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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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材謂所有皮革毛羽之類也。器謂車馬兵甲,軍國所用之物也。凡此諸物,捕之不足以講習武事,其材不足以充備器用,如此者,則人君不親舉焉。」 其意言獵之坐作進退,可以教戰陳,獸之齒牙皮革,足以充器用,人君可以觀之。捕魚不足以教戰陳,鱗甲不足以為器用,人君不宜觀之。「人君」 以下云云同。今若人君所行不得其軌,舉動不順,器服不當其物,上下無章,如是則謂之荒亂之政也。亂政數行,國家之所以禍敗也。其意言魚非講事是不軌,材不充用是不物。今君觀魚,是為亂國之政,禍敗之本,故不用使公行也。「事度、軌量」 ,正謂順時狩獵,以教習戎事也。「材章物采」 ,正謂取其皮革,以修造器物也。下云「四時田獵,治兵振旅,以習威儀」 ,覆此講事也。肉不登俎,材不登器,則公不射,覆此章物也。別言川澤之實,非君所及,指言不可觀魚,辭有首引,自相配成也。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

《爾雅釋天》四時之獵名與此同。說者皆如此註,故杜依用之。《周禮大司馬職》:「中春教振旅,遂以蒐田;中夏教茇舍,遂以苗田;中秋教治兵,遂以獮田;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田。」其名亦與此同。鄭元解「苗田」,與此小異,言擇取不孕任者,若治苗去不秀實者。孫炎亦然。桓四年《公羊傳》曰:「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三名既與禮異,又復夏時不田,《穀梁傳》口四時之田,皆為宗廟之事也。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皆與禮異者,良由微言既絕,曲辨妄生,丘明親受聖師,故獨與禮合。漢代古學不行,明帝集諸學士作《白虎通義》,因《穀梁》之文,為之主說曰:「王者諸侯所以田獵何?為苗除害,上以共宗廟,下以簡集士眾也。春謂之田何?春歲之本與本名而言之也。夏謂之苗何?擇其懷任者也。秋謂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謂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時之田,總名為田何?為田除害也。」按苗非懷任之名,何云擇去懷任?秋獸盡皆不瘦,何云蒐索取肥?雖名通義,義不通也。故先儒皆依《周禮》《左傳》《爾雅》之文而為之說,其名亦有意焉。雖復春獵,獲則取之,不能擇取不孕;夏獵所取無多,不能為苗除害,為因時異而變文耳。謂之獵者,蔡邕《月令章句》云:「獵者,捷取之名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 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于 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公不射,古之制 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皁隸之事,官司之 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 也。

《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左傳》:「春,正月,公狩于郎,書時禮也。」

冬獵曰狩。《爾雅釋天文》也。《易·比卦》九五:「王用三驅,失前禽。」鄭元云:「王者習兵於蒐狩,驅禽而射之,三則已,法軍禮也。」「失前禽者,謂禽在前來者,不逆而射之,旁去又不射,唯背走者順而射之,不中則已,是其所以失之。用兵之法亦如之。降者不殺,奔者不禦,皆為敵不敵己,加以仁恩養威之道。」是說三驅之事也。狩獵之禮,唯有三驅,故知行三驅之正禮,得田獵之常時,故傳曰:「書時,禮也。」善其得時,明禮皆無違矣。周之正月建子,即是夏之仲冬也。《周禮·大司馬》:「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田。」是田狩從夏時也。《釋例》曰:「三王異正朔,而夏數為得天。雖在周代,於言時舉事,皆據夏正。故公以春狩,而傳曰:『書時,禮也』。」隱五年「公矢魚于棠」,傳曰:「言遠地也。」僖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陽」,傳曰:「言非其地也。」舉地名者,皆言其非地,故知此即非國內之狩地,故書「地」也。田狩之地須有常者,古者民多地狹,唯在山澤之閒乃有不殖之地,故天子諸侯必於其封內擇隙地而為之。僖三十三年傳曰:「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是其諸國各有常狩之處,違其常處,則犯害民物,故書「地」以譏之。

《公羊傳》:「狩者何?田狩也。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常事 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遠也。諸侯曷為必田狩?一 曰乾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庖。」

《穀梁傳》:「四時之田皆為宗廟之事也,春曰田,夏曰苗, 秋曰蒐,冬曰狩。四時之田用三焉,唯其所先得,一為 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胡傳》:「何以書?譏遠也。戎祀國之大事。狩所以講大事 也。用民以訓軍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取物以祭 宗廟所以示之孝而順天下。故中春教振旅遂以蒐, 中夏教茇舍遂以苗,中秋教治兵遂以獮,中冬教大 閱遂以狩。然不時則傷農,不地則害物。田狩之地,如 鄭有原圃,秦有具囿,皆常所也。違其常所,犯害民物」 而百姓苦之,則將聞車馬之音,見羽毛之美,舉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