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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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叩頭自請,願復留,共更一年。」則當時之人情可知 矣。攷《韋元成傳》,則寢園所用已四萬五千一百二十 九人。《至元紀》「初元三年,隨即罷甘泉建章宮衛士,未 見其為病民也。至光武講省兵之制,而宮掖門衛士 纔二千五百餘人而已。其後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 船士,而後《禮儀志》有饗遣故衛士儀,是知光武雖罷 郡國之兵,而南軍衛士仍番上平民也。此南宮屬衛 尉而調兵於郡國之證歟?」又曰:「杜佑《通典》謂漢氏重 兵悉在京師」,是不然。兩漢之初,正以京師無重兵。嘗 以後《百官志》攷之,衛尉衛士六千人,南宮、北宮衛士 共一千八百人,左右都候衛士共七百九十九人。「宮 掖凡七門,每門各有司馬以領衛士。南屯七百二人, 蒼龍四十人,元武三十人,北屯三十八人,朱雀二十 四人,東明百八十人,朔平百二十七人」,總而計之,南 軍為九千四十六人;北軍五校所領騎士,如屯騎、《越 騎》、步兵、射聲各七百人,中尉緹騎五百三十人,總而 計之,為四千五十人。惟城門屯兵,數無所攷,以宮掖 門司馬所領者推之,多者七百二人,少者止三十人, 況十二門止於一校,必非重兵所在,多不過三千人 耳。總是三者,而京師之兵不滿二萬人。或曰:此光武 中興之兵制也,武帝之增置,則殆不止是,然亦不過 倍之云爾。若高、文之世未有增置,則其數當益少於 此也,豈得云「重兵悉在京師」哉?故此以萬旅言之。大 抵南北軍之制,在《漢志》為甚略,無所攷證。然雜見於 紀、傳、表、志者,亦可參攷其一二,其大要則無出於高 《后八年》之紀也。攷之《高后紀》,則見二軍之權勢,內外 足以相制,表裡足以相應,高帝之法,可謂規模宏遠 矣。漢初定天下,京師之屯惟此二軍,諸夏本根所係 甚重,故高祖於衛尉中尉之任,皆不輕授,而必付之 酈商、周昌。高祖十一年《百官表》書衛尉王氏,中尉戚 鰓王氏,史失其名。而《蕭何傳》載王衛尉之諫高帝械 繫,何也?其面折廷爭,有似王陵。或者其陵歟鰓者,毋 乃戚夫人之族屬也歟?高帝鍾愛趙王屈周昌,使相 之,及末年則以戚氏本兵,得非陰為保護趙王之計, 而王陵固高帝付以託孤之任者,故以之主兵耶?惠 帝初年,呂氏固已專國政,劉澤,呂氏之戚屬也,實為 衛尉,而表於中尉缺焉。高后七年,澤既為王之國,終 呂后之世,二官及郎中令皆不以除人,特以兵權分 屬於呂祿、呂產,而長樂衛尉亦屬之呂更始輩兵權 盡歸呂氏矣。史稱太后病困,以趙王祿為上將軍,居 北軍;梁王產為相國,居南軍,且戒之云:「我即崩,必據 兵衛宮,謹無送喪,為人所制。」故史稱上將軍祿、相國 產,顓兵秉政。《齊王傳》云:「居長安中,聚兵以威大臣。」良 有以也。陳平、周勃謀誅呂氏,太尉勃欲入北軍,乃令 紀通持節矯內之。又令酈寄、劉揭說祿解將印,而以 兵授太尉勃。勃既將北軍,而尚有南軍衛尉居宮中, 實顓南軍之權,故令平陽侯告之,使毋內呂產殿門。 按《表》,高后七年,「劉澤為王衛尉,不以除人。」不知平陽 侯所告者何人哉?產既顓軍,其權不在衛尉審矣,恐 未易以一言之故,而能使之抗平日所尊事之相國 也。又按《表》,文帝二年始書衛尉足,而文帝詔封功臣 則云衛尉足等十人矣。愚謂平、勃區處南軍,宜無異 於北軍,而平陽侯所告之人,得非衛尉足也耶?豈平 勃欲誅呂氏,始除足為衛尉以奪南軍,故平陽侯得 以告之,而史策省文,不詳載爾。又不然,則勃既將北 軍,其勢已足以制南軍,故令平陽侯告衛尉。若南軍 未附,勢未可知。衛尉守殿門,相國雖不得入,而猶得 徘徊往來於殿庭之次,是南軍猶縱其入,未有出力 奮發而誅之者。若衛尉於是時不能久抗相國,則南 軍將何如也?又安知其不有起而應之者?蓋彼皆素 所服屬者也,異時陳蕃之舉是矣。平陽侯既馳告太 尉,而尚恐不勝,未敢誦言誅之,乃謂朱虛侯劉章急 入宮衛帝。章從勃請,卒千人入未央宮掖門,見產庭 中。會天大風,從官亂,莫有鬥者,遂得殺之於郎中府 吏舍。又馳斬長樂衛尉呂更始。還入北軍,報太尉勃 至於起而相賀曰:「所患獨產,今已誅,天下定矣。」蓋南 軍尚存,不能為太尉勃之憂。而呂產在宮中,勃深慮 其不勝,必衛尉應於內而後足以克敵,於此足以見 南軍之可以制北軍。南軍雖存,而太尉得以告衛尉 而奪之權,誅產之功,竟以北軍而清宮掖,是又足以 見北軍之可制南軍也。夫北軍討之於外,南軍應之 於內,表裡相濟,於此可驗。然是時誅呂氏,北軍之功 居多,而南軍無大功。故文帝褒賞功臣,如紀通、劉揭 等皆封列侯,已侯者益封至二三千戶,而衛尉足等 僅四百戶,或者以其功為劣歟?當是之時,勃雖以南 北軍成誅呂安、劉之功,及文帝自代邸入未央宮,夜 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則勃已不與兩軍之政。 其後除右丞相,亦旋歸政柄。蓋前日之以北軍制南 軍者,特一時之權宜而已。南北軍本以相制,而文帝 以宋昌兼領,失本意矣。然出於倉卒周防之謀,故隨 即罷衛將軍,仍以其兵分屬焉。是雖出於一時權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