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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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每歲十二月半後講武,至晦遂除。二軍兵馬,右入千

秋門,左入萬歲門,並至永巷南下,至昭陽殿北。二軍 交,一軍從西上閤,一「軍從東上閤」,並從端門南出閶 闔門前橋南戲射,並訖,送至城南郭外,罷。

文宣帝天保四年大狩三堆戍又校獵林慮山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四年春正月,巡三堆戍, 大狩而歸。五月庚寅,帝校獵於林慮山,戊子,還宮。」

後主武平四年校獵鄴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四年九月,校獵於鄴。東 武平七年,狩於祁連池。」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七年:「冬十月丙辰,帝大狩 於祁連池。」

北周

周制,「四時田獵之儀。」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馬建大麾於 萊田之所。鄉稍之官,以旗物鼓鐸鉦鐃,各帥其人而 致,誅其後至者。建麾於後表之中,以集眾庶。質明偃 麾,誅其不及者。乃陳徒騎如戰之陣。大司馬北面誓 之,軍中皆聽鼓角,以為進止之節。田之日,於其所萊 之北,建旗為和門,諸將帥徒騎序入其門,有司居門」 以平其人。既入而分其地。險野則徒前而騎後,易野 則騎前而徒後。既陣,皆坐,乃設驅逆騎。有司表貉於 陣前,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狩地為墠,建二旗,列五 兵於坐側,行三獻禮。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 舍,如振旅之陣,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秋 教練兵,如振旅之陣,遂以獮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 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陣。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 烝。

武帝建德五年校獵河東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五年「春正月辛卯,行幸河東 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

煬帝大業三年六月獵於連谷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六月辛巳,獵於連谷。」 按《禮儀志》:隋制,大射祭射侯於射所,用少牢。軍人每 年孟秋閱戎具,仲冬教戰法。及大業三年,煬帝在榆 林,突厥啟民及西域東陲君長,並來朝貢。帝欲誇以 甲兵之盛,乃命有司陳冬狩之禮。詔虞部量拔延山 南北周二百里,並立表記。前狩二日,兵部建旗於表 所,五里一旗,分為四十軍,軍萬人,騎五千匹。前一日, 諸將各帥其軍集於旗下,鳴鼓,後至者斬。詔四十道 使並揚旗建節,分申佃令,即留軍所監獵。布圍圍闕, 南面,方幘而前。帝服紫褲褶,黑介幘,乘闟豬車,其飾 如木輅,重輞漫輪,虯龍繞轂,漢《東京鹵簿》所謂「獵車」 者也。駕六黑騮。太常陳鼓、笳、鐃、簫、角於帝左右,各百 二十,百官戎服騎從,鼓行入圍。諸將並鼓行赴圍。乃 設驅逆騎千有二百,闟豬停軔,有司斂大綏,王公以 下皆整弓矢,陳於駕前。有司又斂小綏,乃驅獸出,過 於帝前。初驅過,有司整御弓矢,以前待詔;再驅過,備 身將軍奉進弓矢;三驅過,帝乃從禽,鼓吹皆振,坐而 射之。每驅必三獸以上。帝發,抗大綏;次王公發,則抗 小綏;次諸將發,射之,無鼓,驅逆之騎乃止,然後三軍 四裔、百姓皆獵。凡射獸,自左膘而射之,達於右腢,為 上等;達右耳本,為次等,自左髀達於右。為下等。群 獸相從,不得盡殺,已傷之獸,不得重射。又逆向人者 不射其面,出表者不逐之。佃將止,虞部建旗於圍內, 從駕之鼓及諸軍鼓俱振,卒徒皆譟。諸獲禽者,獻於 旗所,致其左耳。大獸公之,以供宗廟,使歸薦腊於京 師;小獸私之。

大業五年四月獵於隴西五月獵於拔延山。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五年夏四月己亥,大獵於隴 西。癸亥,出臨津關,渡黃河,至西平,陳兵講武。五月乙 亥,上大獵於拔延山,長圍周亙二千里。」

唐制,仲冬田獵之禮。

按《唐書禮樂志》:「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前期,兵部 集眾庶修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於其後。前一 日,諸將帥士集於旗下。質明,幣旗後至者罰。兵部申 田令,遂圍田。其兩翼之將皆建旗,及夜布圍,闕其南 面。駕至田所,皇帝鼓行,人圍。鼓吹令以鼓六十陳於 皇帝東南,西向;六十陳於西南,東向。皆乘馬,各備簫」 角,諸將皆鼓行圍。乃設驅逆之騎,皇帝乘馬南向,有 司斂大綏以從,諸公王以下皆乘馬,帶弓矢,陳於前 後,所司之屬又斂小綏以從。又驅獸出前,初一驅過, 有司整飭弓矢以前;再驅過,有司奉進弓矢;三驅過, 皇帝乃從禽左而射之,每驅必三獸以上。皇帝發抗 大綏,然後公王發抗小綏,驅逆之騎止,然後百姓獵。 凡射獸,自左而射之,達於右腢,為上;射,達右耳本,為 次;射左脾,達於右。「為下射」,群獸相從,不盡殺。已被 射者不重射。不射其面,不翦其毛。凡出表者不逐之。 田將畢,虞部建旗於田內,乃雷擊駕鼓及諸將之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