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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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能通其意。今樞密院檢詳官與王振、曾收王白、郭逢

原等校正,分類解釋,令今可行。」又命樞密院副都承 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與振、逢原行視寬廣,用馬 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以步軍副都指揮 使楊遂為都大提舉,誠一、憲為同提舉,振、逢原參議 公事夏元象、臧景等為將副,部隊將幹當公事凡三 十九人。誠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陣法,約受兵二萬人 為率,為七軍,內虞候軍各二千八百人,取戰兵千九 百人為七十六隊,戰兵內每軍弩手二百,弓手三百, 為軍五百,跳盪四百,奇兵四百,輜重每軍九百,是為 二千八百人。帝諭近臣曰:「黃帝始置八陣法,敗蚩尢 於涿鹿。諸葛亮造《八陣圖》於魚復平沙之上,壘石為 八行。晉桓」溫見之,曰:「常山蛇勢。」此即九軍陣法也。至 隋韓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時遇久亂, 將臣通曉者頗多,故造六花陣以變九軍之法,使世 人不能曉之。大抵八陣即九軍,九軍者方陣也。六花 陣即七軍,七軍者圓陣也。蓋陣以圓為體,方陣者內 圓而外方,圓陣即內外俱圓矣。故以方圓物驗之,則 方以八包一,圓以六包一,此九軍《六花陣》之大體也。 六軍者,左右虞候軍各一,為二虞候軍;左右廂各二, 為四廂軍,與中軍共為七軍。八陣者,加前後二軍,共 為九軍。開國以來,置殿前馬步軍三帥,即中軍前後 軍帥之別名,而馬步軍都虞候是為二虞候軍,天武、 捧日、龍神衛四廂是為四廂軍「也。中軍帥總制九軍, 即殿前都虞候專總中軍一軍之事務,是其名實與 古九軍及六花陣相符而不少差也。」今論兵者俱以 唐李筌《太白陰經》中圖陣為法,失之遠矣。朕嘗覽近 日臣僚所獻陣圖,皆妄相眩惑,無一可取。果如其說, 則兩敵相遇,必須遣使豫約戰日,擇寬平之地,夷草 塞壑,誅草伐木,「如射圃教場,方可盡其法耳。以理推 之,其不可用決矣。今可約李靖法,為九軍營陣之制, 然《李筌圖》乃營法,非陣法也。朕採古之法,酌今之宜, 曰營曰陣,本出於一法,特止曰營行曰陣。在奇正言 之,則營為正,陣為奇也。」於是以八月大閱八軍,陣於 城南荊家陂。已事賜遂,而下至指使馬步軍銀絹有 差。八年,詔「諸路權住教五軍陣,止教四御陣。」

熙寧九年,詔教閱新軍。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九年十月乙未,詔東南諸路 教閱新軍。 按《兵志》:「九年四月,帝與輔臣論營陣法, 謂為將者少知將兵之理,且八軍六軍皆大將居中, 大將譬則心也,諸軍四體也,運其心智,以身使臂,以 臂使指,攻左則右救,攻右則左救,前後亦然,則軍何 由敗也。」

元豐元年詔教閱峒丁又御崇政殿閱諸軍及定秋試諸軍賞格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元年三月「癸未,廣南西路經 略司乞教閱峒丁。從之。乙未,御崇政殿閱諸軍。冬十 月庚戍,定秋試諸軍賞格」 按《兵志》:「元年十月,詔立 在京校試諸軍技藝格,第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發 而三中為一等,二中為二等,一中為三等。馬射五發, 驟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數等如步射法,弩射自 六」中至二中,床子弩及砲自三中至一中,為及等,並 賞銀有差。槍刀并標排手角勝負,計所勝第賞。其弓 弩墜落,或縱矢不及堋,或挽弓破體,或局而不張,或 矢不滿,或弩蹠不上牙,或擭不發,或身倒足落,並為 不合格。即射已中賞,餘箭不合格者降一等,無可降 者罷之。是月,賈逵、燕達等言:「近者增損東南排弩隊 法,與東南所用兵械不同。請止依東南隊法,以弩手 代小排。若去敵稍遠則施箭,近則左手持弩如小排 架隔,右手執刀,以備斬伐,與長兵相參為用。」詔可,其 槍手仍以標兼習。十一月,京西將劉元言:馬軍教習 不成,請降步軍;又不成,降廂軍。乃下令諸軍,約一季 不能學者,如所請降之。十二月,詔:「開封府界、京東西 將兵十人,以一人習馬射,受教於中都所遣教頭;在 京步軍諸營弓箭手,亦十人,以一人習馬射,受教於 教習馬軍所,藝成則展轉分教於其軍。」

元豐二年,遣官閱視京西馬軍,詔置都教頭掌教習, 又定教習日期及馬步射格鬥法。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九月壬辰,出馬步射格 鬥法,頒諸軍。 按《兵志》:二年四月,遣內侍石得一閱 視京西第五將所教馬軍。五月,得一言其教習無狀, 詔本將陳宗等具析,宗等引罪,帝責曰:「朝廷比以四 方驕悍為可虞,選置將臣,分總禁旅,俾時訓肄,以待 非常。至於部勒規模,悉經朕慮,前後告戒,已極周詳, 使宗等稍異木石,亦宜略知人意。尸祿日久,既頑且 慵,苟遂矜寬,實難勵眾,可並勒停。」是月,詔殿前、步軍 司兵各置都教頭,掌隸教習之事。弩手五營、弓箭手 十營,槍刀標排手五營,各選一人武藝優者奏補。逐 司各舉散直二人為指使,罷巡教使臣。是日,詔:河東、 陜西諸路,舊制,馬軍自十月一日馳射「野戰,至榖雨 日止。塞上地涼,自今教起八月,止五月一日。」七月,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