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5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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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五十七卷目錄

 兵制部總論一

  榖梁傳作丘甲

  漢書刑法志

  白虎通三軍

  黃憲外史三軍

  唐書兵志 方鎮表

  五代史唐臣傳論

  遼史營衛志序

  宋史兵志序

  唐文粹杜牧原十六衛

  朱子全書論兵

  馬端臨文獻通考論秦銷兵 論漢三更 論後魏銷兵 論元祐罷保甲

  不得其道

  山堂考索三代兵制總論 論周秦兵制 論漢用兵掌兵養兵之制 論光武用

  兵掌兵養兵之制 隋兵 唐兵三變始末 宋朝兵制總論 衛兵三衙四廂總論 州縣

  禁軍廂軍總論 京師兵總論 戍兵總論 民兵總論

  金史兵志序

  元史兵志序 宿衛序 鎮戍序

戎政典第五十七卷

兵制部總論一

穀梁傳

《作丘甲》

三月,作《丘甲》。作,為也。丘,為甲也。丘甲,國之事也。丘作 甲,非正也。丘作甲之為非正,何也?古者立國家,百官 具,農工皆有職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 有農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也。丘作甲,非 正也。

漢書

《刑法志》

書云:「天秩有禮,天討有罪。」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 因天討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 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扑。大者陳諸原野,小者 致之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 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定水害。唐、虞之際,至治 之極,猶流共工,放驩兜,竄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夏 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 戈,教以文德,而猶立司馬之官,設六軍之眾,因井田 而制軍賦。地方一里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 十里;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封,封十 為畿,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故四 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 「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 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備具,是謂「乘馬 之法。」一同百里,提封萬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 囿術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四百 匹,兵車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謂百乘之 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 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 「千乘之國。」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 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之主。」戎馬 車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 獮,冬大閱以狩,皆於農隙以講事焉。五國為屬,屬有 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國為州,州有牧連帥。比年簡車卒正;三年簡徒群牧, 五載大簡車徒。」此先王為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周 道衰,法度墮,至齊桓公任用管仲,而國富民安。公問 行伯用師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國亦 將修之,而小國設備,則難以速得志矣。」於是乃作內 政而寓軍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軍政成,虖郊連其 什伍,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共之。故夜戰則其聲 相聞,晝戰則其目相見,緩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 攘邊裔,內尊天子,以安諸夏。齊桓既沒,晉文接之,亦 先定其民,作被廬之法,總帥諸侯,迭為盟主。然其禮 已頗僭差,又隨時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 制。二伯之後,寖以陵夷,至魯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 賦,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書而譏之,以 存王道。於是師旅亟動,百姓罷敝,無伏節死難之誼。 孔子傷焉,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稱子路曰:「由 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國, 攝虖大國之閒,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 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賦兵,教以禮誼」 之謂也。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稍增講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