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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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中格,而治兵齊肅,故以爾為內園使。」命殿前副 都指揮使郝質戒諸軍勤習武藝,支諸軍班錢。 治平二年,詔「河北、陝西戰卒,委總管司訓練。」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治平二年,詔河北 戰卒三十萬一千,陜西四十五萬九百并義勇等。委 總管司訓練,毋得穴占。」

神宗熙寧元年詔帥臣安撫司部兵不如令者以聞校閱不能者罷為廂軍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熙寧元年詔曰:「國 家置兵以備戰守,而主兵之官穴占者眾。肄習弗時, 或誤軍事。帥臣安撫監司其察所部有占兵不如令 者以聞。」十月,樞密院請陝西河東選三班使臣及士 人任殿侍者以為河北諸路指使,教習騎軍。或言河 朔兵有教閱之名而無其實,請班教法於其軍,久而 弗「能者,罷為廂軍。」奏可。

熙寧二年,選置指使巡教諸軍,以陣法授邊將及改 淮南諸軍,額各加「教閱」二字。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二年,帝嘗語執政: 「並邊訓練士卒。何以得其精熟。」安石對曰:「京東所教 兵已精強。願陛下推此法以責邊將。閒詔其兵親臨 閱試。訓練簡閱有不如詔者罰之,而賞其能者。賞不 遺賤,罰不避貴。則法行而將吏加勸,士卒無不奮勵 矣。」九月選置指使巡教諸軍。殿前司四人,馬步軍司 各三人。 又按《志》:二年十一月,趙卨乞請求諸葛亮 八陣法,以授邊將,使之應變。詔郭逵同卨講求,相度 地形,定為陣圖聞奏。

按《山堂考索》:神宗熙寧二年,樞密院言:「廂軍近已團 結教閱武藝,欲給威邊指揮。請以州軍大小定人數, 自三百人至百人,仍改軍額,淮南曰壯武,江南曰雄 武,荊湖曰靜江,兩浙曰崇節,福建曰保節,並加『教閱』 二字於軍額。」上從之。

熙寧三年。親閱河東排手。詔出戍者。教如河東法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三年。帝親閱河東 所教排手。進退輕捷。不畏矢石。遂詔殿前司步軍指 揮當出戍者。內擇槍刀手伉健者百人。教如河東法。 藝精者役使。以優獎之。

熙寧五年,立「殿前馬步軍春秋校試殿最法。」又以李 靖法及《八軍校閱法》頒行諸路。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五年四月庚戌朔,立殿前馬 步軍春秋校試殿最法。五月辛巳,命王韶兼知軍,行 教閱法。九月癸亥,始御便殿,旬校諸軍武技。 按《兵 志》:「五年四月,詔在京殿前馬步諸軍巡教使臣,並以 春秋分行校試,射命中者第賜銀楪,兵房置籍考校, 以多少定殿最。」五月,詔以涇原路蔡挺衙教陣隊,於 崇政殿引見,仍頒諸路。其法「五伍為隊,五隊為陣,陣 橫列。騎兵二隊亦五伍列之。其出皆以鼓為節,束草 象人而射焉,中者有賞。馬步皆前三行槍刀,後二行 弓弩,附隊以虎蹲弩」、床子弩各一,射與擊刺迭出,皆 聞金即退。預籍人馬之彊者隱於隊中,遇可用則別 出為奇,帝以其點閱周悉,常有出野之備,故令頒行。

又按《志》,五年四月詔蔡挺先進教閱陣圖。帝嘗謂。

「今之邊臣,無知奇正之體者,況奇正之變乎?且天地 五行之數不過五,五陣之變出於自然,非強為之。」宰 相韓絳因請諸帥臣各具戰陣之法來上,取其所長, 立以為法,從之。帝患諸將軍行無行陣之法,嘗曰:「李 靖結三人為隊,必有意,星書、羽林皆以三人為隊。」靖 深曉此,非無據也。乃令賈逵、郭固試之。十二月,知通 遠軍王韶請降合行條約。詔賜《御製攻守圖》《行軍環 珠》《武經總要》《神武祕略》《風角集古》、四路《戰守約束》各 一部,餘令關秦鳳路經略司抄錄。 按《禮志》,神宗閱 左藏庫副使開斌所教牌手於崇政殿,乃命殿前步 軍司擇驍健者,依法教習。自是營屯及更戍諸軍、畿 甸三路民兵,皆隨伎藝召見親閱焉。凡閱試禁衛戍 軍、民兵總率,第其精觕,賜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 為吏選官,其典領者優加職秩。涇原經略蔡挺肄習 諸將軍馬,點閱周悉,隊伍有法,入為樞密副使,因言 於上而引試之。舊以七軍營陣校試,而分數不齊,前 後牴牾,命校試官采掇,定為《八軍法》。及軍法成,頒行 諸路。既又定《九軍法》,以一軍營陣,即城南好草坡閱 之,皆有賞賚。其按閱砲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 軍,時令習戰如故事。

按:《山堂考索》:「熙寧五年,詔以涇原路蔡挺衙教陣隊 於崇政殿引見,仍頒其法於諸路。先是,上善其法,故 頒焉。四月庚戌朔,詔殿前司馬步諸軍,令巡教使臣 春秋分行校試,射親人等給銀楪,及令兵房檢詳官 置簿考校,以多少定殿最取旨。舊制,諸軍教閱,每指 揮給一兩銀楪一,射中者共分之,所得既微,無以激 勸,欲命遍賜,宜定殿最。」 燕達為馬軍副指揮使,神 宗閱武,騎患未精,達躬自巡教,悉為精銳。又采諸葛 亮、李靖遺意,成《五陣法》,授之以教戰。

熙寧六年,詔「以河北四路分番教習,選涇原土兵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