,強人一千五百五十九,壯馬二百六十三,為六十隊。
《烏崙砦》一族,強人六百八十四,壯馬一百一十八,為二十六隊。
永和砦旁家一族,計六標,強人一千二百五十五,壯馬二百二,為四十四隊。
「《平遠》砦」 六族,強人五百四十,壯馬八十七,為二十七隊。
定遠砦六族,強人七百四十八,壯馬一百一十六,為三十隊。
「合道鎮」 十四族,強人一千五百六十五,壯馬一百八十三,為十七隊。
水波鎮十四族,強人二千一百六十九,壯馬一百九十五,為六十一隊。
石昌鎮二族,強人四百六十二,壯馬三十四,為十七隊。
馬領鎮四族,強人一千一十六,壯馬八十,為二十四隊。
《團堡隊》砦二族,強人一千二十二,壯馬一百十一,為三十四隊。
荔原堡十三族,強人二千二百二十一,壯馬二百九十四,為八十二隊。
《大順城》二十三族,強人三千四百九十一,壯馬三百十四,為一百四十一隊。
柔遠砦十二族,強人二千三百八十一,壯馬一千,為九十隊。
「東《谷砦》」 十六族,強人四百五十九,壯馬五十六,為十四隊。
「西《谷砦》」 十族,強人一千七百九十四,壯馬一百四十,為六十五隊。
淮安鎮二十七族,強人四千三百六十八,壯馬三百二十一,為一百七十隊。
「平戎鎮」 八族,強人一千八十五,壯馬一百七十一,為四十一隊。
「《五交》鎮」 十族,強人一千一百七,壯馬七十三,為四十九隊。
「合水鎮」 四族,強人六百三十一,壯馬九十五,為二十四隊。
鳳川鎮二十三族,強人八百七十五,壯馬一百四十三,為二十隊。
華池鎮三族,強人二百六十二,壯馬三十八,為十二隊。
「葉樂鎮」 十七族,強人一千一百七十二,壯馬六十四,為四十六隊。
府城砦一族,強人二百三十三,壯馬五,為七隊。
治平三年,詔以江、淮軍更代嶺南戍兵,置「雄武第三 軍。」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三年,詔員僚直龍 衛毋出戍。神衛嘗留十指揮在營。又詔:「頃以東兵戍 嶺南,冒犯瘴癘得還者,十無五六。自今歲滿,以江淮 教閱忠節威果代之。」又按《志》:三年京師置雄武第 三軍,時宣毅僅有存者,然數詔諸路選廂軍壯勇者 補禁衛,而退其老弱焉。蓋治平之兵一百十六萬二 千,而禁軍馬步六十六萬三千云。
按《玉海》。治平三年九月詔六軍更不除上將軍。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