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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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勇悍之士而開狂猖之言,不愛高爵重賞,以求強 兵之術。」當此之時,天下囂然,莫不自以為知兵也,來 者日多,而其言益以無據,至於臨事,終不可用,執事 之臣亦遂厭之而知其無益,故兵休之日,舉從而廢 之。今之論者,以為武舉、方「略之類,適足以開僥倖之 門,而天下之實才終不可以求得。」此二者皆過也。夫 既已用天下之虛名,而不較之以實,至其弊也,又舉 而廢其名,使天下之士不復以兵術進,亦已過矣。天 下之實才,不可以求之於言語,又不可以較之於武 力,獨見之於戰耳,戰不可得而試也,是故見之於治 兵。子玉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蒍賈 觀之,以為剛而無禮,知其必敗。孫武始見試以婦人, 而猶足以取信於闔閭,使知其可用。故凡欲觀將帥 之才否,莫如治兵之不可欺也。今夫新募之兵,驕而 難令,勇悍而不知戰,此真足以觀天下之才也。武舉 方略之類以來之,新兵以試之,觀其顏色和易,則足 以見其氣;約束堅明,則足以見其威;坐作進退各得 其所,則足以見其能。凡此者皆不可強也。故曰:「先之 以無實之虛名,而較之以可見之實,庶乎可得而用 也。」

《兵論》
楊萬里

「夫天下之兵必有所歛,有所散。有所歛所以集天下 有用之士,有所散所以去天下無用之人。不集其有 用則兵不強,不去其無用,則兵不精。」明乎斂散之說, 而兵制無遺策矣。今夫一鄉之中,有所謂良民者,有 所謂黠民者。耕而食,織而衣,循循以為謹厚,默默以 為忠信,犯之有所不敢校,辱之有所不敢怒,此良民 「也。不耕而求飽,不織而求溫,平居博奕飲酒,以肆其 不逞,而有急則椎埋剽奪以快其意,此黠民也。夫良 民者誘之以為非,固有所不敢,而強之以戰鬥之事, 則亦沒世而不能。黠民者放之,則其竊發有所不可 制,而收之以為兵,則其為用亦不少。」今欲棄其為用 而不少者,而強其沒世而不能者,無乃交病也。歟且 黠民不收之以為兵,其肯老死而動乎?抑將猖狂潰 冒以至於大亂也?夫與其至於大亂,孰若收之以為 吾用哉?何則?收之以為吾用,則其猖狂者,不施之於 吾而施之於敵;其不肯老死者,不用之於姦慝而用 之於功名。此駕馭姦雄之至術也。如此者,豈可不擇 其所以歛之者耶?請復言散之之說。散之之說,有實 未嘗散而宜散者,有實已散而名不散者。實不散而 宜散者,冗兵也;實已散而名不散者,虛兵也。何謂冗 兵?蓋以十人而擊一人,則十者眾,一者寡矣,宜乎十 者之勝也。然一有時而勝十,則老壯之異也。以一人 而擊百人,則一者愈寡,百者愈眾矣,宜乎一者之負 也。然百有時而當一,則勇怯之殊也。老壯之相去至 於相十,而勇怯之相遠至於相百,而吾則一之。是則 一軍之士絕多補少,而計之食者十,其為兵者十之 三四也。無事則蠹國,而有事則敗事,朝廷亦何便於 此也?此冗兵實不散而宜散者也。何謂虛兵?蓋其名 存,其人亡;其人亡,其食存。夫有名而無人,無人而有 食,則亦有私之者矣。彼執籍以責吾食,而吾亦按籍 以餽之食一軍之士,而子虛烏有之徒,居其十之三 四焉。是故縣官有實費而無實兵,主將無實兵而有 實利,主將則利也,縣官利乎哉?如是而國不貧、民不 病者無之,此虛兵實散而名不散者也。如是者,盍亦 講其所以散之者耶?今朝「廷召募之法行,故鄉里之 黠民有所收;子弟之軍用,故營壘之黠者有所泄;盜 賊非大惡者,不殺而貰之以為軍,故山林之匹夫不 至於為亂。教而擇之,將皆卓然可用,此歛兵之至計 也。朝廷既行之矣,雖然,猶有可散者。臣願朝廷每歲 不時遣侍從、臺諫一人忠而有望者,出諸軍行視而 檢押,則虛冗之弊可以少革也。」蓋行視必有教閱之 地,而檢押必於司籍之人。何則?軍之老壯勇怯雖不 可以盡見,而教閱之地亦可以概見焉。至其死生存 亡,雖不可以遽知,而責之司籍之人,則彼莫不知焉, 從其可概見者而沙汰焉,從其莫不知者而開之以 首實,待之以賞罰焉,則冗者何患於不散,而虛者何 敢以伏存哉?去冗去虛,而實兵見矣,散兵之至計也。 夫典兵在人,用兵在術,練兵在法。臣之所謂「歛散」者, 是則練兵之法也。

《上金宣宗疏》
金·陳規

昔周世宗常曰:「兵貴精而不貴多,百農夫不能養一 戰士,奈何朘民脂膏,養此無用之卒?苟健懦不分,眾 何以勸?」因大蒐軍卒,遂下淮南,取三關。兵不血刃,選 練之力也。唐魏徵曰:「兵在以道御之而已。」御壯健足 以無敵於天下,何取細弱以增虛數?比者凡戰多敗, 非由兵少,正以其多而不分健懦,故為敵所乘,懦者 「先奔,健者不能獨戰而遂潰,此所以取敗也。今莫若 選差習兵公正之官,將已籍軍人隨其所長而類試 之,其武藝出眾者別作一軍,量增口糧,時加訓練,視 等第而賞之。如此則人人激勵,爭效所長,而衰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