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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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可用之漸矣。」昔唐文皇出征,常分其軍為上、中、 下,凡臨敵則觀其強弱,使下當其上而上當其中,中 當其下,敵乘下軍不過奔逐數步,而上軍中軍已勝 其二軍用是常勝。蓋古之將帥,亦有以懦兵委敵者, 要在預為分別,不使混淆耳。

《團營疏》
明·楊一清

「太祖設五府四十八衛。成祖都燕京,仍立五府,增七 十二衛,設五軍神機三千大營。都城之外,設大教場, 操演武藝。又以河南、山東、中都、大寧四都司官軍,輪 聚京都,歲教月練,無事足以壯國威,有警足以禦外 侮,真得居重馭輕之宜矣。」厥後天下承平,兵務漸弛。 至正統己巳之秋,北狄侵侮,幾危宗社。景泰初,兵部 尚書于謙乃于三大營中挑選精銳者,分立十營團 操,是為「團營。」體統尊嚴,條教明肅。四方有警,或用一 營、二營、三營,以次挨撥而行,不用臨期挑選。其選剩 不堪者,退回原營,謂之「老家。」天順初年罷之,八年復 置。成化初年又罷之,三年復置,後增為十二團營,分 布益嚴,我武益張。于時一有警報,大軍一出,四方懾 服。嗣後因陋就簡,垂四十年而戎馬日耗。士卒之殷 實者出錢包班,而其名徒存,貧難者饑寒困苦,而其 形徒在。衣裳襤褸,氣息奄奄,平居且不能自存,安能 為國以捍禦百戰之寇哉?每遇有警,欲撥一二萬之 兵,未免于各營通行挑選。欲再選撥一二萬,恆以不 足數為慮,是團營與「老家無異矣。」夫軍以衛民,民以 養軍,今各營官軍月支米八萬一千五百有餘石,以 一歲計之,該食米九十七萬八十餘石,是皆百姓膏 血之餘,及選用戰兵,求二三萬而不足,當事者豈不 為之寒心哉!至於統兵將官,亦皆臨期選用,將不知 兵,兵不知將,遲緩月日,旋置軍裝。將官已至關口,士 卒尚在京城,都人相傳為笑口。是不堪用,徒費芻糧 也。中外士夫亦皆以京軍為不足用。正德年間,山東、 北直隸等處群盜縱橫,乃調宣、大、陝西、遼東邊軍征 之,踰年始得平定,是豈強幹弱枝之意哉?幸而其時 三邊無警,假使外裔內侵,邊兵不可掣調,則內盜將 置之不問乎?啟邊人輕我中原之心,不可「聞於四裔, 不可訓於後世矣。今失此不為,後益難圖。乞敕提督 官申教練之法,溥優卹之恩,禁剝削之害,嚴役占之 條。痛革宿弊,修復舊規。使耳目一新,精采一變。內治 既舉,外攘何難。所以壯國家元氣而延生民之命脈 者,庶其在此也。」

《兵以治為勝論》
葉向高

用兵而求勝,則自勝先之矣。夫兵者,彼此相角,利害 相形。我勝敵,敵亦欲勝我。我角之,敵得而應之;我形 之,敵得而反之。則奚以勝?何也?彼求勝敵,非求自勝 也。鬥雞者全其德,去其虛,憍異雞駭而走矣。御者調 其六馬,時其鞭策,縱之不逸,操之不敗,不一日而千 里矣。兵而知此,謂之自勝。自勝之謂治。以治角亂,彼 不得應也;以治形亂,彼不得反也。始於自勝,而終至 於不可勝矣。吳子告武侯曰:「兵以治為勝。」吳子深於 兵者也。其言料敵應變,論將勵眾,與夫一信、二重、四 輕、五慎之術,盡兵家之要,此皆可為勝者也。吳子以 為此可為勝也,而不可常為勝也。可為勝者在敵,而 可常為勝者在我。我與士共敵者也,我令之士貴應 也,我作之士貴前也。不應不前,是士與我二。士與我 二,則無與共敵。動而嘗之紛矣,卒而當之擾矣,危而 加之攜矣。夫善兵者,能動能靜,能常能卒,能安能危, 是謂治兵。兵不治而紛而擾,而攜我先自敗矣。試內 觀吾身,目自為視,耳自為聽,手自為持,足自為行,我 令不應,而作不前也,則身之用廢,而吾之技力智巧 且無所庸。將者,合千萬人為一身,合千萬人身為一 人者也。夫千萬人至渙矣,我與敵交,斯須呼吸耳,令 之而不能遍聞也,作之而不能遍諭也,則胡以治?治 者,非臨敵之謂也。「吾尊卑貴賤以明其等,坐作進退 以習其節,期會動止以一其度,號令賞罰以定其志, 救死扶傷以洽其恩,等明而上下辨矣,節習而耳目 章矣,度一而趨舍審矣,志定而士氣奮矣,恩洽而死 生俱矣。」將與士若合而一,不令而應,不作而前。有所 欲視,捷於吾目也;有所欲聽,捷於吾耳也;有所欲持 欲行,捷於吾手足也。如是則我治,我治則靜者、常者、 安者常在我,而動者、卒者、危者常在敵。非我無動,動 不可紛也;非我無卒,卒不可擾也。非我無危,危不可 攜也。故曰:「百萬之兵,北之堂上;千丈之幟,拔之尊俎 之間。」又曰:「蓄恩不倦,以一取萬,將無還令,乃可越境。」 凡此者,皆非必之敵也,必之我也,我治而敵亂。治者 法令素明,亂者法令不明也。昔魏絳法揚干,孫武斬 宮人,穰苴誅莊賈。夫君之愛弟至親,寵姬至暱,而幸 臣至媚也;戮之辱之,君至不堪將而行此至擅也。然 而三子毅然為之,何也?以為不如是,則奸吾法而亂 吾治,吾內不勝士,而外何以勝敵?三君知之,故魏絳、 穰苴、孫武之法行,而齊、晉以霸,威加列國,名顯諸侯, 識治亂之故也。彼亂國闇主而任庸將,其治兵泛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