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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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都昌縣者,地實瀕江,然上有棠陰、木門、四望,下有 楮溪、大孤山,大小五寨,近者四五十里,遠者亦不過 百餘里,逐處可以卓望把截,是為要害。其縣郭去處, 正在五寨之閒,又有尉司弓級,額管七十五人,四至 八到,在隆興、饒、江三州,星子、建昌兩縣之閒,即與淮 南州郡並無連接去」處。百十年來,除李成大盜橫流 之後,不聞曾有盜賊直犯縣邑。只是淳熙四年,因有 散亡窮寇三人,匿跡舟中,經由縣步,初未嘗敢上岸 作過,卻被尉司弓級緝捉驚趕,即時竄逸。是時偶有 饒州職官沿檄到縣,中路得於傳聞,意謂本縣已被 焚劫,遂張皇其事,妄申憲司,一時憑信,便將官吏對 移,奏稱:「都昌縣接連淮南,而南康管內都無一兵,乞 創此寨,以天子使者持斧逐捕之威,而為窮寇三人 驚駭擾亂,至於如此,固已可笑。又況初不計算增兵 百人,一歲所費,為米一千八百石,錢五百餘貫、絹五 百匹、綿一千五百兩,使州縣何所從出,亦不審慮兵 官一員,禁軍百人,出在外縣,使聽何人節制於民,有 無騷擾,致誤朝廷降此指揮。自今觀之,利害得失,昭 然可見,人無愚智,莫不知之。故本軍昨來輒具申陳, 乞行廢罷。今幸朝廷行下使司相度,竊計必蒙洞照 底裡,力賜主張,使邑屋無侵擾之虞,州郡免供億之 費,遂除一方永久之害。然熹愚慮,尚恐州縣官員解 事者少,而便安自營之私,勝,觀望畏怯之習深,既不 明形制要害之緩急,又不察公私事力之有無,但恐 廢罷之後,萬一復有衝突,或能累己。又見元係憲司 陳請,不無觀望之意,雖到地頭相度,往往不能盡公 竭慮,而偷為一切首鼠之計。或稱實係要害去處,見 有招到軍兵,造成寨屋,難以廢罷」,上誤鈞聽,則熹請 有以折之。「夫地勢要害,衣糧耗費,種種利害,熹前已 詳言之矣,請更以一事論之。今所置寨,正在本縣尉 司之南數十步閒,若以弓手為不足恃,則廢弓手而 專募寨兵可也。今置寨以來,弓手之巡警未嘗敢廢。 近又會合外縣捉獲淳莊賊,而所招新兵者飽食安 坐,未嘗少立功效。及至本軍行下督責巡尉之」際,其 軍兵反教寨官申稱:「當時置寨,只為防護縣郭,不合 下鄉巡捕,其無用如此,但能在縣生事擾民,詞訴不 絕,州郡相去既遠,縣官莫敢誰何。若不早行廢罷,向 後郡縣民閒之害,將有不可勝言者。若蒙察此利害 數端之實,許行廢罷,其見招軍兵數目不多,自可撥 隸諸寨,填補闕額。見造之屋,其數亦少,自可就近撥 充弓手營房,他無所用也。」豈可明知其傷財害民,有 損無益,而但為此羸卒數人、破屋數閒之故,留此巨 害之根,以貽患於無窮乎?夫論事不論其利害之實, 而欲因陋就簡,偷合取容,以徇目前一切之計,此乃 世俗淺陋之常談,宜不足以惑高明之聽。然熹之愚, 亦有不能無過「計之憂者。故敢復盡其言,以煩執事, 伏惟垂察焉。其或議者尚慮復有前日舟中三人之 盜,而不可以無備,則望鈞慈更垂體察,只勒本縣立 限招足闕額弓手,而更於額外增置二十五人,湊足 一百人,亦足以增重形勢,防衛不虞。而弓手係屬本 縣縣尉、知縣,等級相承,名分素定,易為拘轄,比之立 寨招軍,利害蓋萬萬不侔矣。其都昌縣與諸寨相去 遠近里數形勢,今并彩畫成圖,連粘在前,乞賜鈞覽。 干冒威尊,惶恐死罪。」

《乞撥飛虎軍隸湖南安撫司劄子》
前人

「熹竊見荊湖南路安撫司飛虎軍元係帥臣辛棄疾 創置,所費財力以鉅萬計,選募既精,器械亦備,經營 葺理,用力至多,數年以來,盜賊不起,蠻猺帖息,一路 賴之以安。而自棄疾去鎮之後,便有指揮撥隸步軍 司,既而又有指揮撥隸荊鄂副都統,自此之後,只許 緩急聽本司節制,而陞差事權,並在襄陽。竊詳當日」 創置此軍,本為彈壓湖南盜賊,專隸本路帥司,本路 別無軍馬,惟賴此軍以壯聲勢。而以帥司制御此軍, 近在目前,行移快疾,察探精審,事權專一,種種利便。 今乃遙隸襄陽,乃為控制北邊大敵,自有大軍萬數, 何藉此軍為重?而又相去一千二百餘里,其將吏之 勤惰,士卒之勇怯,紀律之疏密,器械「之利鈍,豈能盡 知,而使制其升黜之柄,徒使湖南失此事權,不過禮 數羈縻,略相賓服而已。於其軍政,平日無由覺察,及 有調發,然後從而節制之,彼此不相諳,委有誤事必 矣。欲望朝廷考究元來創置此軍一宗本末,照辛棄 疾當時所請,特賜敷奏,別降指揮,仍舊以湖南飛虎 軍為額。其陞差節制一切事務,並委帥臣專制。只令 荊鄂副都統司每歲十月,關湖廣總領所同共差官, 按拍事藝,覺察有無闕額、虛券、雜役之類,庶幾互相 防檢,緩急可恃。」

《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賦》
章俊卿

根本所繫,京師是尊。都有東西之異,軍皆南北之屯。 仰眾大之奧區,獨嚴內備;列後前之禁旅,以護周垣。 載觀漢代之兵,實鑒秦人之弊,重輕深戒於偏倚,內 外悉由於兼制。遠因三地,已均守相之權;近列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