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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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王操鉞,持其首,授之柄,曰:「從是以上至天者,將 軍制之。」復操其柄,授之以刃,曰:「從是以下至地者,將 軍制之。」將既受命,拜而報曰:「臣聞國不可以從外理, 軍不可以從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心不可以應 敵。臣既受命,專斧鉞之威,臣不敢以生還。」乃辭而行, 鑿凶門而出。是以將之行也,不問妻子,示其必殉於 國君之命;將不敢輕其禮,示其崇於用。將之於外,君 命有所不受,唯逐便利,國家是務。其於己也潔,其於 士也至。是故將拒諫則英雄返,良策「不從則謀者去, 善惡等則賢愚混,賞罰亂則綱紀散。多喜則不威,多 怒則人心離,多言則機洩,多好則智惑,寬則眾解,暴 則眾怨。將專權則下歸咎,將自善則下無功,將納讒 則正人離,將納私則士卒盜,將內顧則士卒淫。賤貨 揮色所以自潔,避嫌遠疑所以自持,沈幾遠慮所以 不失,委時順變所以」建功;恕物篤行,所以歸愛;聽善 斥讒,所以來遠;先度後作,所以應卒;先信後言,所以 伏下;一刑必賞,所以正人;明今鑑古,所以照眾;卑色 貴人,所以保終;去私徇公,所以存國。其神欲正,其形 欲端,動欲如風,止欲如丘陵,鬥欲如雷霆,機欲如鬼 神,思欲如照影,令欲如霜雪。苟有此者,可以當國之 大命矣。

《軍令第九》

大將軍既受命,總專征之柄,犒師於野,畢而下令焉, 「不從令者必殺。」夫「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旂舉不起,旂 低不伏,此謂悖軍,如是者斬之。呼名不應,召之不到, 往復愆期,動乖師律,此謂慢軍,如是者斬之。夜傳刁 斗,怠而不振,更籌乖度,聲號不明,此謂怠軍,如是者 斬之。多出怨言,怒其不賞,主將所用,倔強難治,此謂 『橫軍』」,如是者斬之。揚聲笑語,若無其上,禁約不止,此 謂「輕軍」,如是者斬之。所掌器械,弓弦斷絕,箭無羽鏃, 劍戟澀繡,旂纛凋弊,此謂「欺軍」,如是者斬之。妖言詭 辭,撰造鬼神,托憑夢寐,以流邪說,恐惑吏士,此謂「妖 軍」,如是者斬之。所到之地,陵侮其民,逼其婦女,此謂 「姦軍」,如是者斬之。奸舌利嘴,鬥是攢「非,搆怨吏士,令 其不協,此謂謗軍,如是者斬之。竊人財貨以為己利, 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如是者斬之。將軍聚 謀,逼帳矚垣,竊聽事情,此謂探軍,如是者斬之。或聞 所謀及軍中號令,揚聲於外,使敵聞知,此謂背軍,如 是者斬之。使用之時,結舌不應,低眉俛首,而有難色, 此謂恨軍,如是者斬」之。出越行伍,爭前亂後,言語諠 譁,不馴禁令,此謂亂軍,如是者斬之。託傷詭病,以避 艱難,扶傷舁死,因而逐遠,此謂詐軍,如是者斬之。主 掌財帛,賜賞之際,阿私所親,使吏士結怨,此謂徇軍, 如是者斬之。觀寇不審,探寇不詳,到而不言到,不到 而言到,多而言少,少而言多,此謂誤軍,如是者斬之。 營壁之間,既非犒設,無故飲酒,此謂狂軍,如是者斬 之。此令既立,吏士有犯者斬。時大將以問諸將曰:「罪 當令推出斬之。」使傳告諸吏士曰:「某犯某罪,議當斬, 已處斷訖。汝等宜觀此為戒。」是大將以禮行罰,士卒 無怨,人有畏心矣。故軍法者,將之大柄也,可不重乎! 是以呂蒙涕泣而斬鄉人,穰苴立表而誅莊賈,此皆 先尊法令,後收功名者也。

《船戰第十》

夫船戰之時,擂一通鼓,吏士皆嚴;再通,士伍皆就船, 整待櫓棹,戰士持兵就船,各當其所。幢幡鼓角,各隨 所載船。鼓三通,大小船以次發,左不得右,右不得左 前,後不得後前。違令者斬。

《步戰第十一》

夫步戰之法,擂鼓一通,步騎皆裝;再通,騎上馬,步結 屯;三通,以次出,隨旛住幡後,聞鼓音整陣。斥堠者,視 地形之廣狹,從四角面立表,制戰陣之宜。諸部曲各 安部陣兵《雷舉》曰:「不如令者斬。」若欲結陣對敵營,先 立表,乃引兵就表,而臨陣皆毋諠譁,聽鼓音,看旂旛。 麾前則前,後則後,麾左則左,右則右。不聽令而擅前 後左右者,斬。「伍中有不進者,伍長殺之;伍長不進,什 長殺之;什長不進,都伯殺之。」督戰,部曲將則拔刃在 後,察違令不進者,斬。一部受敵,餘部不救,斬。臨戰,兵 器弓弩不可離陣,離陣,伍長、什長不舉者,同罪。無令 而妄行陣間者,斬。臨陣騎兵皆在軍兩頭,前陣又騎 次之,遊騎在後。若步騎與賊對敵,臨時見地勢,便欲 使騎獨進。討賊者,聞三鼓音,馳騎從兩頭進戰,視麾 所指,聞三金音即還,此謂「獨進戰」之時也。其步騎大 戰,進退自如法焉。

《兵機統論第十二》

臣聞兵者陰也,陰之德以虛為虛,而應於體也。月者 太陰之精氣也,朔朢不常,何也?蓋由以虛為變也。兵 者既陰類,則其機宜常,虛含變,以法月也。能以虛含 變應敵,動必利矣。觀乎天之風雲星辰,有吉凶之應 者,天將覺於人也。得其吉象,不可恃之,恃之者凶;得 其凶象,不可懼之,懼之則銳氣銷亡,當夷其心,謹其 政事也。苟不知天象之吉凶者,是虛其機而應天者