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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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卒車騎,令故秦兵新,民給芻食。天下有不服之國, 則王以此春圍其農,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陳其寶, 以《大武》搖其本,以《廣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內,諸 侯將無異民,而王何為受爵而重復乎?周軍之勝華 軍之勝秦,斬首而東之。東之無益亦明矣,而吏猶以 為大功,為其損敵也。今以草茅之地,來三晉之民,而 使之事本,此其損敵也。與戰勝同實,而秦得之以為 粟,此反行兩登之計也。且周軍之勝,華軍之勝,長平 之勝,秦所亡民者幾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幾何? 臣切以為不可數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費,此 之半弱晉,強秦若三戰之勝者,王必加大賞焉。今 臣之所言,民無一日之繇,官無數錢之費,其弱晉強 秦,有過三戰之勝,而王猶以為不可,則臣愚竊不能 已。齊人有東郭敞者,猶多願,願有黃金。其徒請賙焉, 不與,曰:「吾將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無於 愛也,故不如」闕二字「與之有也。」今晉有晉而秦愛其復, 此愛非其有以失其有也,豈異東郭敞之愛非其有 以亡其徒乎?且古有堯舜,當時而見稱;中世有湯武, 在位而民服。此三王者,萬世之所稱也,以為聖王也, 然其道猶不能取用於後。今復之三世,而三晉之民 可盡也。是非王賢力今時,而使後世為王用乎?然則 非聖別說,而聽聖人難也。

《賞刑》

聖人之為國也,一賞、一刑、一教。一賞則兵無敵,一刑 則令行,一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 不變,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國。明賞之猶至於無賞 也,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所 謂一賞者,利祿官爵搏出於兵,無有異施也。夫固愚 知、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 「力,出死而為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夫 故兵敵而令行於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 千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 戰將復其軍。千乘之國若有以捍城者,攻將陵其城。 戰必覆人之軍,攻必陵人之城。盡城而有之,盡賓而 致之,雖厚慶賞,何費匱之有矣?昔湯封於贊茅,文王 封於岐周,方百里。湯與傑戰於鳴條之野,武王與紂 戰於牧野之中,大破九軍,奕為列。諸侯士卒坐陳者, 里有書社車休息不乘。縱馬華山之陽,縱牛於農澤, 縱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贊茅岐周之粟, 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勝;以其錢賞天下之人,不 人得一錢。故曰:「百里之居而封侯。」其臣大其舊,自士 卒坐陳者,里有書社,賞之所加,寬於牛馬者,何也?善 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臣,故曰:「明賞不費。」湯武既 破桀紂,海內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 行文教,倒載戟戈搢笏,作為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 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曰:「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所 謂一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 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 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忠臣孝 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 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謂之上者,自免 於罪,無貴賤尸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 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王之禁 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姦止過 也,故禁姦。姦止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 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晉文公將欲 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宮。《顛頡》後 至,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晉國 之士稽焉,皆懼,曰:「顛頡之有寵也,斷以殉,況於我乎?」 舉兵伐曹五鹿,及反鄭之埤,東徵之畝,勝荊人於城 濮。三軍之士,止之如斬足,行之如流水。三軍之士,無 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刑於顛頡之脊,而致國治。昔 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眾皆曰: 親昆弟有過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於 周庭而海內治。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所謂一 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 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 被,銳者挫。雖曰聖智巧佞厚朴,則不能以非功罔上 利。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 門,強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母、昆弟、知識、婚姻、合 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 戰,老弱者務於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 一教也。民之欲貴富也,共闔棺而後出,而貴富之門 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 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此臣所 謂參教也。聖人非能通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 要以致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 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為暴,賞 人不為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於爵,故賢者 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姦無起。聖人治國也,審 一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