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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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淳熙  年,立「槍手及射鐵簾格。」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淳熙閒,立槍手及 射鐵簾格。上謂輔臣曰:「聞射鐵簾諸軍鼓躍奮厲。」周 必大曰:「兵久不用,此輩無進取,自然氣惰。今陛下激 勸告戒,人人皆勝兵。」於是殿前、步軍司諸軍及馬軍 舊司弓弩手,射鐵簾合格兵共一千八百四十餘。詔 中垛簾弓箭手一石二斗力十箭,弩手四石力八箭, 依格進兩秩,各賜錢百緡。弓箭手一石力十箭以上, 弩手三石力八箭,各進兩秩。詔中外諸軍賞格亦如 之。

光宗紹熙元年詔習水軍及諸路禁軍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紹熙元年,詔殿司, 許浦水軍并江上水軍,歲春秋兩教外,每月輪閱習 沿海水軍準是,知徽州徐誼言:「諸路禁軍,近法以十 分為率,二分習弓,六分習弩,餘二分習槍牌。習弓者 聽兼習弩斗力可以觀其進退,射親可以察其能否, 勤惰之實,人有稽考。」詔下諸路遵守之。執政胡晉臣 言:「比年用射鐵簾推賞,往往獲遷秩,是亦足以作成 人才。」上曰:「射鐵簾不難,此賞格太濫,其專以武藝精 熟為尚。」

紹熙二年,訓練弓箭手、弩手,擇優等者升秩。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二年,樞密院言,「殿 步司諸軍弓箭手帶甲六十步射一石二斗力箭十 二,六箭中垛為本等;弩手帶甲百步,射四石力箭十 二,五箭中垛,為本等。槍手駐足舉手攛刺,以四十攛 為本等。主帥委統制、統領較其藝,本等外取升加多 者每軍五千五百人以上,弓弩槍手各十五人,詣主 帥」審實,上樞密院覆試,各擇優等二人升轉兩秩,餘 人給錢五緡,俟將來再試。

寧宗慶元元年大閱

按《宋史寧宗本紀》。冬十月己卯。詔三省樞密院。條上 合教諸軍例。十一月丁未。命宰執大閱 按《禮志》。慶 元元年十月。以在諒闇。令宰執於大教場教閱。 慶元二年大閱。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二年冬十月甲戌。大閱 按 《禮志》。慶元二年十月大閱於茅灘 按《兵志》。慶元二 年幸候潮門外大閱。

嘉泰二年大閱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二年十二月庚寅,大閱。 按 《禮志》,嘉泰二年十二月,幸候潮門外教場大閱。 按 《兵志》:「嘉泰二年,詔將按閱諸軍,賞賚依慶元二年增 給。」

嘉泰三年,命以仲冬教閱萬弩手。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三年冬十月丙子,命兩淮諸 州以仲冬教閱民兵萬弩手。」

開禧二年六月戊戌命諸路安撫司教閱禁軍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二年禁私役禁軍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寶慶二年,莫澤言: 「州郡禁軍,平時則以防寇盜,有事則以備戎行。實錄 於朝廷,非州郡可得私役。比年州郡軍政隳廢,吝於 廩給,闕額恆多。郡官主兵官有窠占,寓公有借事存 留者,不什一。當教閱時,鈐總路分雖號主兵,僅守虛 籍,莫敢號召,入教之次,坐作進退,殆同兒戲。守臣利 虛券不招填,主兵受厚賂,改年甲。且一兵請給,歲不 下百緡,以小計之,一郡占三百人,是虛費三萬緡也。 私役禁軍,素有常憲,守帥闢園池,建第宅,不給餐錢。 寓公去城遼絕,類得借兵,擾害鄉閭。近而輔郡至有 寓公占四五百兵者,良由兵官之權輕,而私占之禁 弛也。乞嚴戒監司守倅等,止許借廂軍,仍不得妨教 閱,餘官雖廂軍,亦勿借。」

端平二年夏四月戊子大閱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端平二年四月大 閱。以時暑不及行。

嘉熙四年閱軍頭司武伎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嘉熙四年 閏十二月。閱軍頭司武伎。

淳祐十一年嚴申軍匠歸營訓練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淳祐十一年,臺臣 條陳「軍匠不閑閱習之弊:按舊制,禁兵無私役。比歲 凡州軍屯營駐劄之處,多循舊習。每一州軍匠無慮 數百,官無小大,各占破而雕鏤組繡攻金設色之事, 靡所不有。工藝雖精,擊刺不習。設有小警,何能授甲 乞嚴申帥守及統兵官,應軍匠聽歸營伍閑習訓練, 勿」競作無益。虛糜廩稍,以防軍實。

按《續文獻通考》:淳祐十一年十二月,上諭輔臣曰:「邊 事未息,武備當嚴,五兵所先,莫如弧矢。昔种世衡守 青澗,日教習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詔今諸路 帥閫守臣講明區畫,詳議激勵,使各令自衛鄉井,弓 弩箭隻聽從其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