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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蹙頞而相告,可不謹乎?以非其地而必書,是《春秋》謹 於微之意也。每謹於微,然後王德全矣。

《莊公四年冬公及齊人狩于禚》

《公羊傳》:「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 諱與讎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 獨於此焉譏?於讎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 焉,莫重乎其與讎狩也。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 讎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說,故將壹 議而已。」其餘從同同。

其餘輕者從義,與重者同,不復譏,都與無讎同文論之,所以省文達其異義矣。凡二同,故言「同同。」

輕者不譏,見與重者同,一同也,都與《無讎》同文。

論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

《穀梁傳》:「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 卑公也。何為卑公也?不復讎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胡傳》:《穀梁子》曰:「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 敵,所以卑公也。何為卑公?不復讎而怨不釋,刺釋怨 也。父母之讎不共戴天,兄弟之讎不與同國,九族之 讎不同鄉黨,朋友之讎不同市朝。今莊公與齊侯不 與」共戴天,則無時焉可通也。而與之狩,是忘親釋怨, 非人子矣。夫狩者,馳騁田獵,其為樂下主乎己;一為 乾豆,其事上主乎宗廟。以為有人心者,宜於此焉變 矣。故齊侯稱「人」,而魯公書「及」以著其罪。

《昭公八年秋蒐于紅》

《穀梁傳》正也。「因蒐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艾蘭 以為防,置旃以為轅門,以葛覆質,以為槷流旁握,御 轚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馳, 然後射者能中,過防弗逐,不從,奔之道也。面傷不獻, 不成禽不獻。禽雖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餘與士眾以 習射於射宮。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田得禽而射」 不中,則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

《劉向說苑》

《修文》

《春秋》曰:「正月,公狩于郎。」傳曰:「春曰蒐,夏曰苗,秋曰獮, 冬曰狩。」苗者奈何?曰:「苗者毛也。取之不圍澤,不揜群, 取禽不麛卵,不殺孕重者。春蒐者不殺小麛及孕重 者。冬狩皆取之。百姓皆出,不失其馳,不抵禽,不詭遇 逐,不出防。此苗獮蒐狩之義也。故苗獮蒐狩之禮,簡 其戎事也。故苗者毛取之,蒐者搜索之,狩者守留之。 夏不田,何也?」曰:「天地陰陽盛長之時,猛獸不攫,鷙舄 不搏,蝮蠆不螫,鳥獸蟲蛇且知應天,而況人乎哉?是 以古者必有豢牢,其謂之畋何?聖人舉事必反本。五 穀者,以奉宗廟養萬民也。去禽獸害稼穡者,故以田 言之。聖人作名號,而事義可知也。」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 充君之庖。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 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轝。佐轝止則百姓畋獵。獺 祭魚,然後漁人入澤梁;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 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不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 「夭折,不覆巢」,此皆聖人在上,君子在位,能者任職,大 德之發者也。

《黃憲外史》

《田獵》

楚王問徵君以田,曰:「古之諸侯好田,何為也?」徵君對 曰:「臣聞諸侯之田,所以靖民,非以禽荒也。故社以示 之禮,振旅以示之威,文章以示之武。蒐於春,宣陽氣 也;苗於夏,扞嘉萌也;獮於秋,順休令也;狩於冬,導陰 滯也。四時之田獵,皆所以廣仁也。《禮》曰:『諸侯既田,則 齊明盛服,告于宗廟,惴惴翼翼,若有臨鑒而不敢淫』」 縱其身。有獲狐者,則命之曰:「制爾以媚。」有獲虎豹者, 則命之曰:「制爾以猛。」有獲梟者,則命之曰:「制爾以逆。」 使百官皆懼,而奉職不懈,然後論其田功。虞人篲而 多獲者賞之;獲而失其髦者罰之;私養而不獻於廷 者杖之;玩田而傷鞠,相格而厲弱者刑之。又為之讌 以勞其考,為之揖讓周旋之禮以平其志,為之歌詠 舞蹈之樂以龢其氣,於是乎知先王講武之有紀也。 至於春秋、戰國之諸侯,淫荒傾於酒色,殺戮極於臣 民,以田之心,行田之事,布田之政,畋游而無厭,縱欲 而不武,蒐狩而失時,出不治兵,入不振旅,是焉取於 田哉?今王欲田,亦舉先王之心而已矣。

《諫獵》

魏王獵於圃田之澤,徵君聞而追之,見魏王曰:「賢王 欲公室之強乎?」魏王曰:「寡人欲強公室,奈諸侯何?」徵 君曰:「是賢王畏諸侯之張羅,而獵其後也。雖然,賢王 不欲公室之強則已,苟得奮其志,諸侯何畏焉。今賢 王既不能強其公室,而又以微行蔽諸侯,何也?憲聞 之:山林藪澤,士之與鳥獸群而棲者也。故獵士則強, 獵禽則荒。惟賢王能得其士而失其禽,庸主能得其 禽而失其士。」夫士,國之雄也。其潛隱於藪澤之閒,亦 欲望賢王之獵也。今王輕千乘而為此遊,將欲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